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3-01-1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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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2022年以来我单位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845条。

(一)主动公开

强化重点领域公开。2022年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共1123条,其中“污染源信息”728条、“污染综合防治”61条、“固体废弃物”23条、“环境执法检查”5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21条、“生态建设”35条、“举报投诉处理情况”18条等。规范文件发布格式。梳理“规范性文件”栏目下发布的信息,按照省定要求修改规范性文件格式共计43件,其中现行有效26件、废止失效17件。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按时公开单位预算、决算等财政、招标采购、乡村振兴、六稳六保等信息共计722条。强化政策发布解读。2022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配套图片、文字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先民上线“政风行风热线”2次专题解读文件。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2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测评,通报测评结果2次,陪同省生态环境厅参加基层两化调研1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照领导签批、业务科室办理、局政务公开办汇总材料并拟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局领导签发、回复申请人等一系列流程办理。2022年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规范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开展安全检查,做好网站错误链接、错误表述、敏感词等整改工作,保证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加强栏目内容维护,充分利用局政务新媒体平台,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宣传,2022年上线参加3次《政风行风热线》,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召开1次涉企意见征集座谈会。六安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6条、微博789条、今日头条425条。

(五)监督保障

印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责任分解等文件,每季度开展自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季度测评、过程性测评等通报反馈的问题均按期整改到位并报告。2022年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成各项整改7次,通报基层两化测评结果2次,报送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信息9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意见征集过程中没有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度,《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未在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征集意见;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如“招标采购”栏目中的部分项目合同未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存在罗列小标题或复制原文的情况;对县区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继续抓严抓实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意见征集,提升公众参与度,同时及时与各科室对接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及时将征求意见稿发布到市政府征集意见库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实行网站每日定期维护,及时跟踪提醒各科室更新信息,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提醒发布规范性文件的科室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局政务公开办与科室对解读材料共同探讨,对解读内容进行把关,避免发生简单罗列小标题或大量复制、删减原文的情况;增加与县区的联系次数和基层两化的测评、通报次数,加大对县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1: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2: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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