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西部迎驾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山县西部迎驾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564-5158010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207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霍山县西部迎驾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与柳林河大堤交叉西南处,污水处理厂厂区占地面积33882m2,工程处理规模2.0万m³/d,采用“预处理+改良型 A2/O生化组合池+混凝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服务范围为城区西部片区柳林河以西,包括迎驾生态新城、迎驾社区、城西工业园区,规划服务面积为9.4km2,服务范围内现状人口5.9万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排放情况
霍山县西部迎驾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扩大,设置地点位于霍山县下符桥镇圣人山村,移洋湾湿地出水入下河路沟渠处,东经 116.331785,北纬31.457268。西部迎驾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由DN1000污水管接入厂区北边泵站,经过泵站提升后由DN600压力管道输送,进入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后,合并后的管径为DN1200。两个污水厂尾水一起经DN1200管道排入移洋湾湿地,深度净化后排入东淠河。论证的水功能区为东淠河霍山裕安过渡区,水质目标为Ⅱ类。上述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合计为4万m³/d,排放流量为0.46m³/s,小于东淠河湿地排放流量0.58m³/s,因此工程尾水一并排放入河是可行的。本工程不新建入河排污口,仅通过厂内排污口经管道进入北侧泵站,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口门设置位置不存在制约性因素,因此,口门位置基本可行。
三、论证依据及范围
《报告》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部令35号)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HJ 1386-2024)编写,依据合理。论证范围为尾水排放至东淠河,沿东淠河经 13km 汇入西淠河段,以及东淠河、西淠河汇合口至横排头水利枢纽闸坝前 8km 河段,总论证范围21km。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影响分析
入河排污口正常运行情况下,设置后对东淠水环境、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风险影响均可接受,能保证水功能区和陶洪集国考断面水质达标。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报告》分析了入河排污口位置、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与法律法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的符合性,并明确了水环境保护措施,结论基本可信,入河排污口设置较合理。
六、入河排污口设置结论
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设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生态制约因素。入河排污口设置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水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影响区域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不存在重大制约因素,建设厂址范围内不存在自备水源井也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本工程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纳水域环境容量不足的制约;本工程排污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下游农业用水户等第三者权益影响较小。因此,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环保业务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