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示公告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1〕45号),我市有1家正面清单企业符合移出情形,现决定将该1家企业移出正面清单企业,并将其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4月1日)
移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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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移出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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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安华源制药有限公司 |
91340000152947607T |
其他应移出正面清单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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