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六安市转办信访件办理办结情况信息公开
(第十八批2021年5月1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0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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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54 六安市 舒城县 X2AH202104240014 六安市舒城县,舒城宝源矿业有限公司,破坏当地生态环境:1.该公司破碎厂区位于舒城县万佛湖风景区上游主支河流边,矿区位于五显镇景山村,选址不当,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和植被;2.该公司非法侵占河道、农田修建道路运输矿石,危害防洪安全,损害生态环境;3.矿区设备轰鸣声及爆破声严重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大气,噪音,生态 部分属实 舒城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区位于五显镇景山村,2013年舒城县扩建S317公路,为保障该工程建设用料需要,公路建设相关单位意向开发舒城县仁岗建筑石料矿进行供料。2013年8月经舒城县政府同意,2014年3月原舒城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出让舒城县仁岗建筑石料矿采矿权,舒城宝源矿业有限公司相继办理了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加工区位于五显河与滑水河交汇处,属韦洼村地界。该河道便道从上世纪90年代就有一条较窄的路,便于两岸群众生产生活通行,2010年河对岸荣盛砂场(现已停产)对其进行了加宽和通水改造,成为车辆行使便道。加工区属于一般耕地,不占用河道,不在河道管理范围。由于矿区与加工区相距3公里,原乡村公路较窄,沿路居民多,该公司租用梅山村韦祠、荷叶、钟塝、仓房四个村民组土地修建长808.4米、宽6.5米的运输便道,与相关农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便道建设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企业在开采爆破时,严格遵守爆破时间,且按要求发布爆破告诫通知书,采矿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群众已自愿撤离,并由该公司给予补偿。矿区内设有限速、禁鸣标识标牌。采矿区设置有高位水箱、车辆冲洗平台和洒水车,破碎区建有封闭式大棚和全封闭物料输送廊道,设置了脉冲袋式除尘器、喷淋装置和车辆冲洗平台,矿区部分道路已做硬化处理,不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全封闭。但该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还不够到位,存在生态修复不及时和扬尘、噪声偶有超标现象。由于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风景名胜区早在1987年就设立,2000年批复仅明确207平方公里的总面积,既没有划定核心区也没有划定具体的范围界线,导致项目选址时无法把握。 1.针对上级核查发现该项目位于风景名胜区内,舒城县立行立改,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开采加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2020】118号)中明确规定: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已划入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的,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其中,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我县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企业限期退出并规范落实生态修复措施。2.近期企业因设备检修,从2021年4月2日开始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下一步,必须严格按照安评、环评、生态修复方案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坚持“开采与修复、加工与治污同步”原则,严格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整改责任单位:五显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人:赵进、方贤荣。
66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4240035 投诉人前期反映六安市金安区迎宾大道普瑞特数控装备废气废水直排问题,处理结果中称对该企业进行关停取缔,但目前该企业晚六点后仍在生产。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该公司位于迎宾大道与横一路交叉口,公司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4月14日,市开发区接到第七批次转办信访件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对该企业现场核查,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该企业停产至今。4月25日接到再次投诉后,经现场进行核查,该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正在将部分生产机械拆卸、产品进行组装后方便进行搬迁。该企业将搬迁至联东U谷工业园内,环保手续正在办理中,要求该企业待环评手续齐全,安装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后再进行生产。 要求该企业加快搬迁进度。整改责任单位:开发区工委和管委;整改责任人:黄胜红;整改时限:2021年6月底。
