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六安督查办问题及整治落实情况公示(2018年5月16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监察支队发布2 发布时间:2018-05-1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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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在我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此次督查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直奔主题,查看现场。

截至5月15日,督查工作已结束,督查组共交办问题8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如下: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5.11.jpg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5.10.jpg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叶集.jpg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独山.jpg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霍邱.jpg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西河口.jpg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舒城.jpg

 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金寨.jpg

 

督查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表

 

序号

地市

县区

乡镇

点位编号

地址

督查问题

处理建议

整治措施

整治时限

整治进度

责任单位

 
 

1

六安

金安区

双河镇

231

双河镇春光村双施路,思古潭河西段(丰乐河支流)防汛监测点处

倾倒有废布料,成 包及散落的废弃布料共约80公斤。

立即对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并调查倾倒来源,对倾倒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立即调用人力,机械对倾倒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清理,全部转运到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镇政府随即成立调查组,经查,废弃布料系该村伟伟服装厂一次性非法倾倒,调查组对该厂负责人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其2000无;并约谈该片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刘全平,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

2018.5.9

已整改完成

春光村委会

 

2

六安市

金安区

张店镇

232

张店镇古城寺河粉坊组桥头

古城寺河粉坊组桥底垃圾清理不彻底,有约10立方的生活垃圾和泥土混合的土层,粉坊组桥西南部有少量建筑垃圾

建议对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增配垃圾收集设施,并做好宣传工作,防止村民再次倾倒

立即组织人员对桥底垃圾与泥土混合物进行清理,对建筑垃圾彻底清理,设置宣传标识牌,安排专人监管

2018.5.10

已完成

金安区张店镇张店村

 

3

六安

叶集区

史河街道

229

史河高速大桥附近河道

河道有一艘废弃采沙船未切割清理

立即组织人员对该船只进行切割并清理出河道

立即调用人力,机械对船只进行切割清理。

2018.5.14

已完成

史河街道

 

4

六安市

裕安区

独山镇

31-新1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太安村

督察组对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太安村纸厂倾倒垃圾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纸厂倾倒的垃圾已完成清理,但现场发现约2.5米长,2米宽,1米厚,约5立方废塑料丝和泥土混合土层。

建议对混合了固体废弃物的土层立即进行清理,并查找固体废物来源,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

在发现问题后,立体组织本村环卫工人对混合了固体垃圾的土层进行清理,将废塑料分拣出来,分类处理。同时责令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环卫巡逻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

2018.5.11

已完成

裕安区独山镇太安村

 

5

六安

霍邱县

范桥镇

31-举报-2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范桥镇油坊组金安矿业尾矿库南

检查发现,该处用于灌溉的水塘旁边堆存有矿砂,无防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经雨水冲击后有部分矿砂进入水塘。农田旁发现一小型砖厂,厂区场地无硬化,防流失措施不到位,有矿砂流失现象。

对金安矿业有限公司和小型制砖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于2018年5月16日前对水塘边堆存的矿砂完成清理。

县环保局对金安矿业有限公司和小型制砖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责令金安矿业有限公司立即调用人力,机械对水塘旁边堆存有矿砂进行清理,责令小型制砖厂立即采取防流失措施

2018.5.16

县环保局已经完成调查工作,正在对小型砖厂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金安矿业已经完成水塘边堆存的矿砂清理工作;正在进行覆土,小型砖厂正在建设围堰,即将完成。

环保局、范桥镇、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小型砖厂。

 

6

六安市

裕安区

西河口乡

31-举报-3

裕安区西河口石湖村南3公里,东淠河西岸

督察组对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石湖村在河边倾倒废石料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1、六安市祥森商贸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位于西河口石湖村南3公里处东淠河西岸(经度:116°19′34″,纬度31°27′40″),无环评手续;2、石材加工产生的约200米长、2米宽、1米厚,约400立方废石料堆存于东淠河西岸。

建议对六安市祥淼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由安徽省环保部门挂牌督办。

1、裕安区环保局于2017年2月23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裕环罚字【2017】2001号),2.清理转运倾倒在河边的废石料,主要用于乡村道路路基填方和路肩培护;3.拆除转运场内机械、防护网、活动板房;4.清理平整堆存石料、杂物、石块;5.覆盖用于道路建设的临时砂石堆场;6.对毁损护坡进行生态复绿。

5月20日

已完成。(1-5已于5月13日完成,6已于5月15日完成。)

裕安区西河口乡石湖村

 

7

六安

舒城县

城关镇

31-举报-5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双丰村

检查发现该回收站无环评手续,回收的部分废旧钢材、铝材等废品共计约30吨在厂区露天堆放,厂区地面有少量废机油,无硬化、防渗等措施。

建议对夏应春废旧物资回收站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限于2018年5月16日前对露天堆放的废钢材、铝材等废品完成清理。

对夏应春废旧物资回收站已于2018年5月1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舒环责改﹝2018﹞17号,要求: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对露天堆放的废旧物资全部清理入库,并对堆放场地地面进行清理;3、禁止开展无噪声防治措施的切割等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作业。因该门市部加工贮存场所不符合城区总体规划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舒城县环保局向城关镇人民政府送达了《关于生态环境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督查问题的整改意见函》舒环函﹝2018﹞23号,建议:1、向舒城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该废旧回收站进行关闭;2、做好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城关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12日向舒城县人民政府申请了《关于依法关闭舒城县应春废旧物资收购点的请示》镇政字﹝2018﹞151号。5月15日,经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废旧物资回收点已将露天堆放的废钢、铝村等废品已全部清理。

2018.5.16

已完成

城关镇双丰村

 

8

六安

金寨县

现代产业园

31-举报-6

现代产业园三里井村梅山湖路东侧

发现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贮存的炉渣覆盖不严密,有被风刮个别地方有裸露的现象

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炉渣的管理,落实好防护措施,同时尽快处理暂存的炉渣,防止污染环境。

立即调用人力,对覆盖的薄膜进行检查。采用包装绳对塑料薄膜搭接的地方进行捆绑,使用编织袋装土对薄膜进行压实,防止大风吹开薄膜,每天作业结束后再次检查确认覆盖情况,确认覆盖严密,防止环境污染;同时做好炉渣堆放期间雨天排水工作。

2018.5.15

已整改完成

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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