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1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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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裕安区固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汲河村

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人民政府

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裕安区固镇镇污水处理厂实施工艺提升与设备更新改造,将原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扩容至3万m3/d。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处理规模30000m3/d。其中1万m3/d回用于固镇工业区羽绒洗涤用水,剩余2万m3/d处理达标后外排入汲河。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行业属于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主要处理固镇羽毛工艺集中区水洗羽毛绒废水和镇区居民生活污水,应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合肥川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报告书已按照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汲河村,项目建设符合《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六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本次工程对污水提升泵房、旋流沉淀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加盖,采用封闭管道收集恶臭气体;污泥脱水机房封闭负压收集恶臭气体。恶臭气体收集后分别经两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废水:(1)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内容:增加气浮和水解酸化预处理工艺,扩大生化单元池容,升级深度处理工艺(将絮凝沉淀升级为磁混凝高效沉淀),同步扩大尾水消毒规模,实现污水处理能力从2万m3/d提升至3万m3/d(升级后的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旋流沉砂及微滤→调节→气浮→水解酸化→厌氧缺氧好氧 →磁混凝高效沉淀→滤布过滤→接触消毒→达标排放/回用)。(2)新建2000立方尾水回用调蓄水池、配套回用水泵,依托已建设的5km尾水回用管网,实现1万m3/d污水回用能力。

本工程实施后,外排污水2万m3/d,尾水通过厂区北侧排涝渠进入大阴沟,经大阴沟汇入汲河。污水外排量未突破排污口论证报告中所载定的许可排放量。

3.噪声:通过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防震垫片、进出口加装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环评预测,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厂界120m处汲河村居民点声生态环境影响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栅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污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后委托安徽占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用于制砖生产材料;废生物除臭滤料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袋收集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在线监测废液、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弃物均置于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明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

6.环境风险: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调节池容积116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容积4000立方米。在污水处理系统故障,进水水质突变(如废水超负荷或含有毒有害物质)等情况,导致污水处理系统瘫痪,不能正常运行时,调节池和事故应急池能起到应急作用,确保废水不会超标进入汲河,环境风险可控。

7.总量指标: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废水量未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无增加,因此,本次未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三、环评总体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在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镇区产业定位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项目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化学品火灾、泄漏等风险,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后,项目的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杜绝了因处理能不足导致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体的风险,减少对纳污河流汲河的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固镇片区对于新鲜水的消耗,有利于区域水质改善。因此,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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