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响洪甸水库油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寨县响洪甸水库油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响洪甸水库油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
(1)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污水干管7.93千米,钢砼模块干管检查井403座,新建处理规模为20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1座(现有朱堂污水处理厂厂址内提标改造工程,新增1套A2O处理设施及附属设施)。
(2)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生境修复面积0.15平方千米,新建滨河生态缓冲带5977平方米,河道挺水植被恢复7041平方米,河道沉水植被恢复22984平方米,新建生态护岸3.26千米,生态沟渠3.19千米,投放环棱螺、褶纹冠蚌各1.0t,库湾场地整理及塑形125993平方米,库湾挺水植被恢复118774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5826.26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工程计划总工期24个月。
四、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油店河、西淠河(朱堂村段)水环境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鼓励类第二大类(水利)第3项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以及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
根据《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本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布置等均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未对陆生生态系统及珍稀保护陆生动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通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与治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沟渠工程、库湾生态缓冲带恢复工程的建设,实现生境修复,削减入河污染负荷,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较好恢复,增加水生物种种类,生物多样性增加,区域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功能得到巩固。与《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响洪甸水库保护规划》等有关规定相符合。
3、生态敏感区
本项目评价范围涉及的生态敏感区为金寨县生态保护红线(大别山北麓中低山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布置等均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且根据安徽省响洪甸水库管理处、金寨县水利局及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需满足响洪甸水库及河道相关管理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4、工程占地:
本工程占地包括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总面积为27.15hm2,根据本工程施工总体布置,临时用地总面积27.12hm2。
五、项目工程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工程包括河道清理、生态护岸与生态沟渠等涉水工程及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库湾生态缓冲带恢复建设等陆地工程。生态环境方面,施工会扰动水生生态环境及陆生植被,施工中主要产生的其他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扬尘、底泥干化恶臭和施工机械废气排放、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处置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总体上这种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
2、运营期
本项目子项工程现有朱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年排放废水量7.3万吨,COD3.65吨,氨氮0.365吨,总磷0.0365吨。此外,其他子项工程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
六、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为施工过程中由于车辆侧翻或者施工机械老化导致漏油事故发生。对于环境风险最大的是油类物质进入地表水体,主要是影响附近地表水水质及水生态环境稳定。具体措施如下:
1)控制涉水施工机械数量;枯水季节尤其要特别注意控制涉水施工机械的数量和密度。
2)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
3)当有油类进入水体时,应第一时间通知附近水厂。
4)在响洪甸水库附近施工时,施工前应在靠近响洪甸水库侧布设围堰,防范施工机械的风险影响。
5)加强对施工期间水域水质的观测和监测,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6)加强施工区域内的水生生物现场巡查及监督工作。
此外,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地表水体,因此应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保证尾水达标排放。
七、环评主要结论
金寨县响洪甸水库油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符合安徽省主体功能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满足“三线一单”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河道清理作业导致悬浮物浓度上升,进而影响地表水环境及下游响洪甸水库的水质;施工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干扰;工程占用土地导致地表植被破坏;以及施工期间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影响。运营期乡镇污水处理厂采用成熟的污染物治理工艺,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以防控;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反馈意见。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风险控制、环境保护管理、监理和监测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综合评估,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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