六安市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补充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AST202503号
2、项目名称:六安市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补充监测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5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采购项目,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测能力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 17点(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送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207号市生态环境局4楼416室)。
3、投标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投标材料须整体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照本条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在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0564-515801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正杰
电 话:0564-5158010
附件:六安市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补充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及响应文件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