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六安市转办信访件办理办结情况信息公开(第十九批2021年5月2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发布时间:2021-05-0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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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4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4250091 六安市独山镇双庙村卫大尖组,大宝头山林遭到非法毁坏,挖掘机连根拔掉大量松树等树木,雨天黄土滚落山下,水土流失严重。 生态 基本属实 经调查,有施工单位开辟临时便道,需采伐树木,因与群众山场补偿事宜未协调好,群众举报到裕安区林业主管部门,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通知属地政府立即派员前往查看并要求停工整改,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所使用林地的群众合理补偿。427日裕安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到现场查看,临时便道大部分是在原有林间小道上扩宽,施工现场现处于停工状态,由于近日阴雨,道路泥泞但未造成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1.协调施工单位抓紧与群众签订林地、林木补偿协议,并兑现补偿款;2.前期违法行为交由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处理;3.施工单位立即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和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在手续完备后方可继续施工。                          
8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4250083 六安市裕安区华邦新华城禧华园66号楼一层,牛肉汤饭店、禧华土菜馆,油烟排放至3层,晚6点至10点油烟机工作噪音扰民。 大气,噪音 属实 反映的六安市裕安区牛气冲天牛肉汤店位于华邦新华城禧华园66栋103铺,2019年10月开始投入经营,2019年10月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标号:JY23415030076802,2019年9月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503MA2U4M2617,该餐饮店法人代表:陈习武,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经营面积约70平方米,营业时间为上午7点至晚间9点30分;六安市裕安区喜华土菜馆位于华邦禧华园北门66栋104铺,2020年9月开始投入经营,2020年9月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标号:CY34150320200597,2020年8月2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503MA2W4BD711,该餐饮店法人代表:闻亮亮,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经营面积约120平方米,营业时间为上午10点至下午1点30分和下午5点至晚上9点。经核实:二家餐饮店室外油烟管道均沿南侧墙壁竖至二楼平台,牛肉汤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在店铺内,土菜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在二楼平台,距离华邦新华城禧华园66栋最近居民约15米,已采用隔音棉消声,但由于管道过长,效果不佳。 1.责令牛气冲天牛肉汤店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室外油烟管道使用隔音棉进行包裹。
2.责令喜华土菜馆对噪声设备隔音降噪处理,将油烟净化设施和室外油烟管道全身进行包裹。
3.要求其尽快完成对油烟处理设施清理工作,后期加强定期对油烟处理设施清理维护并完善维护记录。
整改责任属地:裕安区西市街道、区城管局;责任人:陈凤奇、邱和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36 六安市 霍邱县 X2AH202104250056 1.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石店镇未建设化工园区,却有两家使用废旧轮胎生产柴油的企业入驻;2.霍邱县西部涉矿区的马店、冯井、固集等乡镇,违规审批用石块生产水洗砂加工企业,废水污染周边环境;3.固镇羽绒加工厂偷排废水沿河进入霍邱县城东湖(霍邱县城关镇居民自来水取水地);4.冯井镇从苏州引进的和居家具城,为苏州市清退的污染企业,且家具城选址距离居民区过近。 部分属实 问题1:经调查核实,反映的两家使用废旧轮胎企业分别为位于石店镇工业集中区的霍邱县康庄大道物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废旧轮胎项目,2019年10月1日通过县招商引资领导组预审(霍招组〔2019〕9号),项目已经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020-341522-42-03-02384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环评单位正在编制中。位于马店镇工业集中区的霍邱县通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项目,2020年11月19日通过县招商引资领导组预审(霍招组〔2020〕18号)。项目已经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012-341522-04-01-64778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环评单位正在编制中。两个项目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相关规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霍邱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所属行业为轻工,国标行业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工艺为常温常压裂解,不属于化工行业,不需要入驻化工园区。现场检查发现,位于石店镇工业集中区的霍邱县康庄大道物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未开工建设;位于马店镇工业集中区的霍邱县通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已安装6台裂解炉,现已停止建设未生产。
