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六安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3-12-2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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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和适应性方案制定。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围绕“五控”目标任务,年初制定下发了《六安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巩固市城区禁燃禁放成果,印发了《六安市2022年—2023年冬春重点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六安市2022年—2023年冬春重点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督查工作方案》,提前部署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焚烧工作;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动态更新《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减排措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六安市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六安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

二是推动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暨重点工作调度会,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等易反复工作进行调度督促,采取部门通报、县区回应、市长出题等方式开展,形成“通报调度—梳理交办—成效反馈—督查回访”闭环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2023年以来,共召开调度会11次,印发交办事项清单8期135件,包括重点区域管控、建筑扬尘治理、冒黑烟车整治、臭氧防治、秸秆禁烧等涉大气类事项44件,已办结22件,持续推进22件。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坚持以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在建筑扬尘、餐饮油烟、高排放机动车等领域推深做实整治工作。一是探索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平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铁塔公司,在市开发区建筑工地试点建立建筑扬尘智能预警快速反应系统,合理放置监控设备,建立扬尘应用场景,形成“问题告警、逐级交办、快速处置、情况反馈”全过程管理模型。目前,共接入监控469个,覆盖建筑工地20个,累计产生4400余条告警,精准交办问题1600余个,整改完成率达85%。二是全面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油烟污染、噪声污染、恶臭污染防治,分县区分领域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切实做到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集中整改、随机督查。截至10月底,全市排查整治餐饮油烟问题432件,噪声问题1674件,恶臭异味问题78件,其中立行立改1498件,序时推进整改686件。三是加强高排放机动车整治,充分利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高排放机动车开展加密监测,及时推送整改。今年以来,共监测各类车辆887.2万辆次,其中遥感监测超标车辆1.03万辆次,向476辆超标车主发送短信通知提醒。有效抓拍黑烟车129辆次,均已通知车主限期维修。淘汰各类机动车2.19万辆,其中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货车3300余辆。

四是强化重点区域巡查排查。对重点区域污染点源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在册,围绕污染点源开展日常巡查排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整改,扎实推动污染点源动态清零。今年以来,共排查纳入清单管理污染点源1900余个,围绕点源排查发现问题1600余件,均交办整改到位。同时,组织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共检查点位150个,发现存在问题点位53个,均要求立行立改。

五是开展协同保良应急响应。建立市环境空气质量协同保良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大气办负责指挥协调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通过气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空气质量精准监测预警,当预测次日AQI值达到95至105之间,立即发布应急管控预警。根据首要污染物类型,由住建部门、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城管部门等联合启动控尘和控气响应措施,包括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餐饮油烟管控、道路保洁、交通疏导、涉气企业减排等。待当日累计AQI回落至95后,终止应急管控响应,达到协同保良的目标。11月4日至5日,开展为期2天的协同保良“实战演练”。

二、水污染防治

一是持续推进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开展市级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已通过省政府批准,帮助指导舒城县开展舒城县龙河口水源保护区调整事宜。开展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通过评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源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情况、风险能力调查等内容,对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结合省审计厅水源地专项审计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反馈问题,举一反三,重新全面梳理市、县、乡、村四级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与水利部门相关数据进一步整合,全面推进我市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累计完成96个“千吨万人”以上水源保护区和55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修订印发《六安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东、西淠河和淠河总干渠“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开展淠河总干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二是深入打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排污口审批。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实地踏勘入河排污口选址,论证排放方式、尾水污染物及浓度对下游水功能区及第三方影响,尽早消除环境影响。在项目可行的条件下,尽早批复,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对符合清理合并的排污口,分批次进行现场复核,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取缔,截至目前,全市323个登记在册的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核销96个,剩余227个。

认真开展国考断面汇水范围内排污口排查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强化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针对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断面,特别是霍邱县城东湖、城西湖、沣河等,重点组织监测、排查,全面排查流域内污染现状,摸排各主要支流水质状况,查找超标症结所在,督促霍邱县政府加快组织实施城东、西湖水体达标方案确定的18项工程和管理措施。

三是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推进引江济淮治污工程建设,积极协调工程建设单位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按月调度项目进展,针对进展较慢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抓紧实施,尽快完成。持续开展工业集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开发区涉水企业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涉水企业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2023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双随机”执法检查库等,共梳理出34家涉水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安装使用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情况和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等。针对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和超标排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执法人员也积极向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相关污染治理技术和信息服务,深入实地帮助解决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难题,减少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盲目性,引导企业“知法”,主动“守法”。部门联动,全面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市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累计完成6710吨,氨氮累计完成310吨。我市积极协调相关市直部门,深挖水污染物减排潜力,依据相关填报手册,完成减排系统填报工作,结果认定我市完成水污染物减排目标。

