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六安市转办信访件办理办结情况信息公开
(第二十九批 2021年5月12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1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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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数据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7 六安市 金寨县 D2AH202105050093 六安市金寨县史河金寨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新河沙厂项目),常年采沙影响水质,工程车运输导致扬尘污染。该工程工期三年,但于2021年4月6日停止采沙,怀疑之前的采沙行为违法违规。 大气,水 部分属实 史河金寨段河道清淤整治项目位于金寨县梅山镇新河社区,清淤区域为二道坝上游600米至大别山桥下1760米,总长度为1840米,河道宽度为250-400米之间,疏浚总清淤量约301万方,生产模式为对清淤弃料进行二次加工销售,主要对弃料筛分出可利用的建材产品,如黄砂、河石,实现弃料利用价值最大化。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金寨县工矿公司和水利局签订史河金寨段河道清淤整治项目砂石料经营管理权合同,清淤期为三年。
1
、针对常年采砂影响水质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史河金寨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清淤作业,该工程按照环评要求在清淤作业区设施了两道生态防污屏作为隔离围堰,确保不影响下游水质。该工程清洗废水和淤泥干化余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根据234月份生态环境部采测分离监测结果显示,红石嘴闸下水质已达标,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18-19日、32日、46日,对红石嘴闸上和红石嘴国控断面取样监测均未超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416日项目实施单位金寨县工矿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区内地表水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达标。通过以上水质检测结果可以证明新河采沙项目能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要求,并未影响该河段水质。
2
、针对工程车运输导致扬尘污染的问题。现场核查,现场配备洒水车,沿途进行洒水降尘,生产区出口建有洗车池,临时运输通道北五路出口处建设车辆冲洗装置,再辅以保洁人员打扫路面,最大限度的保证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扬尘污染,但由于项目面积大,运输车辆仍会产生部分道路扬尘。
3
、针对该工程工期三年,但于202146日停止采沙,怀疑之前的采沙行为违法违规问题。史河金寨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自启动以来,严格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从立项直至实施全过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报批,无违法违规问题,发改委立项、水利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三同时验收等手续齐全。目前清淤项目第一阶段已完成,由于原清淤区生态防污屏局部出现损坏,目前新生态防污屏正在安装调试,且另拟调整作业区域,不具备清淤作业条件,故暂停作业。
金寨县将继续加强督查巡查,规范史河金寨段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道路扬尘监管,减少扬尘产生,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影响。责任单位:金寨县水利局、梅山镇党委和政府,责任人:余玉浩、张贻胜、郑文。
19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5050079 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黄巷村105国道旁,国强粮油站对面的北京城建道桥沥青站,无合法手续,露天架设大型破碎机,生产噪音、扬尘污染严重,每晚货车运输噪音扰民。 噪音,大气 属实 反映的是沪陕G40(沪蓉G42)合六叶高速公路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五标段工程(起讫桩号:K711+180-K728+200,全长17.02km)。G40(沪蓉G42)合六叶高速公路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业主是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皖环审函[2019]513号)。五标段工程由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并在徐集镇黄巷村境内设置辅助工程(沥青搅拌站及水稳拌合站),场地面积92.00亩,20208月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使用期限36个月。该站场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五标段工程配套建设的沥青搅拌站及水稳拌合站在道路环评报告及批复范围内,该临时工程于20209月建设。现场调查发现,场区内有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1条、水稳拌合站生产线1条、碎石破碎加工线1条,物料大棚11个,场区内外道路部分硬化,物料大棚进出口安装有喷淋装置,碎石加工设备独立封闭并安装喷淋装置,但物料输送带未完全封闭,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做到全覆盖,场地有洒水车一辆,但碎石破碎加工生产线不在环评和批复范围内。该场站建设完成,但没有正式投入生产,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东西两侧约10米有5户住户,场站南侧跨过010县道距离约40米处有5户住户,南侧约200米是黄巷村安置小区,西北侧约150米有住户4户。 1、对碎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2
、禁止物料露天堆放,物料必须进入物料大棚堆放。
3
、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限行措施,晚9时至早6时禁止一切生产运输,杜绝交通噪声扰民。
4
、施工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人。
整改责任属地:徐集镇党委、政府;责任人:钱祥龙、张富恩;整改责任单位:区交通局;责任人:张振兴;整改时限:20217月底。
