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锦川高分子新型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333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6:34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锦川高分子新型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锦川高分子新型材料及制品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占地面积28000m2,总建筑面积24000m2,在生产厂房内设置布设PE、EVA、PU、EPDM等发泡设备生产线10条(套);布设汽车零部件、电器、五金等加工生产线5条(套);布设水上运动休闲用品生产线10条。项目建成后年可产100万方高分子发泡新型材料、汽车零部件70万件、五金电器30万件、冲浪板、皮划艇等水上休闲运动用品10万个。

四、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2019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C2924泡沫塑料制造、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C3733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C3311金属结构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中规定的内容,可视为允许类。

本项目已于2023年10月16日由裕安区发展改革委备案,备案项目编码为:2310-341503-04-05-916977,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用地性质符合性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五、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六安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循环水经冷却循环系统循环使用,定期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上料粉尘:本项目原料全部于室内罐装存放,粉尘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对外排放;

②密炼、开炼、挤出废气: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均为封闭式设备,在各设备出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对外排放;

③发泡废气:各个发泡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集中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对外排放;

④热压、造粒废气: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熔融造粒生产线造粒机出料产气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对外排放;

⑤涂胶、烘干:涂胶机三面封闭,烘干通道只有出口,进口与涂胶机出口相连接,烘干通道上方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对外排放。

⑥涂胶、洗网、丝网印刷废气:涂胶、洗网、丝网印刷工序位于固定区域内,在区域上面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对外排放

⑦冲浪板、皮划艇生产工段中拼接废气:拼接工序位于固定区域内,在区域上面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对外排放。

⑧以PU为原料的涂胶复合废气:使用的本体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量较少,胶粘剂满足《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皖环发[2024]1号)中附件3: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中要求,可不采取收集、处理措施,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经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四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标准要求。

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噪声影响很小,不改变声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区域100m2一处,临时贮存危废贮存库1间,建筑面积50m2,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储存场所定期资源外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存储于项目区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环办土壤函〔2020〕72号)中分区防渗要求。

七、环境风险防范

厂区设1座事故池规模为200m3,配套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厂区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配备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编制突发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八、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九、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组织排放烟(粉)尘:0.23t/a、VOCs:11.979t/a。其中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从2024年六安市苏园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关停项目(颗粒物减排量:10.42t/a),2023年安徽六安华浩机电有限公司涂漆与烘焙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145.53696t/a)中替代解决。

十一、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锦川高分子新型材料及制品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