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4-11-04 09:26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收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安徽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实现新提升,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当先锋”的改革目标,系统部署了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安徽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改革创新领跑意识,自觉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跃升,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抓改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建设美丽安徽的重要任务。新时代新征程上,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就必须通过改革创新,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常态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工作机制。以PM2.5控制为主线,完善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机制,深化重点行业治理,强化重点区域协同,推进重点时段管控,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和统筹推进机制,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巢湖综合治理和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促进大江大湖水质稳定向好。着力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名片、把马鞍山打造成长三角“白菜心”体制机制。持续强化水质不达标断面攻坚,“一断一策”推动治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水土共治体系,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强化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省域梯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无废城市”建设特色样板。

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抓改革。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新时代新征程上,要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就必须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筑牢生态屏障。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管控制度。构建覆盖全域、科学精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成果定期调整与动态更新,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聚焦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问题,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的分区分类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因地制宜实施系统化保护、精准化修复、精细化管控。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督,常态化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遥感监测和疑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排查,健全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生态调查监测与评估等标准规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建设。建立生态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修复成效评估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科学评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

聚焦发展方式转型抓改革。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就必须通过改革创新,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优化。以煤电、钢铁、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为重点,优化并实施绿色化、低碳化改造政策。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健全适应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支持风电、光伏、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打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组合拳,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积极支持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产业绿色发展导向,完善绿色产业、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绿色税制等政策体系。加强规划环评引领,优化区域、园区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完善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探索设立减污降碳协同考核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和气候投融资试点,发挥减污降碳示范带动作用。

聚焦完善治理体系抓改革。完备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新时代新征程上,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就必须通过改革创新,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破解体制机制建设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完善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小快灵”立法。加快制定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基于地面验证和遥感监测的生态质量监测及重要水体水生态监测体系。加快建设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健全监测协同管理机制,优化配置全省监测资源,提升跨区域协作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合作机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营造“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科技成果顺畅转化的创新环境。拓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范围,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效能。健全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常备综合应急队伍,提高环境应急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皖北、皖中、皖南3个环境应急物资库。探索建立毗邻地区应急监测专家、设备和物资合作共享机制。

聚焦齐抓共管共治抓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涉及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新时代新征程上,要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治格局,就必须通过改革创新,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系统施治、综合施策。加强协同治理。强化重要流域规划引领,统一生态环境治理标准,建立上下游产业发展与流域治理协调融合机制。建立跨界水体共建美丽河湖机制,形成一批共保联治制度创新成果。深化长三角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支持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开展联防联控,健全省际毗邻地区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挥法律震慑作用。用好市场机制。探索推进用水权、土地权、山林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六权”改革,强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建设新安江—千岛湖共同保护合作区,推广资金、技术、人才、产业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模式。完善生态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让保护者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者付出相应代价。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推动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站建设,打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完善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健全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完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环保论证公众参与制度,推动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污染治理。


来源:2024年《江淮》第9期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