58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5050058 六安市金安区淠河,近两年河道采砂现象严重,污染淠河水质,导致淠河附近村庄地下水受到污染。 水,生态 部分属实 淠河是淮河中游南岸的一条重要支流,发源于大别山北麓,由南向北流经安庆市岳西县,六安市霍山、金寨、裕安、金安、霍邱以及淮南市寿县等县(市)后,在正阳关汇入淮河,全长253km,流域面积近 6000 km2 。淠河主干金安段26.07公里。2019年由六安市水利局牵头,会同淮南市水利局共同编制了《淠河河道采砂规划》,规划期5年(2019-2023年),并经省水利厅批准。根据规划,金安区淠河26.07公里淠河河道,规划可采区18.7公里,从淠东乡小圩村至马头镇陈台村,河道内设置13个采砂点,年许可量582万吨。当前,金安区砂石开采生产经营均在可采区范围内,由金安区砂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生产经营,依法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经现场核查淠河中采砂船的动力设备是按国家标准配备的,每一艘采砂船都配有防渗保护装置,确保在采砂过程中油污不会向淠河排放。淠河河堤60m处为禁采区,采砂遵循省水利厅规划批复要求,将开采深度严格控制在23-20米,允许采砂区范围离附件村庄较远,故河道采砂污染淠河水质,导致淠河附近村庄地下水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作业区部分裸土砂石未完全覆盖,部分运砂车辆未完全封闭,冲洗平台冲洗效果不佳,洒水降尘频次少。
由金安区淠东乡、马头镇、区水利局督促各采砂点对裸露砂石覆盖,所有运输车辆做到密封、覆盖,做到防遗撒。对未加装喷淋设施的冲洗平台加装喷淋装置。加大运输道路洒水作业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淠东乡、马头镇、区水利局
责任人:毛克军、朱长习、吴昌军、方正、文继彦。
69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5050050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工业园区内,鸿圣铸造有限公司、万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异味扰民,污水直排地面,污染地下水。 大气,水 部分属实 1.六安市鸿圣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86月该公司年产2000吨铸件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裕环[2008]28),主要产品为小型生铁铸件和模具,已建成生产车间2栋、办公楼1栋,依次由北向南呈长方形布局,项目于2011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裕环[2011]367)。生产工艺流程:制模-涂装-熔炼-装箱浇注-抛丸清理。废气产生源强来自制模、中频电炉熔炼、装箱浇注、落砂及脱模、抛丸清理等工段,中频电炉熔炼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高空排放、装箱浇注热解废气收集经汽水分离器排放,抛丸机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后高空排放,型砂工段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高空排放;中频电炉冷却废水进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2.万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312月该公司数控机床及精铸机械配件生产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裕环[2013]293),主要产品为各类数控机床铸件及精铸机械配件,已建成一期工程生产车间2栋以及配建相关公用辅助设施及环保工程,项目于20168月,通过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裕环[2016]391)。生产工艺流程:制模-涂装-熔炼-装箱浇注-抛丸清理。废气产生源强来自制模、刷涂、烘干、落砂及脱模、上漆等工艺,均为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中频电炉熔炼废气由集气装置和布袋除尘设备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装箱浇注热解废气收集经汽水分离器排放,型砂工段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高空排放;厂区内有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3.现场核查情况:(1)万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①现场发现增加了翻砂铸造工艺;②产品和残次品露天堆放;③制模及烘干车间未完全密闭;④上漆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⑤落砂及脱模、型砂工段粉尘
 跑、冒现象明显;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未规范建设,危废库管理不规范。(2)六安市鸿圣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①部分产品和残次品露天堆放;②制模及烘干车间未完全密闭;③装箱浇注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仅收集末端未安装吸附装置;④落砂及脱模、型砂工段粉尘 跑、冒现象明显;⑤现场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未规范建设,危废库管理不规范。
1、立行立改,立即取缔厂区翻砂工段;
2
、上漆工段应在密闭的空间进行操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
、规范清理残次品,产品入库房,杜绝露天堆放现象;
4
、对照《排污许可证》现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浇注工段要安装收集净化装置,做到减量排放; 
5
、完善造型、砂处理及清理等产尘工段污染治理设施,及时更换布袋、加强除尘器的维护;
6
、制模及烘干车间应做到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7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固废暂存场所,完善危废库管理,设立环保责任人。
整改时限:20216月底。
76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5050051 六安市裕安区万乘云汉酒店南侧100米左右的一处水塘内,遍布垃圾、异味刺鼻;裕安区窑岗嘴大桥北侧的一条小路,道路两侧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影响周边环境。 大气,水,土壤 属实 经现场核查:1.万盛云汉南侧水塘存在部分园林绿化枯树枝及少量生活垃圾,同时有园林看护人员在水边搭棚生活,异味来源于露天摆放的尿桶及简易厕所。
2.窑岗嘴大桥北侧小路,根据现场观察有部分建筑装修垃圾,影响环境。
针对投诉反映问题立行立改:
 
(一)、1、平桥乡将万乘云汉南侧水塘周边垃圾清理干净;2、平桥乡协调市园林管理处、两河管理局,责令看护人员2021年6月30 日前搬离、拆除临时搭建棚屋及简易厕所。
