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六安市转办信访件办理办结情况信息公开
(第三十二批 2021年5月18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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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数据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9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110016 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污水管网建设属于“豆腐渣工程”,导致生活污水无法流向污水处理厂,而是直接渗漏地下,其他乡镇污水管网存在同样问题。 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污水管网属于“豆腐渣工程”问题。经调查,裕安区单王乡集镇污水管网工程经过前期规划设计、可研性研究、公开挂网招标、规范施工、全程监理、项目审计、乡自检和区专项验收合格,各项检验验收资料齐全,工程质量达标,管网总长度7961.5米。
(二)反映的生活污水无法流向污水处理厂事项问题。经调查,2019年10月至今污水处理站共处理污水70444t,污水处理厂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现场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准。同时单王乡为做好污水收集工作,扩大收水范围,积极向上级争取二期网管工程,目前处于设计对接阶段,将于5月底进行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收水率。
(三)反映的生活污水直接渗漏地下问题。经调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所在地地下土质为沙土地,管网设计和施工时采用管道为混凝土承插管,该管网建成已近3年,管道连接处所用橡皮圈易老化,部分管道连接处可能造成少量渗漏。
(四)裕安区共有19个乡镇,其中城南镇、平桥乡生活污水已纳入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其他17个乡镇均建设有污水处理厂,共建成污水管网约120公里,乡镇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乡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均由驻地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经过前期规划设计、可研性研究、公开挂网招标、规范施工、全程监理、项目审计、乡自检和区专项验收合格,各项检验验收资料齐全,工程质量达标。
1、针对调查发现的部分管道连接处可能存在少量渗漏问题,单王乡政府立即联系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勘探摸排,找到渗漏点,进行管道维修。
2、属地政府加强日常巡查检修,发现管网堵塞、破损等情况,立行立改。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整改属地:单王乡党委、政府,整地责任人:许杲、张驰;责任部门:裕安区住建局、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部门责任人:夏冬升、徐祖明。
22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110015 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振东大道,安徽灿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松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市政管网,且废水中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 部分属实 安徽灿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东大道,项目2019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裕环[2019]12号),2020年9月20日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阶段性验收,项目生产废水通过pvc管道输送至安徽松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安徽松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东大道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北侧,建有“食品、药品工程机械设备生产项目”、“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技改项目”“污水处理站技术改造及新增罐体运输框架生产线项目”3个项目,以上项目均已环评审批手续,通过自主验收,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生产废水经石英砂过滤+阳树脂软化+过滤+反渗透膜处理后80%回用、20%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项目废水均能达标排放,监测的污染因子包括:COD、氨氮、SS、PH、氟化物、总铬、总镍等。现场核查情况:两公司位于高新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安徽松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且有运行台账记录,总排口未安装流量计。 1、安徽松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废水总排口安装流量计,监控污水排放情况;
2、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两家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近期对安徽松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
3、安徽松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等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15日;整改属地:高新区,属地责任人:李磊、魏启明;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部门责任人:徐祖明。
23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110017 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安徽六安皖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粉尘、噪音、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安徽六安皖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20113月该公司“环保节能砌块、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生产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裕环[2011]51),于201112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裕环【2011244号)。20192月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履行了变更手续(裕环审[2019]31号),20198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1)废气: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全封闭,上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搅拌粉尘安装布袋除尘器;干粉砂浆生产线全封闭,进料口、出料口分别安装喷淋装置,黄沙烘干和筛分工段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高空排放;环保砌块生产线全封闭,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粉磨设备配套布袋除尘设施。(2)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主机、粉磨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交通噪声。
经查,该单位南、东、北侧均为道路,西侧与金盛钢材市场仅一墙之隔,市场内有部分商户居住,市场内无明显积尘现象;该单位自2021年5月1日开始进行设备检修工作,至今未生产,根据该单位提交的2021年3月30日开展的自主监测报告,该项目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及边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西侧建有规格为32米长、5米高的围墙,有一定隔声效果,但昼间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对距离较近的商户有一定影响。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做好布袋除尘器的更换、记录、台账等;
2
、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减轻噪声对商户的影响;
3
、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明确环保责任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整改属地:裕安区高新区(平桥园),属地责任人:聂云滨;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部门责任人:夏冬升、徐祖明。
28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110018 六安市裕安区坤宇洗沙场,生产噪音扰民,污水横流,向农田内倾倒废机油及不明物质;曾多次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无果。 噪音,土壤,水 部分属实 该投诉件为本次中央环保督察重复信访投诉件。被投诉的是六安市坤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循环再利用项目,该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并通过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项目废水、废气等环保措施已按照要求落实。之前投诉反映该项目噪声、扬尘问题,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经信局及属地政府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落实,该厂北面和东北面声屏障已订购,预计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安装,东面和南面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2021年4月26、27日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昼、夜厂界噪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环评规定的排放标准。
针对本次投诉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砂生产设备只需定期添加润滑油,三台新购铲车至今未更换过机油,未发现污水横流及向农田内倾倒废机油及不明物质情况。但厂区内因导流槽泥沙未及时清理,存在少量积水;厂区清扫洒水频率不够,地面有积尘;生产噪音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
1、由裕安区城南镇和区经信局督促企业落实之前制定的整改计划;
2、建设物料大棚,厂区内外道路和厂区导流槽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洒水。物料大棚建成前,对临时堆放原料与成品砂堆场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时喷雾降尘;
3、规范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
4、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明确环保责任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整改属地:裕安区城南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人:杨孝清、程刚;责任部门:区经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9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110020 六安市裕安区淠联大桥,捷成木业旁河道边的草地下,填埋上万方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煤渣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饮用水水质。 土壤 部分属实 反映问题位于捷成木业西侧淠河河道,淠河岸边(捷成木业西侧河道)近3年来没有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该河段下游无饮用水源地。经现场查看,主要问题是岸边填埋有建筑垃圾,未发现工业固废、煤渣等及有毒有害物质。 1、城南镇立即组织全面清理河道范围内建筑垃圾。
2、按照河长制要求,加强该河段巡查监督。
3、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上下游水体等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再优化整改方案。
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整改属地:裕安区城南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人:杨孝清、程刚;责任部门:区水利局、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部门责任人:陈明权、邱和远、徐祖明 
30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110019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大森家具公司,油漆异味严重,污染防治设施仅在检查时运行,且环保手续不合法。 大气 部分属实 大森家具公司全称为六安市大森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润南路南侧, 201311月该公司“大森家具厂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裕环[2011]239)2017724日完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裕环[2017]214号),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完备。公司已建4栋厂房及1栋综合办公楼,2#4#为仓库,1#为木工车间,下料、打磨等工段产生的粉尘,由中央吸尘系统+脉冲布袋处理;3#为油漆车间,产生的喷漆废气,由闭密车间+水帘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厂区配套建设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现场核查情况:1、木工车间存在粉尘跑、冒现象,部分粉尘收集设备连接中央集尘系统的管道脱落;2、产品喷底漆后自然晾干,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3、2020年1月-2021年4月,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中,未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及危废管理台账健全。 1、维修木工车间粉尘收集设施,确保所有产尘单元管道接入中央集尘系统,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晾干工段在密闭的车间内并进行收集处理,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3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结合《排污许可证》及环境管理要求,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
4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整改时限:20216月底;整改属地:裕安区高新区 ,属地责任人:李磊、魏启明;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部门责任人:徐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