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筑牢生态环境管理数据基石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紧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线,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通过“强化四项监管、实现四个提升”,系统推进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工作,全力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与执法依据。
强化责任监管与普法宣贯,提升自行监测规范水平。我局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作为固定源监管的“第一道关口”,实施清单化与动态化管理。2025年全区223家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中,自行监测数据联网率达92.84%,完成率达90.33%。全年对安徽明华新材料、六安三峰环保发电、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等涵盖工业、能源、医疗领域的12家重点单位开展了专项质量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数据上传滞后、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普遍偏低(多为C级)、监测档案管理混乱等共性问题。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检查现场即下达整改要求,并针对性宣讲《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法律责任条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与守法能力,推动自行监测从“有数据”向“有质量、守规范”转变。
强化自动监控与智能巡查,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自动监测是实施精准监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目前,全区48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部实现在线监控或视频监控联网,其中42家实现在线与视频“双联网”。2025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累计对36家重点及特殊污染源单位的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数据记录与传输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企业在线设备总体运行稳定,数据传输正常,全年未发生因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导致的行政处罚案件。我局正积极探索将自动监控数据异常作为非现场执法线索,通过数据分析和视频巡查联动,提升发现违法问题的精准度和时效性,非现场监管效能初步显现。
强化联动机制与专业支撑,提升监测执法融合效能。深化“监测为眼,执法为剑”的联动机制,形成管理合力。2025年执法监测为3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关键性、决定性的证据支持,有效支撑了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利作出。在日常工作中,监测站还主动对接执法大队与业务科室,在黑臭水体督查、信访投诉核查、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提供快速监测支持,实现了监测技术能力与行政执法需求的高效对接与深度融合。
强化质量抽查与信用约束,提升第三方市场服务品质。针对执法监测任务部分委托社会化机构承担的现状,我局严把质量关,建立“事前资质审查、事中过程监督、事后报告抽查”的全链条管理体系。2025年委托安徽工和、安徽鹊华等4家机构承担执法监测任务,年底,我局组织专家对上述机构的报告及原始记录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部分报告存在分析方法疑似适用不当、原始记录信息不全等问题,所有问题均已反馈相关第三方。下一步,我局将计划将抽查结果、合同履约情况与后续委托资格、财政资金支付等挂钩,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机构探索纳入“黑名单”,以此引导第三方监测市场良性竞争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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