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4-12-31 10:29
字号:

 

关于印发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六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皖环发〔202436)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模式,高质量建设美丽六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六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无废城市建设融入六安市城市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从城市整体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六安市加快打造“一区四地一屏障”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护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全局谋划,一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统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无废城市建设的全局性谋划和系统性推进,全面协调推进工业、农业、生活、建筑领域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提升固体废物治理能力。

有的放矢,突出特色。以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水平,推动城市绿色转型为目标,围绕六安市建设“一区四地一屏障”的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持续深入推进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

部门协同,数智监管充分发挥六安市“长三角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优势,探索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实现各类固体废物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设施共用。完善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党政主导,全民共建以党委、政府为主导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范围和时限

建设范围六安市行政管辖区域,包括:3个区(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4个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以及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时限2024年到2027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解决固体废物管理的突出问题,实现六安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水平和比例大幅提高,处置设施能力得到充分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六安市建设“一区四地一屏障”发挥支撑作用。

(二)阶段目标

近期建设目标。2025年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成果初显,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填埋量稳步下降,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和实践初见成效。

远期建设目标。2027年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城市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能力稳步提高,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城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以规划设计为引领,全面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1. 增强规划融合衔接。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任务、目标纳入六安市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统筹考虑,并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双碳战略、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在十五五规划工作中,结合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统筹市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加强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完善数据统计机制。研究开展固体废物基础数据调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的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制度。持续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规范化管理。统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调查统计技术方法。完善再生资源统计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建立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量、清运量、末端处理处置量、资源利用量等统计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3. 构建信息管理体系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机制建设与技术创新,提升监管水平,建成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打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住建等各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壁垒,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以减污降碳为宗旨,有效降低工业固废产生强度

4. 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全力推动“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方面的落地实施。加快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涉重金属新增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考核,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对治理无望、实施停产治理后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应依法予以关停。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重点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5.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以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为目标,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构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针对铁矿采选,督促指导工艺优化、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矿石采选产生固体废物强度,到2027年,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强化固废循环利用。促进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推动金安、舒城经开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叶集、霍山开发区开展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推进金寨开发区、市开发区、六安高新区开展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到2027年,累计开展循环化改造产业8建立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库,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标改造,持续加大力度培育、打造国家级、省市级绿色工厂和无废工厂,到2027年,累计培育绿色工厂25家。严格落实“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提升工艺技术和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到2027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7. 提升规模消纳水平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处置能力与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匹配,推动区域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共享。重点推进主导产业固体废物的规模化消纳途径探索,发展以铁矿采选固废、冶炼废渣、粉煤灰、工业粉尘与矿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建筑材料制备、道路工程、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到202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 拓宽综合利用渠道。鼓励绿色信贷,完善银行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信贷业务激励、约束机制,从多方面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进行支持。研究出台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自然资本定价机制,通过市场机制降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本。加大对粉煤灰、炉渣等产生量较大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投入,突破生产低价值建材的技术瓶颈,实现其高附加值的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

9. 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以河湖岸线、水库、饮用水源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区等为重点,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停用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及其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新建(改、扩)尾矿库环境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加快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和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10. 落实固废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依法依规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核发工作。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制度,厘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流向等基本情况。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废物入场、环境监测、运行及封场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依规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入填埋场前属性鉴别,严禁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入场。采取固体废物填埋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漏、防流失和防扬散,对利用废弃矿坑建设的填埋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主体责任,推动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控制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提高处置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1. 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治,明晰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利用和处置去向。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记录制度,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的摸底调查,建立综合利用单位信息名录,明确环境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填埋等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建立整改台账,对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环境整治。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部门,打通各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建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发挥其对企业的约束作用。督促企业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督管理范围,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以生态循环为先导,提升农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

