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六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
调查反馈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2022年3月8日至4月3日,审计厅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2022年6月10日向我市反馈了审计调查情况。我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安徽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皖审委办发〔2022〕15号),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政策,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和保护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了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但也存在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管控不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审计指出的10大类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仅剩2个问题正按序时推进整改,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
二、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
审计针对指出的10类问题,分别给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主要是市政府应督促相关县区依照技术规范增设准保护区;督促相关县区健全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严格排查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健全风险源名录,做好“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工作;责成霍邱县政府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治理工程,确保治理取得实效、水质逐步好转、达标;督促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定期水质监测及预警工作,在暴雨天气等外界因素影响下采取措施保证饮用水安全;督促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等。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合规方面,涉及问题4个,均已完成整改。
1.金安区横塘岗乡岩湾水库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未按照规定增设准保护区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0年11月3日,经金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横塘岗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由岩湾水库变更为马槽水库,岩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撤销。根据分水岭汇水范围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马槽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完成科学划分。
2.霍邱县七五水库众兴集镇自来水厂等7个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未按照规定增设准保护区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霍邱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了有关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科学增设了准保护区,取得县政府批复。
3.霍邱县冯瓴镇、彭塔镇、王截流乡、夏店镇砖洪水厂等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跨越了市、县行政区域未报省政府批准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霍邱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调整划分技术报告,征求了周边县区意见,取得县政府批复。(经请示省生态环境厅,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问题县级审批即可)
4.舒城县张母桥镇自来水厂、柏林乡秦家桥自来水厂、桃溪镇桃源自来水厂、杭埠镇自来水厂等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跨越了市、县行政区域未报省政府批准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舒城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调整划分技术报告,征求了周边县区意见,取得县政府批复。
(二)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不健全方面,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2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皖环函〔2019〕 975号)规定的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整治标准,重新组织对全市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我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主要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码头和生活污水散排等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全市水源地风险源名录。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求相关县区完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整治水源地周边环境。
(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方面,涉及问题2个,完成整改1个,正在推进1个。
1.霍邱县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磷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霍邱县按照《霍邱县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稳步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计划2023年底前水质均值达标。已经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实施水稻绿色原料基地14万亩、建设万亩片千亩方有机肥示范区3.8万亩,着力控制沿湖农药化肥使用量;二是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新店镇沿城东湖8个村310户养殖场开展拆除补偿;三是推进渔业养殖污染治理,在城东湖放流鲢鱼、鳙鱼鱼苗80万尾、19万斤,开展三流乡约10万亩稻虾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四是开展渔业村退渔退捕,拆网48.62万平方米、毛竹桩1.73万根;五是推进非法圈圩拆除,邵岗乡、城关镇等乡镇已开始非法圈圩拆除施工,其它乡镇也已全部进入招标程序;六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孟集镇、河口镇、长集镇共4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剩余3条正在有序推进。
已完成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断面和预警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设备安装及调试联网。2021年8月以来对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断面开展水质监测90余次,通过加密水质监测,及时掌控水质变化。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断面1-3月份水质均值达标。
2.裕安区固镇自来水厂水源地水质波动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裕安区于2022年7月完成了取水口上移工程,将取水口移至上游1.5公里处。加大雨后监测频次,提升预警能力,对西汲河固镇饮用水水源地由按季度监测改为按月监测,水质均达标。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裕安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裕环委办〔2022〕36号),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管控。
(四)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不规范方面,涉及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规定,裕安区固镇自来水厂水源地、舒城县永安水厂水源地穿越保护区的桥梁已完成事故导流槽、事故应急池、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等防护工程建设。