问题2:2019年12月3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意见》(六政办〔2019〕44号),要求加大支持力度,推进矿山机制砂石行业发展,2020年7月8日霍邱县工业富县领导组印发《关于推进全县机制砂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霍组工〔2020〕6号),就规范机制砂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出要求,并在全县范围实行布点规划,鉴于霍邱县西部铁矿开发企业多,废矿石等原料充足,西部矿区共规划布点19家机制砂企业,截至目前已入驻12家企业并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企业生产原料为废石、废矿石、建筑垃圾、路桥工程等废弃混凝土垃圾、土地平整产生的道砟等,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经核查,入驻的12家企业,已建成10家,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污泥压滤机、循环水池等设施。现场调查时发现,建成的10家企业中,有8家处于停产状态,2家在生产,在产的2家企业一家已自主验收,另外一家正在调试生产。另有马店镇的霍邱融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钢构厂房审批手续不齐,目前钢构厂房已拆除,处于停产状态;但存在地下井水外涌、直排厂外现象。
问题3:举报件中的固镇镇主要河流为汲河,经霍邱县夏店镇砖洪桥流入城东湖。目前固镇镇有羽绒羽毛企业35家,其中涉水企业21家,自2017年固镇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以来,镇区所有涉水企业污水均接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一万吨),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大阴沟排入汲河,距下游省控砖洪桥断面5.5公里,该断面2020年度达标,2021年至今未超标。经现场排查发现,固镇镇共有三处排水口向大阴沟排水。第一处是工业集聚区雨水排水口,污水已全部接入污水管网;第二处是镇区雨水排水口,我镇在前期环保自查中发现,有部分小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管网老旧破损,导致有部分生活污水流入大阴沟。第三处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尾水达标排放,已实现在线数据联网。综上,“羽绒加工厂偷排废水”情况与事实不符。但是有部分生活污水经大阴沟流入汲河。
问题4:和居家具城是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选址在冯井镇工业集中区,共有37家企业入驻。2017年6月24日通过县招商引资领导组预审(霍招组办〔2017〕6号)。根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家具制造业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8年8月,县发改委对家具城37个项目进行了备案。2020年6月,37个项目环评文件经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经现场核查,家具城目前已入驻17家企业。17家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循环水池、化粪池等设施,并已全部完成自主验收。根据环评文件要求,沿家具城厂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家具城东、西、南三侧100米内无敏感建筑物,北侧100米内3户居民建筑已由企业租赁做职工宿舍使用。
问题1: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霍邱县通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停止建设,待履行环评审批后方可建设。责任单位: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马店镇人民政府;
问题2:督促霍邱融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地下水采取封闭或收集措施,确保不外排。责任单位: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马店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前。
问题3:对于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道排入大阴沟问题,正在进行截污工程施工,生活污水将截污进入固镇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截污工程已于4月6日开工,预计于5月中旬完成,完成后将解决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道排入大阴沟问题。整改责任属地:裕安区固镇镇,责任人:王庆军、田启军;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徐祖明;整改时限:2021年5月20日。
问题4:霍邱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冯井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7 六安市 舒城县 D2AH202104250041 六安市舒城县花桥路九溪江南小区九堤园1栋一楼,徽乡鸡饭店,噪音、油烟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噪音,大气 基本属实 经查徽乡鸡饭店企业全称为安徽徽乡鸡餐饮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花桥路店,20170110日成立,经营场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中段,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2NAUU68R,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生产、经营、销售和酒、饮料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JY23415230026914,发证时间:20170707日。该店经营场所属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店内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所用餐具多为不锈钢及塑料器皿,若收集清洗不当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换气机在运行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噪声影响,店内油烟管道存在清理不及时和部分堵塞现象。 1.强化餐饮经营环境管理,从即日起至1231日,严禁经营户夜间(晚22:00至早6:00)营业,午间(12:0014:00)规范经营,避免偶发性噪声产生,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管道和下水道油污清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责令企业在店内醒目处张贴“请勿大声喧哗”、“反对餐饮浪费”等温馨提示,引导服务人员与就餐人员文明用餐,避免噪声扰民。               
 2.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约谈了该店法定代表人,要求企业严格对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自行做好整体搬迁工作,该店法定代表人郭某承诺于20211231日前关闭门店,另选规范场所重新经营。                         
3.