12.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试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加强农药销售管理,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集成应用全程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严格落实兽药使用环节执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实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2027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和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 技术赋能绿色农业。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以提质增效为目的,加快推动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减肥减药技术应用,鼓励智能化管理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模式,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示范作用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 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鼓励发展秸秆离田利用,推进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稳步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引导农村用能清洁化,在农业废弃物、畜禽废弃物资源富集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8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 强化农膜回收能力。加强农膜市场监管,普及标准地膜,推进高强度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力度,加大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减量使用传统地膜。培育专业化农膜回收主体,促进废旧地膜回收企业建立储运点,推广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到2027,农膜回收率高于85%,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

(四)以绿色生活为主线,创新构建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16. 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推动落实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布局任务,力争实现设施布局全覆盖。到2027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保100%将收运体系建设重点转移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体系建设上,补齐分类收运短板。指导霍邱县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17. 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制定有害垃圾收集操作规范,确保有害垃圾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以街道(镇)为单位,利用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不断提升环卫企业收运装备标准,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的专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制定分类收运方案,明确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规范分类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18. 提高资源利用能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体系强化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能力,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保障生活源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划空间和用地指标。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等市场机制建设,保障利用处置企业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9. 强化农村垃圾收运。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到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 促进农村垃圾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县域或乡镇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两网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

21.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节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提倡重提菜篮子、布袋子。推进“光盘行动”,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引导公众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鼓励使用再生产品、绿色产品、能效标识产品、再制造产品、节能节水低碳认证产品和环境标识产品。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推广城市公共交通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

22. 加快快递包装转型。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使用减量化、可降解、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包装箱、包装袋等加强物料管理和先进包装技术应用进一步降低单位快件包装耗材推进包装物循环使用大力推广循环中转袋等设备鼓励企业使用循环快递盒。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以高校为试点推动包装循环利用建立多方协同包装回收体系倡导用户适度包装。持续推动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建设。到2027年,邮政快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包装材料率98%(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23. 推动“无废细胞”建设鼓励开展无废机关、无废企业、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校园、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创建,研究制定“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及评估细则,明确“无废细胞”创建标准。结合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拓宽“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广度和深度,大力推进源头减量,到2027年,建成无废细60(责任单位: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

(五)以城市发展为核心,深入挖掘城市垃圾利用潜能。

24. 推进建筑垃圾减量。指导优化施工规划设计,源头减少工程渣土产生,尽可能实现工程渣土平衡。督促优化结构设计,减少工程垃圾的产生,减少装饰性构件使用,避免不必要建筑垃圾产生。通过对建筑的可持续设计或者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提高建筑年限使用寿命、促进普及装配式建筑和预制构件,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到2027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50%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 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申请建筑垃圾排放核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垃圾减量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台账管理制度,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及存放,将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等种类进行分类存放,严禁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 强化建筑垃圾治理。督促裕安区加快建成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项目,填补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空白。指导各县区规范设置居民小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到2027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65%。指导各县区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点)、填埋场隐患排查,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渣土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查违规运输行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7. 促进污泥源头减量。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在设计、建设阶段应考虑污泥减量设施。规范运行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水工艺设施,降低污泥含水率,确保市政污泥减容减量效果,保障污泥干化、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到2027年,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8. 推动污泥资源利用。以资源化为导向引入社会资源,构建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多角度拓展污泥资源化利用市场,以协同焚烧为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污水处理企业等单位研发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渠道和方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

