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六安市转办信访件办理办结情况信息公开
(第三十批 2021年5月13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1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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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数据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 六安市 霍邱县 D2AH202105060095 六安市霍邱县高塘镇陆塘村陆田小学旁的塑料颗粒加工厂(老板姓周),废水排至附近水沟,生产时异味严重扰民。 水,大气 属实 反映的塑料颗粒加工厂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霍邱县敏乐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周名友,租用原陆田村老村部进行塑料颗粒加工,有一条生产线,该加工厂没有土地申报审批、立项、环评等手续,达不到环保要求,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核查时,加工厂未生产,发现有一条从车间通往车间外池塘的排水管,核查时未排水,车间有异味,且未安装废气收集装置;该厂在居民区周围,生产时有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霍邱县依法对该塑料颗粒加工厂依法予以取缔,现场做到“两断三清”。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责任单位:霍邱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塘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1年5月15日。       
27 六安市 市辖区 X2AH202105060063 六安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07月至20211月期间,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严重超标。 大气 不属实 该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投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环评函[2012]921号), 2015年11月16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六环验函[2015]28);该公司二期扩建工程于2019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六环评[2019]2号),审批及验收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完成二期工程自主竣工验收;该公司一期、二期项目废气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分别于2016年1月11日、2020年12月10日完成验收。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自行监测要求,废气有组织监测内容:颗粒物、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氨气)、氯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一氧化碳、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从6小时、月、半年1次不等;废气无组织监测内容: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和颗粒物,监测频次1季度1次。项目废气监督性监测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统一安排,其中监测频次为二噁英类1次/年,其余污染物1 次/季度,未发现超标情况。现场核查情况,经调阅核查该企业生态环境部垃圾焚烧发电在线监测数据,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数据无异常。 裕安区高新区管委会及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项目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责任属地: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责任人:李磊、魏启明;整改责任单位: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徐祖明。
46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060045 投诉人认为受理编号X2AH202104150015信访件的回复不属实:1、回复称无违法开采石料行为,裕安区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核定年产量10应方,而石料厂每天生产量都在万吨左右,盗采大量国家矿产资源;2、回复称原报省林业厅批林地时刘家大冲石料年建筑石料50万立方,与矿产证核定年产量自相矛盾。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1.刘家大冲石料厂自20164月通过裕安区政府招拍挂方式竞得采矿权以来,在临时用地、林地使用、环评报告、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手续完备,在相关部门监管下,依法依规合理开采。采矿许可证核定年产10万立方米,按每立方2.6吨换算,即年产量为26万吨,开采期为5年,50万立方(约计130万吨)。2.安徽省林业厅批复刘家大冲石料厂年产石料50万立方,实际为该料厂5年开采期总产量,核定产量与批复一致。 石婆店镇政府将负起严格的属地监管责任,并与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加强对刘家大冲石料厂的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合理开采。整改属地:石婆店镇党委、政府;整改责任人:王晓莉、郭青山;整改单位:裕安区自然资源局;整改责任人:孙林。
