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完善机制建设、助推红色土地绿色发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黄传荣 发布时间:2024-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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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区环委办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小切口”专项整治的通知》,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领域和结合我区实际梳理的3个“小切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开展各自监管领域问题排查,今年以来共排查上报问题44件,已完成整改36件;开展历年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组织12个区直部门组成4个督查小组,开展两次“回头看”,共计发现轻微反弹问题87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区政府分管领导坚持每月召开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暨重点工作调度会,及时传达市调度会会议精神,安排落实重点工作。区整改办针对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分析研判,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区直监管部门,每一件均印发了督办单,压实整改责任和监管责任。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18件和59件信访件,协调属地和区直部门核查意见,形成初步整改报告,并经区生态环境分局组建的环保专家组会商、研讨,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整改时限“四个精准”。

三是建立源头防范机制。对于国家、省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和地方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1个,网上备案登记项目195个,坚决防止盲目引进“两高”项目。严格招商项目环境准入联合预审,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维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进行研判,对不符合规划、分区管控要求项目不予审批,在项目选址、审批、规划、建设等过程中,主动考虑高校、医院、住宅小区等敏感区域,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截至目前,共出具各类项目预审意见90余份。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六安市裕安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每年初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属地及各部门,明确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会同督查办定期督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实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发挥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指挥棒作用,有力促进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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