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部门领导解读------对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相关问题,罗时新副局长进行了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环保局发布时间:2015-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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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有哪些?

罗时新: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总规模为1.98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8亿元,合肥出资4000万元,六安市出资4000万元。六安市的4000万元出资比例为:市本级按25%比例出资1000万元,霍山、金寨、裕安、金安四县区根据流域面积、流域内人口、治理任务等因素按40:30:22:8比例共同出资3000万元。

2、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具体分配情况?

罗时新:安排1000万元用于对舒城县的补偿和补助;安排1000万元用于市本级规划编制、监测能力建设、淠河总干渠城区段截污等支出;其余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来水流域面积、治理任务、流域内人口、干流输水长度等因素,按40:30:22:8比例分别用于对霍山、金寨、裕安、金安四县区的补偿和补助。

3、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考核断面分别有哪些?

罗时新: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考核断面分为省级考核断面和市级考核断面,其中省级考核断面为罗管闸考核断面,市级考核断面包括霍山县市级考核断面(东淠河霍山县出境)、金寨县市级考核断面(西淠河金寨县出境)、裕安区市级考核断面(裕安区进入主城区一水厂处)、金安区市级考核断面(杭淠干渠金安区出境处)。

4、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考核断面的考核体系包括哪些指标?

罗时新:(1)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考核断面主要衡量值为生态补偿指数(即P值),其中罗管闸P≤1,金寨县P≤0.75,霍山县P≤0.85,裕P≤0.75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考核值P由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4项指标决定。具体生态补偿指数测算公式如下:

公式中:P——考核断面的生态补偿指数。

K0——水质稳定系数,考虑降雨径流等自然条件变化因素,K0取0.85。

Ki——指标权重系数,按四项指标平均,Ki取值0.25。

Ci——某项指标的年均浓度值(mg/L)。

Cio——某项指标的基本限值(mg/L)。以省考核六安市罗管闸断面限值为基准,高锰酸盐指数2.66 mg/L、氨氮0.113 mg/L、总氮0.889 mg/L、总磷0.055 mg/L。

     罗局长指出,2016年度水环境生态补偿配套资金共1000万元。根据《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六政办〔2015〕20号)。六安市承担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4000万元,其中市本级承担25%计1000万元,另3000万元由相关县区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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