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钰城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专用涂料和环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钰城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专用涂料和环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093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碳纤维复合材料专用涂料和环氧树脂项目
二、建设单位:六安钰城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叶集化工园区纬四路与经七路交口西南角
四、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甲类车间一、甲类车间二、甲类车间三、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丙类仓库一、甲类罐区、公用工程车间、消防泵房与水池、三废处理区域、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综合楼、控制室、门卫室、管廊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万吨碳纤维复合材料专用涂料和6000吨环氧树脂的生产能力。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六安叶集化工园区,对照《六安叶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工艺:投料→低速分散→高速分散→(调色→)检验→过滤、包装→入库;
2.环氧树脂胶生产工艺:投料A→高速分散→研磨→(投料B→)低速分散→检验→过滤、包装→入库。
七、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规范建设废水收集、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合并循环冷却水排入市政管网,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72t/d)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六安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3-20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六安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投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研磨、包装和搅拌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检验工序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和罐区呼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和异氰酸酯类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12.1-2024)中表1和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废分子筛、废导热油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滤渣、检验废液、废检验产品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收集在危废暂存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罐区、甲类车间一、甲类车间三、甲类车间三、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丙类仓库一、试验楼、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做重点防渗处理;对公用工程车间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对厂区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八、总量指标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颗粒物0.26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2.751吨/年。本项目COD、氨氮排放量纳入六安叶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指标范围内,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九、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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