三、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已完成26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推进3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完成原安徽星锐齿轮厂地块风险评估,实施原安徽浦信化工厂地块治理修复,实施236个“一住两公”地块调查。截至目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始终保持在100%。

二是农村环境治理状况。全市45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7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41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均完成,4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 33条。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督促各县区按序时进度推进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申报登记,及时完成了2022年度年报及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任务。全年我市完成申报登记605家,其中工业企业312家,医疗机构215家,机动车维修单位62家,危废经营单位12家,生活垃圾焚烧厂2家。二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今年以来,积极为危废经营企业服务,预审、核发经营许可证5个,安徽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物化设施完成建设和审批,处置能力为4万吨/年;安徽慈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成获批,可收集贮存2.5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1.5万吨危险废物;安徽绿洁环保5000吨废矿物油收集储存项目建设完成;安徽日不落环境公司新建中小微收集试点项目23000吨获批。三是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印发《2023年度六安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市、县两级共检查产废和经营单位近200家/次,实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单位评估检查100%的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对一般产废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四是明确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改革职责。按照省里要求,制定我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清单,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加强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一是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印发了《关于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和汛期应急准备的通知》,要求相关县区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企业对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必须100%全覆盖。对新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纳入县区“1+1+N”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污染监测暨尾水与渗滤液达标排放的通知》要求,对尾矿库尾水排放及下游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和土壤,按照监测频次,开展监测监控。二是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现场检查。今年以来,霍邱县组织对全县在用、闭库、停用等各类尾矿库治污设施运行、环境安全管理、环保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制定等环境风险隐患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铁矿开发企业完成一季度尾矿库自行监测,推进霍邱兴达矿业有限公司王街道铁矿尾矿库销号验收。金寨县印发《尾矿库检查问题通知单》,对安徽省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尾矿库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霍山县对本辖区尾矿库开展全面排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了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要点表,并对排查中发现环境风险问题分类梳理,建立排查问题清单。5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到霍邱、金寨、霍山开展尾矿库专项检查,现场查看监测井规范设置、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地下水监测报告、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督促企业做好汛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三是做好淮河流域管理局督导调研工作。今年5月22日-24日,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到我市开展尾矿库环境管理督导调研,重点围绕一、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历次检查问题整改、2022年尾矿库排查治理、调低监管等级或调出监管清单和尾矿环境管理台账填报等方面开展督导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市、县三级关于尾矿库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霍山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荒草湾尾矿库、金寨县仕翔矿业有限公司断树岗铁矿尾矿库等7座尾矿库。调研组对六安市尾矿库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六安市对尾矿库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境内29座尾矿库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环境监管基本到位。

三是率先完成化学物质企业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六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县两级各单位的责任人,明确调查对象、任务、时间节点等各项内容,以确保调度高效、推进有力按照“应纳尽纳、应统尽统”的原则,我市共有1382家企业纳入筛查统计,通过分类甄别、现场核查等方式,共筛选出涉及调查统计的企业271家。二是加强技术帮扶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及时组织开展了统计调查培训工作,围绕重点任务、工作内容、技术保准、相关制度等要求,全面开展培训工作,培训范围覆盖调查工作人员、重点企业及第三方机构等。组织相关单位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企业现场,帮助企业通过环评、排污许可等技术资料和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产品及工艺,如实填报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企业填报技术交流微信群,为企业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时、详细解答,全天候、全过程进行帮扶指导。三是严把数据质量控制。在填报阶段,我局以点带线,由线及面,切实强化调度、指导、督办等各种手段,层层推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把质量控制提前到统计调查工作的最前端,结合资料核实调查物质种类、结合生产台账核实生产使用数量、结合信息搜集核实基础情况,在填报的同时确保数据质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率先完成了化学物质信息企业核查、统计上报和审核工作,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率先完成化学物质企业信息调查企业级、县区级和市级统计、审核工作,率先通过省级现场核查,271家化学物质信息企业全部报生态环境部终审,得到省厅现场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是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宣传活动。一是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区政府(管委)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按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三年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风险、夯实安全基础、日常工作运行、防范遏制事故七个方面扎实准备迎检资料。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今年6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我局积极参与,并在皋城广场举办了宣讲活动。此次活动,我局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突出环境安全教育,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宣传,通过摆设展台,发放宣传手册,向大众展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此次宣传活动,我局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发放宣传纪念品200多个。三是接受安全生产国家级检查。今年11月,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到六安开展督查,按照市安委会要求,认真准备迎检材料并报安委会审核通过。11月10日,召开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督查工作会议,现场接受督查组资料审核问询,并按照督查组要求,提供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检查相关材料。