29. 大力推进“两网融合”。谋划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各县区至少合理配套1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研究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处置利用途径,做到应收尽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通过市场化模式,引进培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兜底承担覆盖本区域的可回收物(含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建立完善市、县区管理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监管平台,督导回收企业建立完善数据统计体系,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回收量和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查询、调取等功能。2027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38%(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30.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作坊式小型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查。加强塑料购物袋、农膜产品和商品过度包装的综合执法。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完善网络禁售商品管控机制,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依法处理投诉举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31.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六安市“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危险废物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以本地危废处理需求为取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和优化存量企业。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险废物分类工作的指导,鼓励第三方机构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源头分类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种类识别、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及制定危险废物分类处置方案。产废企业应依据制定的危险废物分类处置方案,按照危险废物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和后续处置需求等,规范危险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贮存、预处理和利用处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2.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于危险废物的工程、工艺分析内容,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废物代码等基础信息,强化对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可行性分析的评价。针对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明确污染防治措施,细化临时贮存措施的技术要求。对所产生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案缺乏可行性,或者协议委托的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单位处置能力明显不足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主要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应在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阶段予以核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3. 加大源头减量力度。加强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分类分级工作指导,鼓励第三方机构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源头分类提供技术支持。禁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一般工业废物中。鼓励开发、推广有利于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清洁生产技术。在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无铅焊料、废蚀刻液循环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在电镀行业,推广镍回收、重金属污染物分流分治技术。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推进建设垃圾精细分拣设备,减少含氯、含铜物质和易挥发的低沸点重金属混入,鼓励改进工艺路线、优化技术路线,减少飞灰产生量。到2027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小0.008/万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4. 提高利用处置水平加强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调控力度,将全市的处置设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建立区域合作协调互补机制。对尚无利用能力或利用能力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如废酸、不宜采用焚烧或填埋方式处置的高含盐量废物等),鼓励采用先进、可靠设施及运营技术,建设相应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对于危险废物(焚烧飞灰、灰渣)产生量大、处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县区,在满足相关选址要求前提下,可建设以满足区域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为主的项目。到2027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5%(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5. 推动危废安全处置。开展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鼓励铅酸蓄电池生产单位建立收集点,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进一步加强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率,到2027,实验室和机动车4S店的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6.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传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纳入环评、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推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人承诺制。强化生产过程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建立与产废环节相衔接的管理台账制度,进一步落实管理计划、规范贮存等要求。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加强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企业申报数据审核,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试点开展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第三方申报核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7.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动态更新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列入日常重点监管源。完善危险废物分级管理。各县区应按属地责任原则,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作为优先重点管理对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并每年更新。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相关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8. 推进规范管理考核。将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纳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内容,考核结果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推动以专业审核机构为主的第三方审核。开展“抓典型、树示范”行动,在光伏电子元器件、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示范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专项行动,2027年,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规范化考核全部达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9. 完善危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指导企业细化上报信息。继续开展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调查,逐步将游离在监管范围之外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纳入监管范围之内。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实行申报信息企业负责制,严格查处不按规定申报和弄虚作假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重点加强国控、省控、市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申报登记数据的逻辑性、合理性审核,提高申报登记质量。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危险废物运输GPS定位跟踪、预测预警、信息查询、动态申报、转移计划网上申报审批、统计分析、经营许可证审批、现场监管执法等全过程监管综合性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加强平台数据分析汇总功能。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实现对危险废物转移的定位、转移跟踪等,达成废物、位置、轨迹及状态的四个“数字化”,实现危险废物转移高效化、成本节约化、管理精细化、流程痕迹化,从而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40. 防范危废环境风险推动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依托规模化、专业化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建立市级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队伍。鼓励持证单位参与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退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场地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终止或搬迁的,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进行环境修复,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1. 夯实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外部技术机构与行业高校合作,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污染特性与环境效应、危险废物溯源及快速识别、全过程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等技术成果在本市应用转化。依托环境科研、监测或检测单位,探索提升固体废物属性和危险废物鉴别能力,推进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破解日常管理及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过程的危险废物鉴别瓶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以体系建设为支撑,增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效。

42. 完善固废制度体系。加快制定社会源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等相关管理办法,准确掌握废物流向信息。进一步优化完善六安市垃圾分类等管理制度,稳步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塑料污染防治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两网融合”,研究六安市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与现有规划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体系,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

