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监测站点"应联尽联"工作部署和市局监测站点联网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强化我市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规范化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有效上传,提高水站使用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运维保障。明确各站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系统梳理排查站点管理、运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运维流程、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应用。要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督促运维单位规范开展设备维护、校准,同时对异常数据及时核查并留存记录,严禁擅自停运站点或干扰监测设施。
二、做好数据运用。要定期分析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变化趋势,结合周边污染源分布实施预警研判。出现数据异常波动时,应及时开展污染溯源排查,切实发挥监测数据在水环境治理中的支撑作用。1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消除思想顾虑,正确认识地方监测站点与省平台联网的重要意义,依托全市环境监管体系网格,进一步明确人员包保责任,实现线上、线下高度融合,问题发现、整改、责任闭环。请各分局高度重视站点运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和及时上传,于 2025年 3月 7日前完成数据联网至省平台,并填报《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包保责任人信息表》至市局。
联系 人:陈梦豪
联系 电话:0564-5158915
邮 箱:lajck412@163.com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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