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六安市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3月7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参评单位如有异议,可通过皖企通-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业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0564-5158892
2024年度六安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