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5-12-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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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1216日开始我市将经历一轮污染天气过程,满足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1612时启动Ⅱ级响应。现将响应措施要求如下:

一、建议性减排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2)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3)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5)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1)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的污染源落实级响应减排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不低于20%

2)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3)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5)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6)停止城区(包括县城建成区)建筑、道路工地、河

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

细料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

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7)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8)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9)加强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建成区)裸露地块、工

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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