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0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093
通讯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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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
建设地点 |
申报企业 |
项目代码 |
批复名称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 |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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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六安市金寨县 |
安徽精涂新材料有限公司 |
2603-341524-04-01-738755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精涂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年9月20日 |
六环评〔2026〕74号 |
91341524MAK28BQQ79 |
审批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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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省废矿物油收集转运网络建设项目 |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六安市金安区 |
安徽盛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04-341574-04-01-833391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盛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废矿物油收集转运网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年9月20日 |
六环评〔2026〕75号 |
91341502MAK86Y1N0C |
审批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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