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登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循环再生利用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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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新登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循环再生利用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寨县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叶路653号

建设单位:安徽新登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现有厂房及设备基础上优化生产工艺,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拟设置搓泡料机10台、螺杆挤压机10台、撕碎机12台,以废旧纺织品加工的泡料为原料,生产再生涤纶短纤维,全厂设聚酯及纺丝生产线2条,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10万吨再生涤纶纤维的生产能力。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合成纤维制造(282)行业,含有聚合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认真修改后可上报。报告书已按照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金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但项目不是园区主导产业。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C2822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入园项目。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搓泡料及螺杆挤压有机废气、聚酯废气、纺丝、油剂有机废气、真空煅烧废气、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设置有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编号

产生环节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执行标准

1

搓泡料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油雾

1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2

螺杆挤压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油雾

1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

聚酯

装置

乙醛、乙二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经管道送入焚烧炉焚烧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乙醛执行DB34/4812.6-2024乙二醇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4

纺丝、油剂废气

非甲烷总烃油雾

1#车间和2#车间纺丝、油剂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喷淋塔+干式过滤+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管(DA004DA005)排放;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5

真空煅烧

非甲烷总烃

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6

天然气锅炉废气

SO2NOx、颗粒物

采取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NOx执行《安徽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求

7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SO2NOx、颗粒物

采取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8

污水处理站

NH3H2S

臭气浓度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加盖密闭,经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蒸汽加热废水、蒸汽预热废水、真空泵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过滤器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油剂槽清洗废水、汽提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SS、BOD5、NH3-N、石油类、动植物油、乙醛等,各股生产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后经管道分别输送到厂内污水处理站,根据各类废水的性质,先对油剂槽清洗废水收集预处理后再汇同其他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寨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配套设有7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中95%回用于生产,仅5%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寨县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总量7383.4t/a。

3.噪声:通过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防震垫片、进出口加装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建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明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监测方案。

6.环境风险:项目储罐区四周设围堰,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边沟和收集池。厂区现有事故池1座(规模为1000m3),能够确保事故状态下所有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暂存的事故废水泵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7.总量指标:本项目废气申请的总量指标颗粒物:0.69t/a、VOCs:2.58t/a、SO2:0.71t/a、NOx:5.63t/a。其中SO2和NOx新增排放容量需在排污许可证取得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市局对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已核定。

    三、环评总体结论
    安徽新登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循环再生利用短纤维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可控。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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