43. 加强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应用废钢渣、尾矿、残次光伏设备、废电子元件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适合本地的综合利用模式。推广使用节能型隧道窑焙烧生产烧结墙体材料,推进炉渣等固体废物资源中有价组分逐级提取回收、制备高附加值材料。开展建筑垃圾分选技术与设备的研发,推广建筑渣土和工程泥浆在道路建设、建材应用等领域的综合利用。探索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协同利用技术,从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再生产品等多环节完善相关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支持引进再生资源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完善再生利用产品技术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衔接。(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4. 创新绿色市场机制。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有关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支持促进绿色产业高新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能源体系低碳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探索采用特许经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深化政银合作,将“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六安市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储备库。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拓宽“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降低绿色信贷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监管分局)

45. 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落实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对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的农业支持补贴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差别电价、绿色信贷等政策,支持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产品的目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占比信息统计制度。(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46.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环境信用评价政策制度的作用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鼓励强制范围外的企业自愿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加强环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企业信用评价与银行信贷机构征信系统相衔接。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开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持续推进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六安市委、市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一部署。成立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部署“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信息共享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分区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处置以及监管等不同环节行为主体的责任义务,实现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二)加大资金支持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规模,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探索设立绿色发展产业基金,以多种形式参与到无废城市建设中。各项目管理部门将《实施方案》中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安徽省相关资金支持。

(三)注重监督考核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定期督查调度,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拖沓、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戒。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户外大屏、景区宣传册、酒店电视节目、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无废城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面行动体系。积极搭建公众交流参与平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六安市 “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2.六安市 “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3.六安市 “无废城市”建设任务责任清单

      4.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指标说明

 


附件1

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

2023

目标值

2025

目标值

2027

计量单位

部门分工

33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1.76

1.71

1.55

/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3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0.0086

≤0.0086

0.008

/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35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100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

36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10

15

2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7

开展循环化改造的产业园区数量

6

8

8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8

绿色矿山建成率

25

35

5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9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0

1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0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50

5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

120

125

130

万吨

市城市管理局

42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

100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43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100

100

100

%

市农业农村局

44

邮政快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包装材料率

94

98

98

%

市邮政管理局

45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4.9

90

90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6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38

40

45

%

市生态环境局

47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

96.41

95

95

%

市农业农村局

48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4

85

85

%

市农业农村局

49

农膜回收率

90.2

85

85

%

市农业农村局

5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55

60

65

%

市城市管理局

51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38

38

%

市城市管理局

52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90

90

90

%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53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100

保持零填埋

保持零填埋

%

市生态环境局

54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55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100

100

100

%

市城市管理局

56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100

%

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5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正增长

10

%

市生态环境局

58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建立

-

生态环境局

59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长期推动

长期推动

各相关部门

60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酒店、集贸市场、社区等)

0

30

60

各相关部门

61

市场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2

5

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监管分局

62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探索建立

建立

各相关部门

63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00

100

100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64

群众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90

90

%

第三方调查


附件2

六安市 “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完成时间(年度)

资金概算(万元)

牵头单位

1

霍邱县秸秆及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项目

项目采用“预处理+匀浆酸化+CSTR厌氧发酵+燃气直供+热电联产+有机肥”工艺模式对项目周边的有机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理。项目投产后每天可处理厕所、畜禽粪污1000吨、餐厨垃圾50吨、农作物秸秆30吨,年产沼气720m3,固态有机肥4万吨。

2025

11000

霍邱县人民政府

2

六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垂直防渗项目

在填埋库区周围结合库底不透水层实施垂直防渗系统工程。填埋库区上游(北侧、东侧以及南侧)等岩层埋深较浅、且主要受地下水侵入影响的区域采用高压旋喷桩+基岩帷幕灌浆工艺,填埋库区下游(西侧、西北、西南)方向的渗滤液外渗风险较大区域采用水泥膨润土防渗墙工艺。

2025

1935.66

城市管理局

3

六安市裕安区固废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更新改造垃圾处理生产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生产线、建筑垃圾生产配套生产线,设计处理能力100/年。