五、辐射污染防治

一是狠抓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是是监测工作的一项难点工作,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任务重。一年以来,我采取日调度,周通报的方式,组织各县区相关部门,扎实开展,自行监测公布工作进展有条不紊,截至目前,全市1093家发证企业,监测方案完善率为98.26%,自行监测数据联网率为90.48%,自行监测完成率为77.53%,重点管理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完成率为83.17%。在省厅最近一期调度中,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一是开展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监督检查。印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采取企业自查、分局核查、市局抽查3个阶段,对全市23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法律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等,做到一企不丢、一源不漏、一项不少。通过全覆盖检查,督促全市24个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96个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7个放射源的使用单位,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为强化对各类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积极构建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依照《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安徽绿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鹊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辖区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全覆盖检查。

三是严格辐射审批。一是依据《放射源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对照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的要求和程序,对申领单位的辐射防护安全措施、管理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单位建章立制情况以及应急方案的可操作性,严把发证机关。今年以来,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6家,重新核发5家,延续4家,变更18家,对25家许可证申领单位进行了现场勘查;二是按照《辐射项目评审技术规定》,严格辐射项目审批,开展了六安丰墩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110kV变电站及配套工程、六安三里井输变电工程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今年共审批17个核技术利用项目,其中9个输变电项目。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监测任务。一是编制印发了《2023年六安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按期调度上报全市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田灌溉水、重点尾矿库等监测点位数据。11月25日,针对我市污染源执法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测等存在短板问题,召开专题调度会,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确保年前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制定《2023年全市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明确了金安区、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分别对龙穴山废物库、响洪甸放射性废物库开展年度辐射环境监测。定期对完成10条110kV线路(变电站)、20座基站的监督性监测,以及全市7个地表水点位放射性水平采样、3个点位的全市环境贯穿辐射累积剂量监测、2个点位的全市环境射频综合场测量、1个点位的土壤放射性监测点采样工作;三是配合市城管局牵头开展的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做好餐饮油烟监测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厘清市级城市管理领域职责边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六编办〔2021〕92号)要求,申请了专项资金,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城区范围内油烟污染进行检测(我局无油烟污染检测资质),为城管行政执法提供油烟污染源检测、污染源认定等方面提供技术和证据支持。

五是积极有效预防辐射事故风险。一是印发了《六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依照省厅最新要求,对2019《六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予以修订,新的应急预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细化了应急事件相应子章节的内容,补充增加了部分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完善了相应单位职责,同时调整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补充了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职责;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现阶段全省核技术利用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与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对全市放射源和使用电子辐照加速器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等风险较高的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常态化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发现问题25家,整改25家,无处罚;三是成功组织举办辐射应急演练。依照《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11月9日,在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举办了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此次演练公安、卫健、应急等多部门密切合作,有效处置,检验了我市多年来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提高了实战能力。

六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水质监测数据比对工作。依照今年2月分管市长在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调度会要求,为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监测能力,组织实施了为期三个月的水质数据对比监测专项行动,即对22个国控断面每月月中、月末开展两次手工预警监测,25个省控断面每月开展一次手工监测,由市监测中心和县区监测站同步监测并开展比对,按月报送比对结果报告,此举进一步提升了县区监测站监测能力和水平。“三个月的水质数据对比监测专项行动”后,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地表水水质比对监测工作的通知》,继续要求各县区分局根据市局每月发布的地表水重点管控断面名单,组织开展辖区断面的水质比对监测。

七是坚决预防、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人为干扰。一是依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排污单位委托的自行监测和验收监测报告为主,按要素随机抽取,抽查监测机构;二是坚决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国控断面水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国家考核断面上游1公里下游500米范围内河道施工,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先后上报了“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叶集区)”、“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一期) 工程”等项目施工报备请示;三是配合省厅,在国控气站、国考地表水断面周边建设电子围栏,建立协调响应机制,及时反馈电子报警,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与惩治人为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先后处理解决了65起国控站点电子围栏报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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