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六安市2025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6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公示期间,参评单位如有异议,可通过皖企通-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业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0564-5158892
六安市2025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