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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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建工集团(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

二、建设单位:安徽建工集团(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寨县、霍山线。路线全长45.904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26m,双向四车道,主线设计速度100km/h。主线设置桥梁39座,隧道3座,均为分离式隧道;全线设置互通立交3处,设置开放式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项目总投资约75.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880.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77%,总工期36个月。项目主线占用六安市生态保护红线90.8244公顷,已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具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6.2533公顷,占用二级公益林项目130.25公顷。沿线共穿越2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编制《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不可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论证报告》,取得金寨县人民政府同意占用批复。

四、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第一类 鼓励类”中第二十四项“公路及道路运输”中“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二)规划符合性

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网修编(2020-2035年)》,本项目属于“五纵十横”总体布局54条连接线之一的“S94宣商高速天堂寨支线”;属于《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中“铜商高速天堂寨支线”;本项目是《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四横三纵五联”高速公路网体系中五联之一的和襄高速天堂寨支线,属于《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高速公路网络布局中“一联”和襄高速天堂寨支线,已纳入《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列表,并落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三)生态敏感区

本项目已优先避让沿线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尽最大可能避让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已尽量利用生态保护红线间隙布线,但不可避免地穿越生态保护红线。

2023年3月18日取得《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建设用地预审的函》,2025年4月1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具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认定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1.1644公顷。由于项目段生态保护红线呈连续块状分布,与项目相交。受地形等因素影响,不可避免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了方案比选,最终确定的选址方案最为合理,具有唯一性。根据最新的用地数据,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13.278km,占地面积90.8244公顷(见下图项目用地范围套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


对照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项目符合《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考虑项目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广泛分布,本项目已避让沿线自然保护地,已尽量利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间隙布线。综上,项目属于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认定为有限人为活动,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分析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为减轻对其影响,提出:①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控施工范围与时段,确保在征地范围内施工。②落实基本农田和公益林的占补平衡。③目前临时工程具体规模位置已选定,施工生产区共计9处,弃渣场32处,现阶段选址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选址总体合理,施工结束及时做好临时工程的恢复措施。④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12株古树名木,其中青山镇姜河村三级古树栓皮栎(编号30113)1株位于占地范围内,开工前将依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对该古树进行迁移。对于其他不在占地范围内的古树,工程对其影响为间接影响,宜采取就地保护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路线现评价范围内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处,分别为地表河流型和傍河取水井类型。项目服务区及其设置的加油站均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以路基、桥梁、隧道等形式穿越2处水源保护区,分别为燕子河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金寨县燕子河镇方坪村毛坦河水源保护区,2处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均有涉及。涉及敏感水体施工时应选择枯水期采用钢围堰施工;做好施工管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严控施工范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等施工场地;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物料、油料等。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建筑工地的要求;施工场地处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本项目设置沥青拌合站1处,沥青拌合站周边3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配备沥青废气收集和烟气处理系统;项目混凝土和水稳拌合站共6处,均位于综合场站内,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要求采用全封闭作业,站内配备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同时优化场地布局方案,场站远离周边敏感点布置,使得拌合站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二)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新建1处服务区、3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和1处管理分中心,其中养护工区与天堂寨东互通收费站合建、管理分中心和铜锣寨收费站合建、石斛服务区和收费站合建。根据现场调查情况,3处服务设施现状周边均无污水管网分布。经计算分析,石斛服务区污水产生量总计约为97.3m3/d,收费站及管理中心约为4.5m3/d。附属设施(服务区、2处收费站)各设置1套箱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分别为100m3/d、10m3/d、10m3/d),服务区、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标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根据服务区绿化面积,每天所需绿化用水约为56t,可将处理后的污水全部消耗。另外,结合省内其他高速服务区经验,节假日服务区污水可能波动较大,本次基于项目服务高峰期水量计算。因此本项目服务区污水经深度处理后综合利用是可行的。

七、环境风险防范

①对本项目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II类水体路段涉水桥梁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事故应急池,设置防撞护栏,提高防撞等级,桥梁处安装警示牌、监控设备等;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纳入当地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之中,保持与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单位的应急联动,并在收费站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与器材。②服务区加油站设置双层罐,罐区及加油区进行地面重点防渗,并设防渗漏检测,设置灭火器、消防砂等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八、环评主要结论

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高速公路网修编(2020-2035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六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的实施可提高交通服务水平,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对项目环保问题的反馈意见。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出发,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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