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美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美央电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寨美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美央电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以北、大别山路以南。
建设单位:金寨美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4栋生产厂房,3栋宿舍楼,污水处理中心(设计处理各类废水总规模15000m3/d,排水量为9000m3/d)、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配套水电、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拟引进括镀锌、塑料电镀、阳极氧化、镀金、镀银、镀镍、镀铜、锌镍合金镀、镀铜镍锡、贵金属镀(钯、铑、钌)、PCB、热镀锌、喷漆等表面处理企业,可形成年表面处理产品面积12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电镀处理产品面积900万平方米,非电镀处理产品面积300万平方米)。
本次评价仅对规划环评中已批复的工程范围,包括建设的生产厂房、宿舍楼、污水处理中心、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库以及配套的附属工程进行评价,后续入驻表面处理企业应单独履行环评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本项目产品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次评价内容为生产厂房、宿舍楼、污水处理中心、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库以及配套的附属工程,属于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和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报告书编制较规范,评价方法和技术路线基本符合相关导则要求,评价结论原则可信,经认真修改完善后可上报审批。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内,属于合规园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规划,根据《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皖环函〔2024〕38号)及其审查意见明确要求“所有电镀工序须进入园区已批复的电镀中心”。本项目重金属总量已获省生态环境厅核定,经请示省生态环境厅水处,项目在金寨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范围内,以规划环评认定电镀项目符合入合规园区条件即可,不需要省厅单独预审。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中心的生化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含氰废水预处理产生氰化氢、含铬废水预处理产生的铬酸雾,危废库中贮存漆料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危废库贮存入驻企业的电镀废液等产生的酸性气体。本项目设置有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表1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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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措施 |
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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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1 |
污水处理中心恶臭气体 |
氨 |
预洗塔+生物降解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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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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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2 |
含氰废水预处理 |
氰化氢 |
碱液喷淋吸收+次氯酸钠氧化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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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3 |
含铬废水预处理 |
铬酸雾 |
碱液喷淋吸收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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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4 |
危废库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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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5 |
危废库酸性废气 |
硫酸雾 |
碱液喷淋吸收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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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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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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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设置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膜浓液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主要处理入驻企业产生的化学镍废水、锌镍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前处理废水、含氟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有机废水和络合废水共计10类废水,各类废水总处理能力为15000t/d,污水处理中心中水回用率为40%,60%尾水进入到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史河。
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第一类污染物排放在与其他废水混合前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氟化物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其他污染物在总排口处需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厂接管标准。
本项目废水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铬的排放,重金属(铬)排放总量为65.00kg/a,已取得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3.噪声:通过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防震垫片、进出口加装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建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明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
6.环境风险:本项目针对各类生产废水单独设置事故池,设置1个综合事故池应急池,容积2919m3;1个含铬事故应急池,容积1470m3;1个含镍事故应急池,容积294m3;全厂共设置,初期雨水池12处,初期雨水池总容积5364m3,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均配套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7.总量指标:本项目无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废水经过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40%回用,60%接管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史河,
企业在废水正式排放前,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相应的 COD、氨氮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废水涉及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铬的排放,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已对重金属(铬)的总量进行核定。
三、环评总体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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