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六安市城区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陈绪翰 发布时间:2025-01-1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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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六环 〔2024〕36号 ) 要求,现将三区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3项因子(PM2.5、PM10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自动监测数据计算,2024年度三区共赔付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7.105万元。其中:金安区赔付50.859万元;裕安区赔付71.19万元;市开发区获得64.944万元。

市财政局将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如对通报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通报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核申请。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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