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及车用润滑油调和分装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盛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及车用润滑油调和分装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093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工业及车用润滑油调和分装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盛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西二路与北七路交叉口
四、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盛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西二路与北七路交叉口,拟投资11000万元建设工业及车用润滑油调和分装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购置调和及搅拌设备、灌装生产线6条,吹塑生产线4条,年调和分装8万吨工业及车用润滑油,配套容器500万套。。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产业定位均与规划相符。项目所在地与《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相符,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润滑油生产工艺为:基础油→过滤→储罐→加入添加剂调和→过滤→成品罐→罐装;
2.包装容器生产工艺为:投料→吹塑→冷却→去飞边→质检→成品→入库
运营期产排污节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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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污染源 |
主要污染物 |
污染物收集治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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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职工生活 |
pH、BOD5、COD、SS、氨氮 |
经化粪池预处理接入厂区废水总排口 |
金寨县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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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储罐大小呼吸 |
非甲烷总烃 |
/ |
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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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和 |
非甲烷总烃 |
排气管道(集气罩)+三级活性炭 |
1根25m高排气筒(DA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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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装 |
非甲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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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塑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
1根25m高排气筒(DA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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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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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 |
噪声 |
隔声、减震 |
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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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S1 |
滤渣 |
危废库 |
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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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废过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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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 |
废添加剂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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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 |
化验擦拭含油废抹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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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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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
废机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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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含油废抹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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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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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垃圾桶 |
由环卫部门处理 |
七、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金寨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金寨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史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本项目调和、罐装废气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经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吹塑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这一系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塑料制品工业的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添加剂桶、滤渣及生活垃圾。其中属于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其余均属于一般固废。本项目建设1座危废间,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至少每半年转运一次,能够满足项目危废储存要求。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需要重点防治的区域,罐区、生产厂房、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重点防治区,厂区运输道路属于一般防治区,地面采取水泥防渗硬化处理,除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之外的区域属于非污染防治区,本项目对储罐设有较稳妥的防腐、防渗措施,一旦发现泄漏,一定会在24小时内发现并处理,能有效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并有可靠的观测及监控措施,防止油品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八、总量指标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为调和、罐装废气和吹塑废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可知,调和、罐装废气和吹塑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282t/a。
九、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监测计划、保证环保措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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