49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5060064 六安市裕安区紫竹林农贸批发市场,环境脏乱差,雨污未分流。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反映的是天堂寨路以东、大别山路以北的紫竹林活禽水产交易临时市场,由原三里街老紫竹林农贸市场于2015年拆迁临时过渡形成。经查,紫竹林活禽水产交易临时市场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确存在脏乱差、部分经营污水流入雨水井的现象。 1、根据市政府、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安排,为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决定改变市场经营范围,不再进行活禽水产交易。分批次搬迁活禽水产交易商户,并完成场地清理保洁。
2、平桥乡政府成立市场整改领导小组,进一步排查雨污管网,确保雨污分流。
整改属地:裕安区平桥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徐静、许春生;整改单位:区商务局;责任人:叶炳如;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59 六安市 霍邱县 D2AH202105060059 投诉人认为受理编号D2AH20210418001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属实:1.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冲洗平台未启用,设备未拆除,仍在露天生产,晚间使用滚筒筛筛沙;2.销库实施过程未按照《销库设计》《环保设计方案》落实;3.调查核实情况称“20204月经人民法院多次调解,由兴达矿业、毕怀新、答俊凯三方最终于202011月份达成协议,但实际上,三方并未达成任何协议。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核查,厂区内实际建设的是车辆轮胎冲洗水槽,使用正常;《销库设计方案》未要求封闭作业,销库取砂、筛分全过程湿式作业,作业期间无扬尘,筛选后的成品入库;滚筒筛筛砂晚10点前结束作业,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经霍邱县应急局现场核查,销库取砂过程符合《销库设计方案》相关要求;经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该销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符合项目《环保设计方案》相关要求。2020年4月,兴达矿债务纠纷人答俊凯向河南固始县人民法院起诉兴达矿,要求偿还债务,经固始县人民法院和霍邱县人民法院多次协商,固始县人民法院2020年9月14日判决由答俊凯进行尾矿库销库、变卖尾矿库的尾砂偿还欠款;后因利益分配存在分歧,三方之间再起纠纷,鉴于法院已对三方之间的纠纷作出判决,应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1、合理安排销库作业时间,严禁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这个时间段作业。
2、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建立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厂区地面清扫、洒水抑。
责任单位:霍邱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范桥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78 六安市 金安区 X2AH202105060025 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大岗头村,南湖公园水体污染严重,怀疑是雨水管网中的污水导致,公园附近经常能闻到污水和死鱼异味。 部分属实 反映的南湖公园位于金安区六舒路附近,于2016年建成使用,占地约2000亩,公园自西向东分为A、B、C、D、E、F六个区域。六舒路以西为南湖公园上游A区(南湖水库)、B区,该区域雨水自然收集至水库经B区出水口流向下游,该区域污水经南湖南路污水管网流向南山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加压提升排向城南污水处理厂。六舒路以东为南湖公园C、D、E、F区,该区域人工湖水除了来自A区(南湖水库)、B区以外,主要通过六舒路、大华山路、洪山路、南山大道4条道路雨水管网收集该片区雨水,该区域污水经市政污水管道流向南山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加压提升排向城南污水处理厂。南山大道污水提升泵站位于公园E区、F区之间,是南湖公园片区污水收集提升唯一设施,其配套压力管是2015年建设,2016年投入使用,近期因抢修破损污水压力管,临时关停南山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导致泵站污水收集池内污水外溢至南湖公园F区,造成公园水质不达标,有异味,现抢修工作已结束,南山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已正常运行。南湖公园完全靠雨水进行补水,枯水期下游B、C、D、E、F区水体流动性较差,夏季公园偶尔发生观赏性鱼类死亡现象。通过排查发现,南湖公园C、D、E、F区以北建成9个住宅小区中,有部分小区存在雨污混流现象,导致部分小区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到南湖公园。 1.枯水期加大A区(南湖水库)放水量,保持南湖公园水体生态环境所需要的水流流量;
2.对水流区域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及时打捞清理水面及驳岸漂浮物;
3.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南湖公园周边范围内居住小区雨、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责任单位:金安区南山新区、望城街道、区住建局;责任人:汪峰、张军、郭伟。
91 六安市 市辖区 D2AH202105060043 1.投诉人对受理编号D2AH202104210040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老年大学工地中午及晚10点后仍在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仍然存在,并未得到解决,且该工地钢筋加工棚设计不合理,距离小区位置较近,导致噪音严重;

2.
