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受理公示
2025年2月24日,我局依法受理了《金寨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简称《论证报告》)。该入河排污口建设单位为金寨金叶水务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为安徽康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金寨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利用原已建排污口(东经 115°55′44″,北纬 31°46′30″),在原批复排放规模的基础上,污水排放量由原3万m³/d 增加至5万m³/d,属于已有入河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提高。污水厂尾水经管道排入史河,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全文进行受理公示(详见附件),请相关公众在10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水生态环境科
地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416室
电话:0564-5158010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