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盛轩纸业有限公司包装用纸和民俗用纸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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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市盛轩纸业有限公司包装用纸和民俗用纸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信息

(一)环评管理信息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和谐路以南云杉路以东永和路以北壹号六安市耀东华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六安市盛轩纸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万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概况

租赁六安市耀东华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1栋,租赁面积10000m2,在车间内建设废纸造纸区和废纸制浆(化浆)区、布置一体化造纸设备10台、废纸制浆(化浆)设备5台并配套切纸、包装等设备。通过外购废纸及干纸浆作为原料,建成后年产10万吨包装用纸和民俗用纸。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其中“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 37纸浆制造221*;造纸222*(含废纸造纸)-全部(手工纸、加工纸制造除外),应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本项目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

2.环评单位安徽万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当前记分周期内均无记分记录,符合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相关规定。

3.该项目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除省厅审批事项外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审批。

4.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1日主持召开了技术评审会,与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评价方法基本符合相关导则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经认真修改补充后可上报。

5.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收到反馈意见。

(二)选址合理性审查

1. 规划相符性。根据《叶集经济开发区绿色板材产业园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21年修改)公示》,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照《叶集经济开发区绿色板材产业园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21年修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应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和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多盘白水回收系统+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叶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防震垫片、进出口加装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分拣产生的杂质(废木料、铁钉等),原辅料及产品的废包装袋,除砂、筛选产生的废料(骨节、塑料片废铁等)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资源外售;生产线产生的损纸,裁切产生的边角料回收后送至碎浆机处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存放在污泥干化场所内,定期委托有污泥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全部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严格按照跟踪监测方案要求展开实行地下水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项目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边沟和收集池。厂区设置1座300m3事故池,能够确保事故状态下所有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暂存的事故废水泵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7.总量指标:本项目废气申请的总量指标颗粒物:0.257t/a、二氧化硫:0.18t/a、氮氧化物:0.842t/a;其中颗粒物:0.257t/a已在安徽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网络平台上审批通过,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实施排污权交易。

三、环评总体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选址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环境影响方面提出的反馈意见,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未有反对意见;环境风险处于可控水平。综上所述,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状态下,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变,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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