六安市老年大学门口的永康路,路段狭窄,城市渣土车每天夜间在该路段行驶,导致扬尘、噪音污染。
噪音,大气 部分属实 5月8日召集施工、监理单位召开现场会议,调查了解施工噪音扰民情况:1、从422日开始,每天2200至次日600已做到全面停工;212001400包括浇筑混凝土施工等已基本做到停工,偶尔有零星模板、钢筋加工情况,产生一定噪音,可能影响居民午休;3、钢筋加工棚因现场布置调整进行了移位,跟原加工棚位置变动不大;4、永康路上产生的扬尘和噪音与老年大学项目无关,金安区城管局在渣土转运的审批核准中,审批路线没有经过永康路的运输路线,不能完全排除有渣土车从永康路经过。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如下要求:1、中午12:00-14:00禁止施工,停止所有作业。2、在钢筋加工棚位置增装隔音板,有效防止噪音传播。3、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每日的施工计划,避免施工过程造成噪声污染;建设单位要经常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中午停止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中午停止作业的措施落到实处。4、进一步规范渣土转运事前申报核准程序,严格按审批的时间、路线和倾倒点规范处置渣土。5、加大渣土运输管理的执法力度,实现24小时值班巡查机制,严查抛洒滴漏等行为。6、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渣土转运情况进行摸排,对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减少渣土转运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
109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5060021 六安市金安区开发区联胜产业园,点创广告公司,生产广告字牌,批建不符,生产中污染处理设施未运行,噪音、异味污染严重,固废和危废未按照规范存放处置。 噪音,大气 部分属实 反映的六安市点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位于联胜产业园54栋厂房,从事环保UV打印、数字喷印,项目环评已履行(金环管〔2019〕126号),2019年12月已完成自主验收,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经现场检查,主要设备与环评一致(污染防治设施),喷绘彩印、写真打印、激光雕刻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UV喷印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光触媒+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机械雕刻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现场检查时段,写真车间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开启,有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各生产车间均在封闭环境作业;危废暂存间已建设,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墨桶由厂家定期回收,但台账记录不规范;部分区域边角料未入库;车间原材料(PV板材)堆放有一定气味。 1.规范填写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2.切割等工序产生的边角料规范收集,定期外售;
3.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1年7月底;责任单位:金安经济开发区、区生态环境分局。
118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5060030 六安市金安区明星创业园内5家企业,包括一家铜制品生产企业、第一栋办公楼1楼的炼铜企业、第一栋办公楼3楼的喷漆企业、一家炼铁企业以及一家塑料品企业,违规生产,废水乱排至厂区路面,油漆、油烟废气刺鼻;第一栋办公楼一楼的炼铜企业,夜间生产,在该办公楼对面的一排小房子内炼铜,烟气外排。 大气,水 部分属实 1、六安市明星创业园位于金安经济开发区山源路,反映的铜制品生产和炼铜企业同为六安市天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租赁明星创业园1号厂房东侧11100平方米,从事轴承铜保持器生产与销售,项目环评已履行环评(金环管〔201815号),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金环园区验〔201811号),已办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项目配置中频炉、离心浇铸机、铣床、车床、磨床、磨光机等设备,轴承铜保持器生产工艺为:铜、锌、铝熔化浇铸粗车精车铣孔打磨包装,中频炉和2台浇铸机设置在厂区北侧,废气通过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打磨废水经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机加工车间、精加工车间在生产,浇铸车间未生产。据现场负责人介绍,浇铸车间正常在晚上生产,主要是低峰用电,炉渣、除尘器粉尘等存于固废间,委托泰州市泳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理。经现场开启脉冲布袋除尘器,发现化铜、浇铸集气罩收集效果不理想,主要因为集气罩下操作面积较小,有时化铜工序工人在倾倒铜液时在集气罩边缘操作,导致部分废气未能完全收集,浇铸车间封闭不严,地面积尘较多,进一步检查车间外,四周未发现明显积尘;浇铸模具在浸水冷却时会产生大量水蒸汽,造成烟雾外逸现象。
2、反映的第一栋办公楼3楼的喷漆企业为六安市金安区立志印花厂,该公司租赁明星创业园1号厂房东侧二层及三层车间,从事水印贴片生产与销售,项目环评已履行(金环管(201913号),项目未验收。现场检查时段,4个印花跑台在生产现场存在主要问题:印花、压烫、晾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收集,车间内气味较重,危废暂存间未建设。