(二)、平桥乡立即清理窑岗嘴大桥北侧道路的建筑装修垃圾。
(三)、充分发挥属地村居及河长制监管作用,加强巡逻,遏制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
整改责任属地:平桥乡党委、政府;整改责任人:徐静、许春生;整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整改责任人:邱和远;整改时限:2021年6 月底。
82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5050041 六安市金安区大华山路11号,一处大型钢材市场内的皖祥再生回收物资公司,从事废品收购,含油污水直排农田,夜间焚烧垃圾异味刺鼻。 水,土壤,大气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举报的皖祥再生回收物资公司实际位于312国道南侧钢材市场内,主要从事废旧钢铁物资回收,现场发现有回收报废汽车拆解现象,造成路面油污污染,未发现焚烧垃圾迹象。 因该企业没有回收废旧汽车的资质,现要求该企业停止回收废旧汽车行为,于2021年6月10前将回收的废旧汽车全部清理完毕,企业将现场地面油污清理干净。
88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5050034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王湾村南侧,春分队薛家的农田被大量采挖砂石料,严重破坏农田;王湾村桥南队,解某才房屋后的农田被大量开采砂石料,严重破坏农田。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反映的城北乡王湾村两个区域均在苏大堰周边水利整治工程(又名淠河流域金安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范围内,苏大堰周边水利整治工程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占地面积350亩,项目代码:2011-341500-04-01-144778,目前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库,获得六安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主要功能为净化处理六安市城区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东城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保护淠河水环境。目前正处于土方开挖外运阶段,开挖区域用地已经安徽省政府皖政挂〔2020〕383号文批复为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农田问题。因开挖时发现该地块土方含有大量细沙,为做好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安徽省《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改价费〔2020〕467号)第十一条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0〕78号)第六条的规定,经金安区政府研究并统一安排,对开挖土方中细沙进行外运综合利用。该项目功能定位为水体净化,通过模拟自然湿地的生态环境,利用“植物微生物—基质”复合生态,对苏大堰收纳的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东城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处理,确保水质净化提升。建设内容为生态池塘、水生有机农业种植区、生态河道,配套建设周边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7亿元,纳入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项目一期计划2021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4月7日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六安市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苏大堰周边水利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前期金安区对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了6项整改措施,目前该项目施工现场工程储油罐、油桶已集中放置,并加装托盘防止泄露;冲洗平台已加装喷淋装置并正常使用,定期洒水降尘;调用了4台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已落实午间、夜间禁止施工制度。现场检查时裸露砂石覆盖工作和部分路段采用铺设钢板或预制件硬化工作正在推进中。
金安区城北乡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现场责令项目施工单位完善裸露砂石覆盖;部分路段采用铺设钢板或预制件硬化。
责任单位:城北乡、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责任人:张运、梁本运、鲍远亭、文继彦;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
93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5050028 六安市裕安区水木清华小区,7、12栋居民家中装修,上午七点半至下午五点半,噪音严重扰民。 噪音 属实 水木清华小区位于六安一中对面,属典型的学区房,主要为租房陪读群体,经了解现正在进行室内装修的共四户,分别是7号楼1102室、12号楼2901室、12号楼1502室、12号楼403室,装修工作时间虽然按照物业管理要求,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但产生的噪音给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通过走访周边住户并与上述四户装修业主沟通交流,了解到小区物业按照街道要求采取装修报备制,规范作业时间、降低干扰等相关措施基本到位但不够深入,四户对因自家装修给他人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深表歉意。 对反映问题立行立改:1、物业督促正在施工的四户,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规定,并采取关闭门窗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严格落实装修报备制,禁止在非工作日及学生放假期间装修施工,提倡高考前非必要不装修。严格遵守中高考期间禁噪规定,确保中高考考生的学习、休息不受影响。2、强化沟通交流。结合街道正在开展的六心社区创建活动,要求社区、物业加大宣传力度,与装修业主及周边住户做好沟通,以诚心服务换工作支持,争取业主的理解。3、加强巡查、监督。街物业加强日常巡视,及时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派出所、环保办、城管、社区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已整改完成。
整改责任属地:鼓楼街道;责任人:姜文龙、李兵;整改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人:郑学奎。
