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验收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环境信息与宣教中心 作者: 刘红波 发布时间:2020-01-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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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六安市普查办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强化举措,全力推进污普工作落实落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污普办《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国污普﹝2019﹞9号)和省普查办关于普查验收工作要求,2020年1月13日至20日,六安市普查办组织对我市各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市级验收。

本次验收工作是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在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和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普查档案整理等普查目标完成情况这两个方面内容进行市级验收。

六安市普查办通过现场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和查阅自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对照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逐条打分。总体上看,各县区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办公人员,选聘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落实了普查经费,并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等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市级验收。

此次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级验收工作,对于准确判断六安市当前环境形势,进一步改善六安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建设天蓝地绿的六安市夯实了基础。


市普查办赴金安区开展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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