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洁康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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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市洁康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蕴山路与双窑路交叉口东440米

建设单位:六安市洁康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启用厂区内1台8t/d备用高温蒸汽灭菌釜,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现状8t/d扩大到16t/d。厂区内综合处理厂房、车库、消防泵房及环保设施利用现有,厂区内不新建构筑物。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行业属于N7724危险废物治理,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工艺处置医疗废物,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报告书编制较规范,评价方法基本符合相关导则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在六安市洁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用地范围内,未新增用地。项目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76—2021)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选址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企业不存在行业冲突,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六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高温蒸汽灭菌釜产生的高温灭菌废气经高效精滤过滤器+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与上料废气、破碎废气、贮存冷库废气、危废贮存间废气一并接入1套“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负压收集进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或污染源

污染物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综合处理厂房废气处理系统

颗粒物、NMHCNH3H2S

项目高温灭菌废气经高效精滤过滤器+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与上料废气、破碎废气、贮存冷库废气、危废间废气一并接入1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NH3H2S 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中标准限值

DA002/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系统

NH3H2S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厂界

颗粒物、NMHCNH3H2S

加强车间有组织废气收集;危废暂存间、贮存冷库密闭;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密闭

厂界无组织NH3H2S 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房外

NMHC

加强车间有组织废气收集;危废暂存间、贮存冷库密闭;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医疗废物周转箱、转运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冷凝废水(降温池预处理)、喷淋塔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等废水,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池80m3)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尾水进入回用水池暂存,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周转车清洗、地面冲洗,剩余部分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六安市南山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一级MBBR池+二级MBBR池+二沉池+滤池+消毒池”,处理规模为40t/d。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消毒,处理规模为20t/d。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挤出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处理残渣送至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焚烧。收运的属于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于医疗废物贮存冷库,委托合肥产投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废活性炭、灭菌滤芯等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明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

6.环境风险:厂区内设置200m3的应急事故池,在雨水、污水排口设置切断装置,杜绝事故废水外排。厂区配备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编制突发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总量指标:项目新增烟(粉)尘:0.045t/a、VOCs:0.037t/a。项目建成后烟(粉)尘排放量0.084t/a,VOCs排放量0.069t/a。新增颗粒物总量指标来自现有工程拆除的柴油锅炉0.53t/a、新增VOCs总量指标来自现有工程综合处理厂房废气0.789t/a。

三、环评总体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周边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在严格落实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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