舒城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该店楼上居民的解释和随访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舒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责任人:张栋梁、 王树东。
90 六安市 霍邱县 X2AH202104250016 六安市霍邱县霍邱东湖三流乡段,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部分渔民长期居住在湖中的渔船和自建房中,生活污水及垃圾直排湖内,且湖中岛上存在畜禽养殖行为,严重污染水质;2、当地政府缺乏监管,湖内存在违规捕鱼、电鱼、毒鱼现象。 部分属实 近年来,霍邱县高度重视禁渔工作,成立了禁渔专项治理领导组,印发了《霍邱县实施禁渔和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全县实施禁渔和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全县共制作悬挂标牌、条幅210副;发放宣传单6500份;出动宣传车334次;开展巡查300次,出动巡查人员1212人次;移交公安部门刑事立案2起、治安处罚2起;行政处罚5起,罚款0.6万元;收缴电捕器3台套,地笼等网具150条;拆除城东湖非法圈圩养殖渔网3000余米;扣押非法捕捞船2艘;没收渔获物280公斤。
经调查,在城东湖三流乡段共有两户居民居住在湖中的渔船上,分别为:杨华江属东湖渔业村村民,贫困户,在东湖边从事稻田龙虾养殖,其原在东湖岸内的住房去年被大水淹没,新房还没有建好,就临时居住在渔船上,看管虾塘并养殖了几只鸡鸭;魏保勤属东湖渔业村村民,但是其长期承包三流乡官庄荻柴厂的水面从事渔业养殖近十几年,其两口人长期居住在住家船上。
201810月和202011月,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曾两次欲对其船舶进行拆解并要求其迁出此水域,因其对船舶拆解补助提出的要求过高和要求给其解决住房问题以及以在此承包经营为借口,拒不拆解船舶、迁出;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及东湖渔业村多次找上述两户商谈解决办法,又找其女儿做思想工作,均被其拒绝,至今没有解决。上述两户居民没有耕地,多年来捕鱼为生,无其他谋生手段;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和污水直接倾倒在湖内。现场检查时,发现杨华江在岸边散养了少许鸡鸭,未发现湖中岛上有畜禽养殖行为。

1.
经沟通协商,杨华江现已搬至围提外居住,渔船暂停在湖边,并禁止其违规捕鱼,少许鸡鸭已迁至提外圈养。 
 2
.由三流乡人民政府中止与魏保勤签订的养殖协议,禁止其从事渔业活动,进一步就住家船拆解和人员迁出此区域进行协商;在拆解、迁出之前,在岸边设置垃圾桶,要求其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定点存放,由三流乡人民政府定期清运;其产生的生活污水上岸处理,禁止随意排入湖中。整改时限:20219月底前
3
.加强对违规捕鱼的日常监管,发现案件线索快查快办,对禁渔区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单位:县水产业发展中心、三流乡人民政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3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4250025 六安市裕安区姚李镇和分路口,永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窑厂)院内的两家非法洗砂点,晚8点至次日凌晨生产,噪音、粉尘严重扰民。遇检查就暂时停工,检查结束后重新生产。 噪音,大气 部分属实 六安市永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裕安区江家店镇华祖村,建设内容包括水泥制品生产项目(含洗砂生产线一条)、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均已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裕环审[2019]10号、裕环[2014]220号)和环保验收手续。其生产线安装在封闭车间内,湿式作业,夜间大型车辆装卸物料进出频繁,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且存在部分物料临时堆放在生产车间外现象,仅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紧邻六安市永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隔壁西南侧为六安市裕安区荣祥建材厂,该厂建设内容包括石料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含制砂生产线一条),也均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裕环审[2018]152号、裕环审[2019]186号)和环保验收手续,其车间一侧设置雾炮机对卸料起尘采取喷雾抑尘,车间内安装喷淋装置、雾炮机,鄂破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后,15米排气筒排放;制砂采取湿法工艺,厂区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厂区地面硬化,该厂西侧、东南和东北侧有分散居民点,最近距离 200m,碎石生产线及运输车辆噪声对居民有影响,且存在物料临时堆放在生产车间外现象,仅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该企业纳入环境执法日常监管,检查时企业间歇性生产,无“遇检查就暂时停工,检查结束后重新生产”的现象。 督促企业立即启动物料堆场建设,确保原料置于大棚内,两厂各建设1000平方米物料大棚;禁止六安市荣祥建材厂、六安市永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夜间(22时至凌晨6时)生产和运输;强化环境管理,明确环保责任人,落实环保措施。下一步江家店镇人民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对厂界噪声、扬尘及敏感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整改责任属地:江家店镇,责任人:刘亮、柏天广;整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人:夏冬升;整改时限:2021年7月底。
105 六安市 霍邱县 X2AH202104250017 六安市霍邱县长集镇七里村的一家养猪场选址不合理,与居民距离不足10米,异味扰民,且粪便直排前后死水沟中,臭味刺鼻。 大气,水 基本属实 反映的该养猪场为安徽新农原种猪有限公司位于长集镇,公司法人代表为孙章龙,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齐全,周边有散户村民居住。该项目环评手续于20123月经原县环保局予以批复(环管〔201257号),养殖规模为年出栏生猪4800头,存栏2000头,目前场内还有400头母猪,700头仔猪。该养殖场为霍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户),目前配套设施有雨污分流管网、506平方米堆粪棚、14891.5立方米密封储存池及铲车一辆,配套的吸粪车因损坏已被处理了。
经调查,该场址不在长集镇集镇规划区内,且不在禁养区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发现堆粪棚外有明显异味,场区内雨污分流管网设施陈旧且不完善,污水存在溢流现象,未签订粪污处理协议,粪污直排至周边环境,场区周围死水沟并未发现污水直排及异味,但在该场南边一公里处沟渠中发现有直排现象。
1.要求养殖场立即封堵排污口,拆除养殖场外排污管道,清理整治厂区内外环境污染,消除环境影响。
2.
