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突出“三查”着力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 谈业芳 发布时间:2022-06-0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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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我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近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谋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督查检查工作,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全面自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四个督查组,分区域、定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重点督查各县区“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是否全面、是否建立分类管理台账、整治工作是否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现象等。各县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完善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

对照检查。对照各县区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抽查,核实有无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不到位,有无存在反弹和异地重建的现象。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投诉频繁的小型企业集中区以及工业园区开展现场检查,尤其是县区难以解决、较复杂的“散乱污”企业,帮助县区解决“疑难杂症”。

暗访暗查。采取夜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防止个别“散乱污”企业出现刻意逃避检查和“昼伏夜出”的现象。对部分已完成取缔工作的企业进行暗访,防止其未完全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有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夜查“散乱污”企业30多家次,由市电视台全程跟踪拍摄,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建立常态化督查排查机制,确保整治成效,防止出现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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