2025

11000

裕安区人民政府


附件3

六安市 “无废城市”建设任务责任清单

序号

任务清单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主体

1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填埋等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建立整改台账,对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环境整治。

2025

市生态环境局

2

编制“无废细胞”创建指南

研究制定“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及评估细则,明确“无废细胞”创建标准。

2025

市生态环境局

3

完善再生资源统计体系

建立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

2025

市商务局

4

编制六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推动完善六安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体系,规划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分类管理及消纳设施的建设等。

202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建设完善数据统计机制

研究开展固体废物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完善统计技术方法,摸清底数,建立完善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制度。

2026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6

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

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2026

市生态环境局

7

制定有害垃圾收集操作规范

确保有害垃圾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2026

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8

广泛创建“无废细胞”

创建无废机关、无废企业、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60

2027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部门

9

深化垃圾分类治理

推动落实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布局任务,力争实现设施布局全覆盖。

2027

市城市管理局

10

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成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

2027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深入推进“两网融合”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研究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处置途径,做到应收尽收。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12

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利用能力

强化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能力,保障生活源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划空间和用地指标,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等市场机制建设。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3

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实施监管

加大对塑料制品禁止、限制现行政策落地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塑料及相关企业实施跟踪抽查。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推广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

加强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应用

重点推广应用废钢渣、残次光伏设备、废电子元件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持引进再生资源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完善再生利用产品技术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衔接。

持续推进

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监管分局

 

 

 

 

 

 

 


附件4

六安市“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指标说明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1)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该指标是用于促进全面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的综合性指标。

2)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2023年六安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458.4万吨,工业增加值为824.5亿元。2025-2027年,基于六安市产业结构及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趋势,结合清洁生产、循环化改造的不断推进,工业产业的绿色发展,算六安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指标20252027年目标值。

2.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1)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该指标是用于促进全面降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的综合性指标。

2)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2023年六安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05万吨,工业增加值为824.5亿元。随着清洁生产、循环化改造的不断推进,工业产业的绿色发展,六安市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增长趋势变缓,测算六安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2025年、2027年目标值。

3.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1)指标解释:指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中,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要求通过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数量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进入最终处置环节的固体废物量。

2)计算方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数量÷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数量×100%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十四五期间,六安市持续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扩大清洁生产企业覆盖范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到达100%

4.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1)指标解释:绿色工厂是指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和相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绿色工厂。该指标用于促进工厂减少有害原材料的使用,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计算方法:按实际开展绿色工厂建设数量计。

3)数据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开展循环化改造的产业园区数量

1)指标解释: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各级各类工业园区数量。园区循环化改造可推动实现区域内物质的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该指标用于促进对现有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建成循环化园区。

2)计算方法:按实际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业园区数量计,目前六安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总数为8个,因此设定2027年目标数量仍为保持8

3)数据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绿色矿山建成率

1)指标解释:指应当建设绿色矿山中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数量占比。绿色矿山指纳入全国、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该指标用于促进降低矿产资源开采过程固体废物产生量和环境影响,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

2)计算方法:绿色矿山建成率(%=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数量÷应建矿山的数量×100%

3)数据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指标解释:指当年城市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绿色建筑是指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或省市级相关标准的建筑。该指标用于促进城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2)计算方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新建绿色建筑面积总和÷新建建筑面积总和×100%

3)数据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指标解释:指全市城镇当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应用,推动城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2)计算方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全市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总和×100%

3)数据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生活垃圾清运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市域(包括城市和农村)范围内收集和运送到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数量。该指标用于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2)计算方法:按城市生活垃圾实际清运量计。

3)数据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10.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城区和县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小区数量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各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市区全覆盖。

2)计算方法: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城市居民小区数量÷城市居民小区总数×100%

3)数据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1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量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各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乡村全覆盖。