95 六安市 霍邱县 X2AH202105050013 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幸福社区顺河路,多年来个体屠宰户造成的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2020年县政府投资重建“清真牛羊屠宰厂”,但个体杀牛户至今未进厂屠宰,仍在顺河路两侧杀牛,污染周边环境。 属实 反映的城关镇幸福社区顺河路个体屠宰户为当地以回族群众为主的屠宰牛羊个体户,之前由于没有专门的活牛羊暂养和屠宰场地,就在顺河路旁暂养和屠宰,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2018年城关镇人民政府在此处建设了2处干粪堆场和3处防雨防渗、雨污分流的尿液污水暂存池,同时对牛粪、尿液及屠宰废弃物及时清理归集,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转运,切实减少屠宰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彻底解决顺河路回民屠宰污染问题,2020年政府投资重建“城关镇少数民族牛羊定点屠宰场”,屠宰场占地283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5万,其中环保投资13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2层厂房(1层为屠杀车间、交易大厅;2层办公)新建设1栋1层待宰棚,配套建设辅助用房、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屠宰肉牛9000头、羊14400只的生产能力。新屠宰场于2021年4月份已完成综合验收,具备屠宰条件。
2021年4月,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组,对顺河路个体屠宰户的规范经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辖区内个体屠宰户进行了全面摸排,并要求屠宰户搬至城关镇少数民族牛羊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加工;现顺河路个体屠宰户饲养的肉牛已全部清至指定场所。
1、对城关镇幸福社区顺河路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2、督促顺河路个体屠宰户全部搬至定点屠宰场从事暂养和屠宰加工。
3、加强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责任单位: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城关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99 六安市 舒城县 X2AH202105050010 六安市舒城县棠树乡峰西村,江城市政建设公司沥青搅拌站,存在以下问题:1.选址不当,距离居民住处不足30米;2.作业噪音、扬尘污染严重,沥青异味刺鼻,夜间生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3.冲洗场区及沥青运输车辆产生的污水直排周边农田,导致厂区周围农田多年无法耕种。 大气,土壤,噪音 部分属实 舒城江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位于舒城县棠树乡工业集中区内,占地9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年产20万吨沥青混合料。2012年5月报经舒城县发改委备案(发改备案〔2012〕4号)后开工建设,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证,于2013年4月补办了环评报批手续,同年10月通过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企业根据市场需要,一直属间隔式生产,年生产约200天。根据现场实测,项目区东北角围墙距卜庄最近一户住房间距为101.8米,早在2013年项目单位便与环评确定卫生防护距离50米范围内的9户住户达成租房协议,逐年支付房屋租金。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仓库厂房全封闭和沥青烟吸附装置(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设备、冲洗平台安装等污染防治措施,购置了清扫车、洒水车,配套了噪音、PM2.5\PM10在线监控设备,现场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公司已办理排污许可证,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公司内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化粪池,定期清理,用于农业施肥。由于沥青生产工艺受气温影响较大,自2021年1月以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3月中旬方才恢复零星生产,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06:00至22:00,不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该企业建成了相对完整雨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冲洗废水经充分沉淀循环利用,正常情况下基本不存在污水外排情况,周边农田均正常耕种,并育有虾苗、鱼苗。但在持续暴雨等恶劣天气下,沉淀水池循环利用不及时,也有少量初期雨水外排现象。群众反映部分属实。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生产与治污同步要求,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高效运行,定期监测治污实效。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合理设置减速带和警示牌,要求车辆减速慢行。   
2、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定期做好沉淀池、排水沟清理工作,待棠树乡三拐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接入处置。
3、棠树乡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及时收集企业周边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可能涉及到环境污染等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全力保障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棠树乡人民政府、周宝锁;县住建局、程增柱。
