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环保局发布时间:2019-01-24 10:47
字号: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1项,资金总额7943.61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043.61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2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70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六安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环境保护业务经费38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8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等。

项目内容:共388万元,其中:1、环境保护业务经费90万元,包括各类环保督察、创建、整治、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监控中心运行等经费;2、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技术审查经费78万元,通过邀请专家、组织技术审查会的方式对13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做技术审查,合规性、合法性及技术路线分析,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每个项目6000元评审费用;3、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4、文明创建工作经费3万元;5、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220万元,其中:①污染源普查监测费用20万元;②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费用10万元;③宣传费用(宣传材料、宣传短视频、户外广告)8万元;④培训费用(会务费、教材)10万元;⑤入户调查费用160万元(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食宿:80人*400元/天*60天=96万元;车辆租赁、司机工资:15台*300元/天*60天=27万元;车辆用油:15台*200元/天*60天=18万元;司机食宿:15人**200元/天*60天=18万元);办公场所租赁、耗材费用1万元);⑥普查总结建档费用12万元(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食宿:10人*400元/天*30天=1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5万元、差旅费37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2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1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六安市生态环境监测“三个全覆盖”建设经费531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612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7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18〕1369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18]3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8〕1055号)等。

项目内容:共5312万元,其中:1、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建设经费3652万元。结合六安城区的城市布局及地理、气候等的影响,建立大气网格化监控体系,通过在国控点周边等重点敏感区域、产业集聚区、企业、工地、餐饮区、加油站、汽修喷涂等重点污染区域布设314个空气质量微型站,分析区域污染牲,精准锁定污染源头;2套激光雷达立体监测组网建设;大气污染源解析;大气污染防治运维、咨询服务费;购置业务应用软件、无人机现场监察设备、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中心及平台建设。2、中央公园、城北两处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站房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400万元;3、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经费260万元;4、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建设费用400万元。用于购置固定水平式遥感检测系统、黑烟车监控抓拍系统、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平台软件及手机APP及运维服务费用;4、搬迁企业(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淠化)土壤污染调查委托业务费600万元。①现场踏勘、调查、方案设计经费10万元;②钻探、建井、样品采集,现场快速检测,定点高程测量、水位测量,采样耗材,实验室分析测试经费480万元;③报告编制费用16万元;④评审经费4万元;⑤管理费、不可预见费(1+2+3+4)*10%=51万元;⑥税费(1+2+3+4+5)*6.87%=39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办公费20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20万元、委托业务费2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1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27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生态补偿专项资金500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六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六安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8]57号)。

项目内容:共500万元,其中:①200万元用于地表水断面与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备偿,据实测算拨付;②300万元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根据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林地面积、总人口、人均财力调整系数等测算拨付。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水环境生态补偿市本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1713号)、《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六政办〔2015〕20号)。

项目内容:共1000万元,舒城县龙河口水库芙蓉岛、金安区五显河浸堰、霍邱县城西湖工农兵大桥西500米、霍邱县西汲河油坊河入西汲河前、金寨县史河梅山水库出水口、金寨县史河彭洲村(长江河入史河下游)、霍山县佛子岭水库大坝前、霍山县磨子潭水库大坝前、霍山县漫水河白莲崖水库出水口、裕安区汲河砖洪桥、裕安区进入主城区一水厂处、杭淠干渠金安区出境处12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经费,每座84万元,计100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减排专项经费3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

项目内容:共300万元,用于支持排污许可证核发(120家企业×2.5万元=300万元),委托第三方对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申报培训、现场调查、指导填报;在通过合法、合规审查基础上,全面核定企业的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的许可排放量,确定相关管理要求;建立“一厂一档”,编制审核报告;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并按评审意见形成审核报告,作为管理部门材料核查、现场核查以及许可证发放的技术依据。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科研信息中心建设贷款贴息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项目。

项目内容:2009年10月,经市政府同意向城投公司借款300万元,年息5.31%,全年16万元(合同注明:原办公楼卖出金额还借款)。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发展建设类债务偿还支出(国内债务付息)1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扶贫干部补助经费6.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皖组通字【2017】33号文件的通知》。

项目内容:共6.9万元,其中:①生活补助5.4万元,3人*1500元*12个月=54000元;②交通费补助1.5万元,六安市到霍山县上土市镇公交车费46元,上土市镇到陡沙河村6公里,每公里1元,合计52*8*12*3=14976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生活补助5.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六安市环境保护局部门二级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及环境监测专项经费1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测〔2017〕16号)。

项目内容:共115万元,其中:①13座水质自动站运行经费25万元;②4座国控空气自动站、1座区域空气站运维保障,5座省控空气站运行质量控制及在线数据监控,每日日报、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经费7万元;③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测经费78万元;④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经费5万元。金额较2018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测经费和13座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环境应急等污染防治业务经费8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保厅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环发〔2016〕44号)等。

项目内容:共80万元,其中:①秸秆禁烧、建筑噪声督查检查、环境应急及企业环境监管等经费10万元;②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污染在线监控平台和移动执法平台网络运行维护经费10万元;③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监测比对经费5万元;④环保投诉有奖举报30万元,按照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财政厅新修订的《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调查属实的给予最低1000元人民币,最高10万元人民币奖励。15件/年×2万元/件=30万元;⑤移动执法PDA执法终端流量费15万元:33人×188元/月×24月≈15万元;⑥环境污染损害监测鉴定费10万元。金额较2018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秸秆禁烧及建筑噪声督查检查、环境应急及环境安全、移动执法能力建设、网络运行维护等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分成193.3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193.31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市城区建筑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期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六环〔2013〕51号)。

项目内容:共193.31万元。2017年度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征收714.56万元,上缴中央10%和省15%后还有546.63万元,按相关文件规定,分成比例为市本级占50%,金安区、裕安区占50%,扣除当年已支付80万元,因此,应支付给金安区、裕安区193.31万元(金安区、裕安区各96.6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193.31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环保投诉热线受理调处政府购买服务32.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71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安排6.6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15号令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环境信访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皖环函﹝2017﹞867号)。

项目内容:共32.4万元。用于环保投诉热线“12369”受理调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人工资、差旅费、办公等经费,6人×0.45万元/月×12月=32.4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01.01---2019.12.31。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2.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2.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11个,项目金额7943.61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评价项目为8个,涉及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99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193.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700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2019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8个,资金总额 7888.31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99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193.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700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9年编制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余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计

7888.31

7888.31

6995

193.31

0

0

0

700

环境保护业务经费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388

388

388

0

0

0

0

0

六安市生态环境监测“三个全覆盖”建设经费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5312

5312

4612

0

0

0

0

700

减排专项经费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300

300

300

0

0

0

0

0

水环境生态补偿配套资金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1000

1000

1000

0

0

0

0

0

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500

500

500

0

0

0

0

0

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及环境监测专项经费           (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115

115

115

0

0

0

0

0

环境应急等污染防治业务经费(六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80

80

80

0

0

0

0

0

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分成(六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193.31

193.31

0

193.31

0

0

0

0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