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纬四路
四、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约6200平方米,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区,作为六安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所在位置,用于暂存六安市内各工业企业及社会源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设计年收集贮存转运各类危险废物10000吨。购置污泥处理设备,用于资源化利用外收纺织厂含油污泥(危废代码:HW08(900-210-08)),年资源化利用污泥15000吨,年回收润滑油基础油3508.42吨。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N7724危险废物治理,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过程”。
本项目产品为润滑油基础油,是将回收的纺织企业污水处理产生的含油污泥进一步处理得到润滑油基础油,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
因此,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于2024年3月18日取得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2403-341504-04-01-403305)。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纬四路,属于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根据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皖(2022)叶集区不动产权第0005144号],项目用地符合工业用地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对照叶集区“三区三线图”,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六、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1)危险废物(小微暂存)暂存过程的非甲烷总烃(含甲苯、二甲苯等)、硫酸雾、氯化氢等废气污染物;(2)资源化利用的含油污泥暂存及压滤过程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污染物;(3)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等废气污染物。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主要为:
(1)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废气(小微暂存)经封闭车间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塔+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2)污泥暂存废气经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储罐呼吸气经管道收集、污泥压滤废气经负压收集、3#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含油污泥暂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地表水环境:本工程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碱喷淋塔置换排水和生活污水。碱喷淋塔置换排水用于现有工程急冷塔,不外排;含油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100m3/d,处理工艺:气浮+高级氧化+混凝沉淀+UASB+二级A/O+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后的生活污水经公司污水总排口接管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较少,主要噪声污染来自设备噪声、风机、变压器及各类水泵等,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建设项目场区地下水不敏感,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3#厂房西南部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仓库(1F,占地面积为50m2,储存规模100t),暂存活性炭再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房内南部设置一座2#危险废物暂存仓库(1F,占地面积为100m2,储存规模100t),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1#厂房内西南部设置一座3#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占地面积为300m2,储存规模300t),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七、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推荐的卫生防护距离估算方法,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气体计算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100m。由于现有活性炭再生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200m,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200m。
八、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有效可靠,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
九、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398t/a。废水中COD、NH3-N不需申请总量。挥发性有机物从2022年六安市叶集区佳和木业有限公司的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0.4t/a)中替代解决。
十、环评总体结论
安徽云越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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