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上海露蕾化工(六安)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六环罚字〔2020〕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处罚相对人:上海露蕾化工(六安)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利用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文书号:(六环罚字〔2020〕1号)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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