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安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安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安徽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教路以西、隐贤路以北
建设单位: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安徽)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58488万元,在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教路以西隐贤路以北,新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8亩,总建筑面积38171.6m2。拟新建2栋联合厂房及配套建筑,拟购置熔炼炉、铸造机、热处理炉、加工中心、涂装线、检测实验等设备约300台(套)。采用全自动化生产线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240万只绿色超轻铝合金车轮的生产能力。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铸造(C3392)、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行业,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报告书已按照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安徽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教路以西、隐贤路以北,属于开发区的备用地范围,由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管。根据项目投资协议书,开发区管委会允许项目落地,选址合理可行。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有色合金特种铸造工艺铸件,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为鼓励类项目。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属于鼓励入园类项目。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糗灰废气、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喷砂废气、抛丸粉尘、去毛刺粉尘、酸洗废气、喷塑粉尘、喷漆及喷漆固化废气等。本项目设置有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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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
污染工序 |
污染物 |
废气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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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化 |
熔化工序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低氮燃烧技术+碱液喷淋+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1)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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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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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灰 |
糗灰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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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加热炉 |
旋压工序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5m排气筒(DA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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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处理 工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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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预热工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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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砂 |
喷砂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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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丸 |
抛丸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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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毛刺 |
去毛刺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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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洗 |
酸洗工序 |
硫酸雾、氟化物 |
碱液喷淋+15m排气筒(DA00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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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粉房 |
喷粉 |
颗粒物 |
旋风+滤芯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8)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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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房 |
喷底漆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水帘+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15m排气筒(DA009)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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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 固化房 |
喷漆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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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粉 固化房 |
喷粉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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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O |
天然气燃烧 |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尾水,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废水处理规模为200m3/d。纯水制备尾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含氟废水采取混凝沉淀预处理、其他废水采取破乳+混凝沉淀预处理,以上废水经分质处理后再通过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气浮+水解酸化+兼氧+曝气+二沉池+砂滤”,处理达标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以上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城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淠河。污水排放总量43341t/a。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生产加工在车间内进行,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减振安装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建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明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监测方案。
6.环境风险:厂区拟设1座事故池规模为280m3,建设于厂区地势较低区域,厂区事故废水能够通过导流渠自流进入,配套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铝灰渣遇水产生氨气。日常通过加强存储管理,厂房定期维修,避免雨水渗漏进入铝灰渣。同时应加强车间用水管理,冷却水系统定期巡检,避免年久失修,泄漏进入铝灰渣。铝灰渣需采用内有覆膜的吨袋包装后暂存于铝灰渣暂存间,铝灰渣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建设,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措施等,确保暂存期不对环境产生影响。
7.总量指标:本项目废气申请的总量指标颗粒物:4.9t/a、VOCs:21.5t/a、SO2:2.0t/a、NOx:11.7t/a。其中SO2和NOx新增排放容量需在排污许可证取得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市局对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已核定。
三、环评总体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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