舒城县永安水厂备用水源地、千人桥镇上阳水源地保护区内道路补立了交通警示牌;霍邱县冯瓴乡自来水厂水源地补立了界标界牌,设置了隔离防护设施。
(五)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不彻底、日常管控不严方面,涉及问题6个,均已完成整改。
1.六安市淠河总干渠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梅山路桥至佛子岭路桥段存在防护围栏缺失或破损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已完成六安市淠河总干渠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梅山路桥至佛子岭路桥段防护围栏破损修复,同时加强现场管理和水政监察日常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霍邱县城东湖水源地、冯瓴乡自来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防护围栏缺失或破损现象,霍邱县城东湖水源地均存在垂钓、捕鱼、捞虾现象,霍邱县冯瓴乡自来水厂水源地存在生活垃圾堆积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霍邱县已完成霍邱县城东湖水源地、冯瓴镇自来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破损围栏修复。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和禁渔相关规定,县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禁渔专班,开展联查联办。完成冯瓴镇自来水厂水源地生活垃圾清理,纳入常态化保洁。
3.舒城县永安水厂备用水源地、干汊河镇自来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防护围栏缺失或破损现象,舒城县永安水厂备用水源地、百神庙镇自来水厂水源地、千人桥镇上阳自来水厂水源地存在垂钓、捕鱼、捞虾现象,舒城县永安水厂备用水源地、千人桥镇上阳自来水厂水源地、百神庙镇自来水厂水源地存在生活垃圾堆积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舒城县已完成永安水厂备用水源地、干汊河镇自来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围栏破损修复,清理了舒城县永安水厂备用水源地、百神庙镇自来水厂水源地、千人桥镇上阳自来水厂水源地生活垃圾,加大对水源地禁渔巡查力度。为保障日常监管成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检查及风险排查的通知》,开展集中排查和日常检查。
4.金寨县古碑镇金香楼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防护围栏缺失或破损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金寨县已完成古碑镇金香楼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围栏破损修复,并组织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现场排查整改。
5.裕安区固镇自来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防护围栏缺失或破损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裕安区政府已完成固镇自来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围栏破损修复,并组织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现场排查整改。
6.六安市大公堰备用水源地存在垂钓、捕鱼、捞虾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六安市城管局对大公堰备用水源地垂钓、捕鱼、捞虾情况强化管理,一是已成立巡逻队伍,结合周边监控不间断开展巡视;二是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常驻公园一线,震慑劝阻垂钓人员;三是利用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共同保护舆论氛围。
(六)部分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方面,涉及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
1.舒城县晓天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至审计时结余资金259.24万元未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舒城县晓天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于2022年7月完成审计,依据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2.裕安区西河口乡集镇污水管网项目至2022年3月审计时项目仍未验收,资金结余86.72万元未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西河口乡政府于2022年5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7月28日完成审计,8月8日完成资金拨付。
(七)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滞后方面,涉及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裕安区西河口乡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9月13日完成审计。金安区毛坦厂镇硃砂冲河小流域治理工程,2021年5月29日竣工验收,毛坦厂镇人民政府明确工程延期属不可抗力导致,按合同约定不追究责任。舒城县晓天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运营项目,于2022年7月4日完成审计,审计报告中明确了工程延期系青苗交付、高压杆线移位、管网设计变更、防疫防控、外线供电及管网第三方检测等因素导致,建设方与施工单位达成不追究工期延误责任的意见。上述县区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未来实施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加强管理,严格履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
(八)个别乡镇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方面,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金寨县南溪镇对项目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和约谈,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并罚款2000元;吴家店镇纪委对时任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监理公司予以经济处罚。
(九)个别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方面,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2年4月5日,霍山县组织对项目重新审计,最终审计价款核减税金4.39万元,由霍山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对未付尾款进行调减。
(十)个别项目效益未充分发挥方面,涉及问题1个,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舒城县结合乡镇污水综合治理“三好”提升工程,于2022年7月20日开工建设晓天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延伸工程,截至2023年2月28日,已完成总工程量90%,其中主管网6223米已全部完成,新增河道主管网护墙700米,已浇筑约200米,支管网完成1/3,下剩2/3待污水提升泵站安装完成后立即组织施工。同时,舒城县政府制定了《舒城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和奖惩措施,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规范运行进行有效监管。
四、未完成主要原因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取得明显成效;部分工程类措施需按序时推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督促霍邱县持续推进《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重点治理任务,尽快完成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核心区生态修复应急工程,加快推进城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尽早实现水质达标。督促舒城县加快乡镇污水综合治理“三好”提升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做到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应收尽收,有效提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效益。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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