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市级应急处突工作专班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安徽六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组建市级环境应急处突专班,专司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技术支撑。
一、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朱松如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余道国 党组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执行副组长:罗 伟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 组 长:徐海峰 信息与宣教中心主任
程 曦 固体废物与应急管理科科长
冯新长 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成 员:尹丽娟 市支队信访科科长
王 东 市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
候登辉 市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
荣 胜 市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
汤文庆 信息与宣教中心副主任
刘 曦 信息与宣教中心工程师
徐 梦 固体废物与应急管理科工程师
程晓辉 市支队应急管理科
二、专班工作职责
根据局领导批示和环境应急工作需要,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地方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监测、舆情研判、媒体沟通和事件调查等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专班成员相对固定,如确需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调整人选,并报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将调整人员名单报送至专班。
(二)市支队牵头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际情况,直接通知专班相关成员,做到快速反应、快速赶赴现场。结合环境应急工作实际,提请相关会议安排,提出动态优化专班组成和运行方式的建议。
(三)市监测中心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调配应急监测车、应急监测设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必要时,可从事发地周边县区监测中心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应急监测工作。
(四)市支队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可从事发地周边县区执法队伍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应急处置、事件调查等工作。
(五)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按照《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工作职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参与相关工作。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 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