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环境监管方式向“智慧监管”精准转变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霍山县积极探索监管方式转变,着力丰富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科技支撑能力,以智慧化、数字化手段让监管拥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一是丰富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借助高科技手段发现排查问题,及时发现违法线索。执法人员全面借力第三方VOCs走航车监测、便携式VOCs气体分析仪、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和“三个全覆盖”平台在线监控、用电设施监控系统等多源监控数据,有效解决现场执法中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共开展非现场检查企业100多家次。
二是实施“一证式”排污监管制度。全面执行持证排污差异化分类监管,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一证式”排污管理,深化完善持证排污管理制度。运用“三个全覆盖”平台,把重点排污管理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排污数据在线监测监管。通过自动化处理技术,实现数据的采集、上传、处理和存储等一系列环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对简化类排污管理企业安装视频监控,通过可视化管理,增加监管的公开透明度;对登记类排污管理企业采取用电设施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可通过“三个全覆盖”平台直接推送给企业督促整改。2024年共对 25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并联合环保管家开展上门对接指导服务。
三是聚焦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把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作为重要抓手,针对16家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作用,形成正向激励效应,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切实护航区域经济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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