112 六安市 金寨县 D2AH202105050020 六安市金寨县古碑镇七邻村,二号桥向4、500米的七邻砂石厂,夜间非法挖山采石且大车运输,扬尘、噪音扰民,严重破坏山体,导致水土流失,污染村内河道。 生态,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反映的为金寨华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金寨县古碑镇王湾建筑石料用大理石矿开发和建筑石材加工项目于20174月开始建设,规划建设矿山0.1001平方公里,设计年采石26万立方米(60万吨),20177月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金环审【201768号),并于20194月通过环保验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45日。2017523日金寨县水利局以金水函[2017]16号以《关于金寨华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复函》审批通过项目对原金邻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王湾建筑石料用大理石矿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金水许可证[2015]20号)的延续使用申请。该项目环评、林业、用地等手续齐全有效,矿山安全防护距离300米,实际最近的居民点距离矿山500米以上。该公司生产工艺为矿山开采-车间破碎-筛分-产品,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三级化粪处理。
该公司生产期间,由专业爆破公司负责矿山开采爆破作业,未在夜间从事爆破开采作业;为减小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该公司规定晚上21:30分后停止销售,重载运输车辆不得驶出厂区;该公司破碎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建设,实现了加工、堆料不露天,穿孔设备有除尘设施,厂区配备3台洒水车、1台清扫车、1台流动雾炮、7台固定雾炮进行喷淋降尘作业。车辆出厂前首先驶入车辆清洗池进行车轮清洗在经过感应喷淋设施进行车身清洗,同时不间断的对厂区及周边主干道路进行洒水作业有效遏制扬尘。现场发现厂区沿道路外侧修建拦水护堤部分破损,导致部分道路冲洗废水流入河道,目前该公司现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产期间所排放污染物与矿山下游地表水进行取样检测;该公司对矿山开采后的山体进行了生态修复,已进行喷播复绿5300平方米,栽植绿植1010株,但由于近年极端天气频繁且养护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绿植成活率不高,存在部分水土流失。
1、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山体修复实施方案加快裸露山体的复绿工作。
2、督促企业对破损的拦水护堤进行修复。
3、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道路扬尘监管,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责任单位:金寨县自然资源局、古碑镇党委和政府,责任人:何恩来、李守成、洪双竹。
113 六安市 霍邱县 D2AH202105050019 六安市霍邱县临淮岗乡双门村林山组,村民贺某菊养羊,异味严重扰民,污染周边环境。 大气 属实 反映的为霍邱县临淮岗乡双门村李三队村民贺红菊在居民区内自家门口搭建简易棚舍养殖了52头羊,不属于规模养殖场,为散养户;羊棚紧挨着邻居房屋,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棚舍内外有明显异味,环境卫生差。 1、立即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消除环境影响。
2、劝导养殖户将现有养殖的羊全部售卖,并拆除门口简易棚舍。
3、加强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责任单位: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临淮岗乡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122 六安市 霍邱县 D2AH202105050007 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安东村大庄组,有人炸山取石,噪音扰民,且导致村民房屋破损严重。 生态,噪音 属实 反映的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安东村大庄组,实为霍邱县芦山废弃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六政秘[2020]24号)文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霍邱县芦山废弃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批复同意实施。经霍邱县政府批准同意,予以公开招投标,河南省中宇地质工程勘察院中标,该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134152200000096),并对照登记表落实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建有防尘罩、消声器、防护栏等装置,安装了车辆自动冲洗设备,购置了洒水车、雾炮机、喷淋设备、PM2.5监测系统等环保设施,确保达到抑尘效果。项目工期为1年,2022年4月底结束,工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削坡放阶、危岩清理;第二阶段为复绿工程、场地平整、防护栏工程、挡墙工程等治理措施。设计治理面积234.75亩,对削坡放阶、危岩清理剩余的土石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朱列民、章玉连中标。4月12日马店镇人民政府因该项目安全和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原因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该项目目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正在向公安机关申请爆破服务。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有人炸山取石,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核实,霍邱县兴安工程爆破服务有限公司(3级爆破公司)按照爆破操作规程相关要求实施爆破作业,具有爆破设计施工资质。该爆破孔深为5至15米不等,为有效减震防噪,采用微差爆破技术,逐孔起爆,一次起爆药量最大值不超过200kg,每次爆破施工使用炸药都经爆破公司申请,公安部门审核后,才能从事爆破作业,实施爆破会产生一定的噪音。2、关于“导致村民房屋破损严重”问题。经调查核实,项目区周边东侧500米,有1户房屋出现瓷砖脱落和房屋裂纹情况,暂未发现其他房屋出现开裂。 1、由霍邱马店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爆破振动安全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加强对项目区周边房屋爆破影响监测,按照监测结果由住建部门组织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由项目施工单位对破裂房屋进行维修。
2、由马店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正式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马店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