70 六安市 裕安区 D2AH202104240046 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城区内,大型石材运输车辆压坏道路,导致噪音、扬尘污染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 噪音,大气 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查,石婆店镇区道路是县道罗鲜路和石白路交汇处,过往车辆较多,部分路面确有损毁现象,在坑洼处会产生一定的噪音。为减少石料厂运输车辆对镇区道路和环境的影响,2017年裕安区石婆店镇已向区交通局争取项目修建了青龙至马道桥段汲河大道,专供砂石运输车辆通行,于2018年下半年通车,目前除独山、苏埠方向的石料运输车无法绕道外,其他方向的运输车辆全部经汲河大道行驶,避开镇区。 1.加强石料厂源头监管,夜间禁止石料运输,车辆出厂必须覆盖,青龙治超站严查超载,杜绝行驶中“抛撒滴漏”。
2.开展路面病害修复,将该路段列入裕安区交通局2021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预计7月份完成,届时镇区路面状况将有大幅提升。
3.由交警部门在进入镇区路段设置减速、慢行、禁鸣标识,减少噪音对居民影响。
4.加强镇区路面保洁、清扫,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
5.针对交办的问题,石婆店镇将举一反三,对镇区周边在建项目进行督查,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扬尘和噪音污染,减速慢行,洒水抑尘。整改责任单位:石婆店镇党委和政府、裕安区交通局;整改责任人:王晓莉、郭青山、张振兴;整改时限:2021730日。
89 六安市 裕安区 X2AH202104240017 六安市裕安区三里街路与响洪甸路口,瑞龙龙虾店,油烟、噪音扰民。 大气,噪音 基本属实 六安市裕安区鸿瑞龙龙虾馆地址位于裕安区华邦新华城禧华园73#101-103铺,201910月开始投入经营,201912月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标号JY2341503008030020198月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503MA2U03X14K,该餐饮店法人代表:赵余杨,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营业时间为下午4时至次日凌晨2时。该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距离位于项目东南侧,距离敏感目标5米(71号楼),约26户。经现场检查调查核实,该商户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用隔音棉进行封闭,但隔声效果不佳,426日现场监测项目场界噪声超标;该商户油烟净化设备维护记录不全,没有清洗台账。 1.六安市裕安区鸿瑞龙龙虾馆立即进行整改,426日已完成对油烟处理设施清理工作,后期将定期对油烟处理设施清理维护并完善维护记录。2.责令其对噪声设备隔音降噪处理:一是对室外油烟管道使用的隔音棉进行更换,二是日常经营中做到不出店经营,尽到提醒客人不大声喧哗义务。整改责任单位:西市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裕安区城管局;整改责任人:田磊 、张新芳、邱和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0 六安市 金安区 D2AH202104240020 六安市金安区汉王路,俊杰搅拌站,从事水洗砂,夜间生产,噪音扰民。每次被举报就会停产一段时间,后又继续生产,问题仍然存在。 噪音 部分属实 反映的六安俊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金安经济开发区龙池路(原名汉王路),201363日其市政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水稳和干拌砂浆项目环评通过审批(金环管〔201335号),2017413日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金环管〔201731号),2020820日该公司新增了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并履行了环评手续(金环管〔202063号),202010月份建成该机制砂生产线配套加装了粉尘收集罩、脉冲除尘器,配备了循环水池,压泥机等相关设施。目前处于调试状态,正在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厂界南侧距离胡大楼村最近的一处居民点大约100米,中间横跨合武铁路线,该居民点离铁路线距离为7米。2020109日金安区接到市长热线群众投诉后,六安市金安区环境监测站于1012日对该公司厂区南侧胡大楼居民点进行了昼夜间噪声监测,测量值不超标,至本轮督察前,期间未接到或经上级转办的类似投诉。由于目前正处于调试状态,经常出现机械故障,造成间歇性停产,经现场检查,噪声主要是机制砂原料堆场的运输车辆和装卸铲车产生,堆场位于厂区西南侧,车辆装卸过程中清理车厢挡板碰撞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
1.停用位于厂区南侧的机制砂堆场,将机制砂堆场转移至生产车间内,并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2.加强厂区环境管理,设置出入车辆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标志,明确专人强化现场管理。
整改时限:520号前;责任单位:金安经济开发区、区住建局;责任人:王焕成、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