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星羽绒科技有限公司羽毛(绒)加工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羽毛(绒)加工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093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羽毛(绒)加工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星星羽绒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
四、项目基本情况
在现有2条羽毛(绒)清洗生产线(2条水洗线、2条分毛线)、年水洗加工100吨羽毛(绒)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优化生产方案并在G车间内扩建新增3条水洗羽毛(绒)生产线,将全厂水洗羽毛(绒)产能增加至5000吨/年。同时对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经扩建后处理能力由1500t/d提升为2500t/d以满足扩建后全厂废水处理需求;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全厂年加工水洗羽毛(绒)5000吨的生产能力。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项目区域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项目运营期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毛-分毛-水洗-脱水-烘干-冷却-拼堆-检验-打包入库。
七、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中水回用率须达到环评设计标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羽绒短纤粉尘:分毛机、拼堆机、烘干机、冷却机等设备均自带袋式收尘装置,羽绒短纤粉尘经收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恶臭气体:项目外购的原料羽毛经过初步处理,表面不含血污、粪便等杂质,臭味较轻;水洗、脱水及羽毛绒原料存储恶臭通过保持车间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排放;烘干、冷却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管道集中纳入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对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加盖封闭并进行负压抽气,收集的废气集中纳入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5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本项目设置1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一般生产区域、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进行一般防渗,对办公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八、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4.323t/a(接管排放量143.231t/a),氨氮1.289t/a(接管排放量12.891t/a)。根据原环评内容和排污许可证可知,原有环评总量为COD:3.5t/a、NH3-H:0.315t/a,则项目建成后需要交易的总量为COD:10.823t/a;NH3-H:0.974t/a。项目废气无VOCs产生,废气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九、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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