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康泰玻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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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康泰玻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093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康泰玻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继慎路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响应国家号召,拟对厂区内的玻璃炉窑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拟拆除厂区现有的2条煤制气玻璃炉窑及配料熔制系统,改为2条天然气玻璃炉窑以及配料熔制系统;对厂区现有的天然气管网进行改造,新建1.5kmDN300聚乙烯(PE)管天然气管网,改造后产能不发生变化,年产8万吨高档玻璃器皿。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继慎路,本项目在原址上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区域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配料、熔制、压制成型、烧口、退火、钢化(部分产品)、质检、成品

七、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拟拆除厂区现有的2条煤制气玻璃炉窑及配料熔制系统,改为2条天然气玻璃炉窑以及配料熔制系统,并对厂区现有的天然气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前后不新增员工,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熔制温度不发生变化,拆除煤制气炉窑,减少煤制气工段用水量,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采用天然气炉窑替代煤制气炉窑,替代后炉窑废气依托现有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即3#窑炉采用SCR+干法脱硫+布袋除尘+3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4#窑炉设置SCR+干法脱硫+布袋除尘+6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

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基准排气量执行表2限制要求,氟化物、氯化氢和铅及其化合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中的限值,颗粒物和氨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3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除尘灰、脱硫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油桶分类、分区收集在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危废暂存间、氨水罐区做重点防渗处理,对除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外的厂区的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

八、总量指标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炉窑替代煤制气炉窑,属于减排项目,颗粒物削减0.28吨/年,二氧化硫削减8.36吨/年,氮氧化物削减4.2吨/年,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九、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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