2)计算方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量÷涉农区市县、先导区内行政村总数×100%

3)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12. 邮政快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包装材料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寄出的快件(含邮件)中,使用符合邮政主管部门相关标准的包装材料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快递绿色包装的推广应用。

2)计算方法:标准包装使用率(%=快递标准包装使用量÷快递包装使用总量×100%

3)数据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工业资源、能源消耗。

2)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工业资源、能源消耗。

2)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15.秸秆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秸秆肥料化(含还田)、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总量与秸秆可收集资源量(测算)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实现部分替代原生资源。鼓励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2)计算方法: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可收集资源量(测算)×100%

3)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2025相关指标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指标保持一致,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暂时未下达2027目标,2027年有关指标直接沿用2025年指标值。

1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综合利用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总量的比率。畜禽粪污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确定。该指标有助于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计算方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畜禽粪污产生总量(测算)×100%

3)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2025相关指标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指标保持一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暂时未下达2027指标,2027年有关指标直接沿用2025年指标值。

17.农膜回收率

1)指标解释:指农膜回收量占使用量的比例。该指标用于促进提高农膜回收水平。

2)计算方法:农膜回收率(%=农膜回收量÷农膜使用量×100%

3)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2025相关指标与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指标保持一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暂时未下达2027指标,2027年有关指标直接沿用2025年指标值。

18.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六安市建筑垃圾直接利用以及资源化利用体积量,占同期建筑垃圾产生总体积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直接利用以及资源化利用体积量÷建筑垃圾产生总体积量×100%

3)数据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19.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城镇范围未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进行处理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的数量,占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例。该指标用于促进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

2)计算方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3)数据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2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1)指标解释:指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量与可回收物产生量的比率。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主要指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该指标用于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水平。

2)计算方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可回收物回收量÷可回收物产生量×100%

3)数据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21.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1)指标解释:指六安市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与基准年相比下降的幅度。该指标用于促进减少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提高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2)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基准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评价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基准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100%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2.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六安市纳入医疗废物收运管理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并由持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该指标用于促进提高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

2)计算方法: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纳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3)数据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2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1)指标解释:指全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占全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该指标用于促进发展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2)计算方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能力+其它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0%

3)数据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24.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指标解释:指无害化处置的城镇污水污泥量占城镇污水污泥总产生量的比率。该指标用于促进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2)计算方法: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无害化处置的城镇污水污泥量÷城镇污水污泥总产生量×100%

3)数据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1)指标解释:指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与基准年相比下降的幅度。该指标用于促进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2)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评价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100%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6.“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1)指标解释:指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信、住建、农业、商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以及工作专班、协作机制建设情况。该指标用于促进六安市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

2)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7.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1)指标解释:指城市涉及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有关规划出台情况。该指标用于促进各地制定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推进相关工作。

2)数据来源: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

28.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酒店、集贸市场、社区等)

1)指标解释:指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酒店、集贸市场、社区等单位数量。该指标用于促进无废细胞推广建设,推动实现绿色生活和绿色生产方式。

2)数据来源:各相关部门。

29.“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1)指标解释:指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资金投入总额。项目资金渠道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含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部门自筹资金(指地方政府部门的各种预算外资金以及通过社会筹集的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其他资金。该指标用于促进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投资。

2)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监管分局

30.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1)指标解释:指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城市建成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通过打通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各部门相关数据,实现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相关情况。该指标用于促进城市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打通多部门间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壁垒。

2)数据来源:各相关部门。无废城市建设期间,建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

31.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指标解释:指地区范围内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数量占所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线索数量的比例。该指标反映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用于促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震慑和防范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计算方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地区范围内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数量÷地区范围内所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线索数量×100%

3)数据来源: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32.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1)指标解释:社会公众和企业方面对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的评价,包括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获得感和意见建议等方面。

2)数据来源:第三方调查。无废城市建设期间,不断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满意程度。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第三方调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