3、反映的一家炼铁企业为六安市金安区东方热处理厂,该企业20211月份与六安市明星创业园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明星创业园4号厂房东侧车间,约1300平方米,项目环评正在履行报批中,20212月份以来,陆续进场安装设备,拟从事齿轮热处理加工。现场检查时,工人正在对部分设备进行安装,生产车间安装了设备箱式电阻炉4台,推杆式电阻炉1台,行吊1台,水冷池、油冷池各1个,冷凝塔1座。
4、反映的一家塑料品企业为六安市双龙化纤有限公司,该公司租赁明星创业园3号厂房,从事废塑料回收再生产,主要产品为塑料瓶片,年回收再生产30000吨废塑料项目环评已履行(金环管〔2018130号),20194月已完成自主验收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主要生产原料为废饮用水塑料瓶,生产工艺:废饮用水瓶脱标破碎二级水洗脱水打包成品堆存,主要生产设备为解包机5台、脱标机4台、破碎机5台、甩干机5台、分选机1台、分解台4个,厂区自建一套最大处理能力10m3/h洗塑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超级过滤,车间洗塑废水自流至调节池,调节池内污水通过泵抽至超级过滤机,超级过滤机过滤污水中的杂质后,水自流至洗塑污水处理设备,滤渣定期人工清理;污水通过加药在洗塑污水处理设备内进行处理后清水自流至回用水池,污泥浮渣流入污泥池,回用水池内清水回用至车间使用,污泥池内污泥通过泵抽至叠螺脱水机进行脱水处理后滤饼外运处理,滤液流入调节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容积约为50立方米的调节池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两名工人在车间打扫生产车间地面油污。经检查和负责人介绍发现,饮用水瓶占原料70%左右,企业生产原料有大量食用油塑料瓶,和报批的环评文件不符;环评文件未对污染因子动植物油进行分析评价,污水处理设施不具备去除动植物油工艺;现场废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车间地面有大量油污;生产设备陈旧老化较严重;生产车间气味难闻,主要为调节池及污水处理站里的悬浮物乳化以后散发出的气味,现场管理混乱。
1.六安市天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1)对浇铸车间封闭不严的地方进行封闭;(2)对化铜、浇铸工序中废气收集罩扩大收集面积,确保工人在集气罩有效收集范围内作业,增强收集效果;(3)对脉冲布袋除尘器及时清理维护并对破损布袋进行更换,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
六安市金安区立志印花厂:因该企业规模较小,无法实现环评要求的配套污染治理措施,现纳入治理无望企业范围内,要求该企业于5月底前自行拆除。
3.
六安市金安区东方热处理厂:要求其停止设备安装,项目环评批复后方可投入生产。
4.
六安市双龙化纤有限公司:因该企业前期环评所要求的原材料现当前市场很难供应,现该企业620日之前自行关闭拆除。
整改时限:20216月底;责任单位:金安经济开发区、金安环保分局;责任人:王焕成、肖国兴。
125 六安市 金安区 X2AH202105060024 六安市金安区望城岗街道大石岗村,金望花园小区门口的一处过路涵洞,长期污水外溢,导致下游管墩村水塘污染。 部分属实 反映的金望花园小区位于金安区望城街道大石岗村,2017年望城街道为该小区建设了污水提升泵站,小区污水经泵站提升接入南山污水主管网排出,现场勘察泵站运行工作正常,没有污水外溢的情况。小区雨水经东边金城大道涵管排向下游收储地块,因该收储地块地势低洼,没有渠道排出,长期没有清淤疏浚,杂草沤烂,造成水质变差。另外,该收储地块有周边群众在里面种菜,部分种菜地块都留有粪缸,造成异味。经排查,反映的水塘位于中店乡管墩村,距离该收储地块洼地4公里以外,目前正在进行溯源排查,并进行水质监测。 1.对低洼地进行彻底整治,清理淤泥,修边成渠,排出积水。2.加大收储地块整治,清理粪缸、杂草、垃圾。3.辖区城管加强对该地块的监管。3.定期检修污水提升泵站。4.针对管墩村水塘监测结果,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责任单位:望城街道、南山新区、区城管局;责任人:张军、汪峰、凤维生。
127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5060002 六安市裕安区高新区为省级开发区,园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散乱污企业层出不穷,未按省级要求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管机构,管委会与环保局互相推诿,对于环境问题不作为,园区乱象丛生,至今投诉不断,且投诉问题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六安市裕安区经济开发区,2006年2月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2019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进行更名。总用地面积7.49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机械装备、汽车零配件、轻工纺织,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发区无化工、医药、印染、造纸等重污染型企业。
二、核查情况
1、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17年12月,高新区建成日处理量2.5万吨城南污水处理厂一座,服务高新区、城南镇部分区域和南山新区,同年新建污水管网长6.4千米,修复污水管网长18.5千米,修复点位90余处,截止目前城南污水处理厂覆盖面积污水管网总长153.7千米,其中高新区污水管网总长36.42千米。2018年7月,高新区完成集中供热,实现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集中供热后,已建成的天然气锅炉如需继续使用,低氮改造后可继续使用,2019年底完成了高新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一步减少了氮氧化物排放量。