督促养殖场限期减少养殖规模并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减少粪便异味。同时,要求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台账,粪污做到妥处。
3.
要求养殖场在限期内进一步完善一场一策实施方案相关配套设施并尽快落实,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否则要求其暂停生猪养殖行为,直至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到位后方可恢复养殖。
4.
由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养殖场污染物外排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长集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16月底。
109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4250019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恒基建材公司,生产水泥砂浆,粉尘及夜间生产噪音严重扰民,运输车辆未冲淋,扬尘严重。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六安市恒基建材公司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4月该公司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裕环[2017]21)20188月该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取得原六安市裕安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裕环[2018]148)。项目建设了1栋砂浆生产线车间和1栋办公楼,砂浆生产线车间内共有物料储罐7个,建有燃气热风炉、烘干机、筛分机、混合机等设备,现阶段仅生产散装砂浆,通过罐车运输,袋装产品暂未投入生产。公司现生产工艺:湿砂烘干筛分干砂仓水泥筒仓稠化粉筒仓粉煤灰筒仓添加剂筒仓计量混合成品仓缓冲仓散料装车。配套环保设施:烘干、筛分、混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箱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所有筒仓顶部均安装除尘器;物料运输采用全封闭罐车、湿砂堆场设置车间内; 车间进口处设有7个喷淋头,用于控制扬尘;物料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即完成冲洗,厂区内道路硬化,有专人清扫保洁;工业噪声通过减震、厂房隔声措施控制,公司周边均为园区企业。公司按照自行监测要求于2021年3月26日委托安徽川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监测,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粉尘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2021年4月26日,检查时通过咨询及该公司提供的生产报表,企业夜间不生产。但发现布袋除尘器接口处松动,导致有少量粉尘外溢问题。 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做好布袋除尘器的更换、记录、台账等;加强车间密闭管理,进一步做好抑尘措施。整改责任属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责任人:李磊 魏启明;整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人:夏冬升 
110 六安市 叶集区 D2AH202104250023 六安市叶集区三元镇四林村,村部附近的一处非法窑厂,生产及运输过程噪音、扬尘污染严重,且该窑厂开挖当地荒山,破坏生态资源。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查,该企业有发改委立项备案,用地为建设用地,于20191月通过年产8000万块煤㶥石烧结空心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叶环〔20194号),20213月下旬开始试生产,干燥窑烟气配套了双减脱硫塔,道路扬尘配备了洒水车和雾炮机,破碎车间已密闭并配备了布袋除尘器,破碎车间和陈化车间内安装了水喷淋系统,建设了固废暂存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作农肥吗,厂区沿途居民区设置了限速牌、禁鸣标志,已与第三方签定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协议。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但车辆清洗装置正在建设安装,同时在现场发现两处非法采土点。 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企业加快车辆冲洗装置建设,尽快完成环保验收,同时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窑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叶集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将对非法采土进行查处;叶集区委区政府责成三元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117 六安市 金安区 X2AH202104250027 1.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潘店村潘店工业园,八方建材有限公司,污水、扬尘污染严重,路面多处被混凝土污染,且大量使用地下水;2.鑫鸿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重金属污染;3.潘店村大塘拐生产组,中铁四局搅拌站,违规排放柴油,污染大片农田。 水,土壤,大气 部分属实 1.反映的六安市八方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金安区东桥镇潘店村,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14120日,其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取得环评批复(金环管〔20148号),201782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金环管〔2017101号),实际经营范围为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等加工和销售,检查时段该项目正常生产。2019716日,该公司新建沥青搅拌站及建筑垃圾回收站项目通过环评批复(金环管〔201997号),目前正在建设,尚未投产。该公司混凝土项目配套建设了废水沉淀池,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但雨水收集及冲洗场地废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雨量大时有溢流可能;料仓设置了布袋除尘设施,生产车间内配套建设了喷淋降尘设施,但未在厂区入口处建设车辆冲洗平台;厂内外道路已硬化,但部分区域存在破损,易产生扬尘;厂区内有一口自打井,用于混凝土搅拌,已向金安区水利局申请取水证,但未通过审批。
2.
