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霍邱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236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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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霍邱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霍邱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省霍邱县扈胡镇、乌龙镇、长集镇、众兴集镇、曹庙镇境内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79.5MW,拟建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机和9台单机容量为5.5MW风机,配套新建110kV升压变电站1座,设置1台90MVA主变,风电机组通过35kV箱式变压器接入风电场升压站。年发电量约11561MWh。项目总投资51734.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占总投资的0.83%。

升压站拟以1回110kV送出,外送路线作为独立的工程,不在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五、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本项目是霍邱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第一批)建设规模方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5〕81号),已取得安徽省能源局关于项目规模的确认。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二)生态敏感区

根据调查,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项目选址已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安徽省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的1级、2级、3级区域,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三)规划符合性

工程建设符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六安市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要求。

六、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淤泥干化过程产生的余水用于吊装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涉及的坑塘水体功能为灌溉用水和养殖水面,可直接将围堰内水体抽排至围堰外水面即可。

营运期项目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m3/d)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等。其中以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主要来源于施工材料运输、装卸、堆放,以及施工作业等过程。施工机械尽量采用清洁型燃料;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设置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措施。

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远离居民聚集区域等;升压站和施工生产区四周设置实心围挡,钢筋加工和木材加工入棚等。

营运期项目噪声主要为主变和风机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风电叶片尾部安装降噪锯齿,降低风机负荷、强化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管理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弃土弃渣回填处理,淤泥和钻孔泥浆干化后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按规定进行综合利用。

营运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经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废水不混入雨水,进而渗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应采取严格的防渗漏等处理措施。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期及施工范围;减少弯道开挖量,减少高挖深填,及时稳固、绿化边坡,减缓景观破坏程度;制定雨季施工计划和方案,尽量避免雨季施工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剥离和保存土方施工过程中耕植表土,注意表土堆场的防护;对风机机组及箱变区等点状工程区域,对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在本区占地范围内某个区域(不影响施工),采用彩条布等进行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进行覆土绿化;预留一些涵洞满足水体交换和小型动物的迁徙通道;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施工。

营运期风机叶片设置警示色,增加警示照明设备、驱鸟和智能感知启闭一体化装置等;加强绿化等。

七、环境风险防范

营运期升压站建设一座容积为130m3的事故油池,升压站内主变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变压器油通过集油槽和收集沟排入事故油池内;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完善风险防范能力。

八、环评主要结论

霍邱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选址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和电磁环境等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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