2019年9月高新区建成“三个全覆盖”中控系统,目前六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于进水仪表房安装在线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主体工艺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出水口出水仪表房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六安市天安食品有限公司于出水口出水仪表房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主体工艺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两家企业相关数据和视频实时向高新区中控系统进行传输。高新区安装大气监测点位小型站2个,设置企业监控网格27个点位,具备超标报警功能,有效完善了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
2、高新区散乱污企业排查及整治情况
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比邻六安市裕安区光彩大市场、顺达大市场、红星美凯龙等建材家居市场,是城市南移的重要承接地,同时由于原梅花工业园进行拆迁退城进园,部分小企业南迁,部分家居门窗加工、水刀加工等传统制作行业南移,出现了散乱污现象。高新区和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管理,坚决规范一批淘汰一批, 2019年完成19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腻子粉加工厂3家,水刀加工厂8家,小家具6家,规范生产水刀加工厂1家,家具制造1家;2020年完成5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3家小家具和水刀加工,规范家具制造2家;2020年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市场、安监、电力等部门坚决打击非法洗砂行为,通过努力,已取缔高新区6家非法洗砂企业。
3、高新区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等机构设置的通知》(六编【2019】62号)规定开发区应设立副科级生态环境工作站,目前未设置。
高新区的环境监管工作由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六中队负责,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5人。
4、高新区与生态环境分局共同监管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生态环境分局履行统一环境监管职责,两部门相互协作,高新区设置专人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环境管理制度,共同做好高新区生态环境工作,不存在相互推诿情形。
5、交办案件督察整改情况
本次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截至目前高新区已完成整改3件,正在整改10件,截至目前共排查弘毅竹木、万景驾校、春晖创业园、亚路通、康成食品、安邦橡塑6家企业园,涉及86家企业,发现问题企业8家,断水断电5家,已取缔3家,拆除违建15处,面积约900平米,立行立改,网格化管理。针对投诉问题,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和管委会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不存在不作为和投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现象。
1、加强巡查督查。高新区管委会加强日常巡查,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依法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管;
2
、加强联系会商。建立联系会商机制,管委会定期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高新区环境管理工作;
3
、加强投诉问题督查整改,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4
、编办根据文件要求,抓紧研究设置高新区环保工作站。
整改责任属地:裕安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责任人:李   、魏启明;整改责任单位: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编办,责任人:徐祖明、陈勇;整改时限:20216月底。
138 六安市 霍山县 D2AH202105060004 六安市霍山县上元村张家冲村东北方,建有一家水泥涵管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污水直排当地河道。 大气,水,噪音 部分属实 反映的涵管制造厂为安徽霍山县强联涵管有限公司,位于上元街社区张家冲组的一处涵管制造加工点,该加工点于2016年登记备案了环境影响登记表,2017年取得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与受理编号为D2AH202104280060、D2AH202105010003的2个信访件为同一问题,属于重复信访。现场核查时,该加工点已停止搅拌、打管工序,原料已覆盖,厂区无围档,搅拌机、打管机未封闭,部分地面未硬化且有积尘,新建了废水循环沉淀池1座,降低了积尘随雨水外流的环境隐患;该加工点北侧有农田、小溪,未见含油废水外排痕迹。 1、该公司已停止了未封闭作业的搅拌机、打管机工段生产,对厂区内的原材料进行了覆盖;
 2
、建设雨水收集槽及污水收集沉淀池,对厂区内的雨水及污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
3
、在厂区四周设置围档,搅拌机、打管机封闭作业,减少噪音产生和粉尘外逸,配备喷淋降尘设施,新建原料仓库,硬化厂区道路,设置冲洗设施。
 
整改责任单位:霍山县衡山镇、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