反映的六安鑫鸿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金安区东桥镇潘店村,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实际从事钢制品二次打磨加工业务,仅产生粉尘污染,由于该企业无法办理土地指标且未履行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企业已自行停产,正在拆除设备,清理原材料和产品。
3.
关于潘店村大塘拐生产组,中铁四局搅拌站,违规排放柴油,污染大片农田问题,金安区于202149日接到督察组同一问题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2AH202104080033),经核查后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督促其建设工业废水封闭式内循环系统,确保所有工业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回用,立即安装使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稳定达到排放;二是督促其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建设使用车辆冲洗平台、进场雾炮机四台,料棚顶部、上料台装设喷淋降尘设备,封闭物料存放场所,定时对场区和道路进行洒水、清扫;三是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其未按环评文件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该拌和站已封堵了沉淀池缺口,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拌和站四周加装高度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将所有露天堆放的砂石进行了覆盖,在场区进出口加装了车辆冲洗装置,冲洗水沉淀后回用,配备了洒水车,安排专人定期对场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1.针对八方建材公司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场内冲洗废水及雨水收集设施,清理雨水渠,消除冲洗废水及雨水外排隐患,确保所有冲洗废水及雨水收集至沉淀池循环使用;二是在厂区入口处新建一套车辆冲洗装置;三是做好厂内外破损道路硬化修复工作,清理地面残留混凝土;四是停用地下水,拆除取水设备,补办相关手续,待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整改时限:20215月底。
2.
针对六安鑫鸿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由东桥镇和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散乱污企业关闭取缔类整改要求,督促企业于20215月底前清理全部设备、原料和产品。同时,东桥镇成立专班,落实专人,确保按期清理完成,防止死灰复燃。整改时限:20215月底前。
3.
针对中铁四局拌和站问题,由东桥镇和区住建局督促企业按序时进度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东桥镇、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周先满、汪尹、肖国兴。
118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4250020 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官塘村,中固搅拌站,夜间噪音及粉尘扰民。 大气,噪音 属实 六安中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裕安区韩摆渡镇官塘村六安永泰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其子公司。六安永泰建材有限公司申报的新建2条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技改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裕环审[2017]72号、裕环审[2018]195号),两个项目均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六安中固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干混砂浆产品。
1.六安永泰建材有限公司已建成1#、2#两栋车间及办公楼,所有生产工序均在车间内作业:商品混凝土项目按环评要求配套了粉尘、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线全密闭,配套建有全封闭原料堆场(7182平方米),原料筒仓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位于2#车间中部,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17m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管道收集,采取“喷淋塔+UV光氧+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集料烘干滚筒自带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器处理,经30m高排气筒排放。自2021年1月停产至今。
2.六安中固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项目按环评要求配套了粉尘、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堆场均布置在2#生产车间内;砂料烘干废气与落料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粉料筒仓布置在车间内同时密闭仓体+仓顶除尘器;建有天然气干燥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
经现场核查发现,上述厂区内设有雾炮机,设置了冲洗平台,厂区路面硬化,装有喷淋设施。但干混砂浆、商品混凝土因生产需要进行夜间生产时,存在环境管理措施不到位,车间门窗未完全关闭问题,有夜间生产扰民现象。
1.强化环境管理,明确环保责任人,落实环保措施,防止生产时车间门窗未完全密闭现象。 
2.韩摆渡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开展噪声(昼夜厂界噪声)、废气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或将依法查处。
3.韩摆渡镇人民政府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企业规范管理。     
整改责任属地:韩摆渡镇,责任人:洪绍余、何理锋;整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人:夏冬升;整改时限:2021年5月6日。
125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4250010 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朝阳路路口西侧200米路北的水塘,设有排污口排放污水,导致水体发黑,影响灌溉。 基本属实 接到反映后,金安区中店乡、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朝阳路、金裕大道两侧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范围约3平方公里,最终判定信访件反映地点在中店乡杨氏祠村中庄组,此处没有设置排污口,因朝阳路与金裕大道交口以西约600米处路南2处市政污水管网窨井出现破损,部分污水溢入附近灌溉水渠,导致约40米长水渠及下游水塘轻微污染,目前田内尚无作物,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金安区查明原因后,中店乡立即对污水管道窨井破损口进行了封堵,同时对受污染的水渠和塘口进行了清淤,恢复水体自净能力。下一步,中店乡将对该区域内污水管网进行集中排查,加大巡查管护力度,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整改时限:立行立改;责任单位:中店乡、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王娟娟、谢俊、肖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