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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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一期)

二、建设单位:舒城县交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治理万佛湖环湖路桥至转水湾大桥段,总长约9.90km。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整治长度4.35km;堤防加固长度14.625km,其中改线新建堤防0.69km,置换堤防8.87km,整修、加培堤防5.065km;护岸建设长度19.456km;新建及改建防汛道路14.625km;新建1座跨水库溢洪道桥梁,2座七门堰引水渠桥梁;新建3座小型生态堰和1座转水湾拦河堰;改造新建2座取水泵站;水生态修复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94500万元,环保投资641.56万元,占总投资的0.68%。工程计划总工期24个月。

四、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根据《六安市杭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本项目属于其中的杭埠河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因此与《六安市杭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相符合。

4、工程占地:

本工程总占地250.57hm2,其中永久占地113.49hm2(左岸K1+750~K5+600、右岸K1+865~K3+475护坡及堤防整修加培范围,K5+475~转水湾大桥连接道路改造,杭埠河右岸K4+650处圩内排水沟两岸堤防加培,景观工程河道节点范围,拦水堰、桥梁等建筑物占地为既有占地,本次用地预审面积43.6485hm2为新增用地),临时占地137.08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园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等。

根据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复函》:“本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位于杭埠河(舒城)安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范围以外,主要是对已有的堤防护岸工程进行加固以及已有的堤顶道路进行升级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经县环境分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联合审查,符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第一条“加强人为活动管控”中第(一)项“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第6点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情形。”

五、项目工程环境影响及产污影响分析

1、施工期

生态环境方面,施工占地会扰动原地表,施工中主要产生的其他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扬尘和车辆废气排放、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处置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总体上这种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泵站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泵站养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和手套以及运行时产生拦污栅栅渣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此外,桥梁工程环境风险事件发生时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六、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减少临时占地,取土场、施工区等大临工程禁止选址于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内;对扰动土地、临时堆土场、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护措施进行监测,监控水土保持工程落实情况、表土临时堆放场地的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制备占压情况;临时用地表土单独收集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有效的复绿、复垦、复耕。

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公园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生产区、取弃土场、禁止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施工围堰建议选用袋装土围堰,尽量减少围堰填筑及拆除过程中悬浮物的产生;在涉及的自然公园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牌

③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生态监测

④合理安排施工期,疏浚工程应在枯水期间施工;工程施工完成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⑤鱼类繁殖时间主要在3至6月,因此涉水工程,与疏浚工程等应尽量避免在繁殖期进行施工;渔政管理措施:围堰施工前进行驱鱼作业和鱼类保护。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运输道路经过村庄及集中居民点时,在居民区前50m处设置限速标志,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同时避免在居民午休时间及夜间进行运输活动。

②优化施工工艺:施工期: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工艺,对于临近的敏感区设置移动声屏障,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远离居民住宅,设置双层移动声屏障的措施,共21处需要配置移动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在居民集中的施工段,在人们睡眠休息时间午间12:00~14: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对同一施工段涉及多项施工内容时,避开同步施工,分项施工,避免增加噪声贡献值

④高噪声环境下的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6h。给受噪声影响大的施工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具,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具有耳塞、防声棉、耳罩和头盔等。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经集装箱型式沉淀+调节一体化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结构养护。

②施工区内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区均设置隔油+沉淀处理的一体化集装箱型式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格落实施工过程“6个百分百”的相关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②对施工工地和道路的扬尘污染进行监控,定期公布监控结果

③优先选用新能源或者满足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燃料的管理,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禁止超载和使用劣质燃料。

④底泥堆放时应喷洒除臭剂,及时覆盖,及时清运减少底泥停留时间。

⑤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沥青烟摊铺过程历时较短,同时采取两侧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垃圾收集桶,收集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施工产生的弃方经密闭的渣土车运至临时堆土场堆存,用于城市开发建设用土,建筑物、临时工程拆建固废、混凝土养护废渣和施工建筑垃圾密闭的渣土车运至临时堆土场堆存,优先回用施工垫层,不能回用部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理。

③清淤前需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进行布点监测调查,如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则委托能进行污泥固化稳定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专业单位对清淤的底泥即清即运,进行安全处置,超标底泥不得作为农业种植用土。如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在临时堆土场暂存后,外运综合利用。

④机械养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池定期清掏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位于1#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由各施工区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2、运营期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泵站内合理布局,水泵设置独立设备房,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泵房安装隔声门窗。

(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泵站工程运行期将产生拦污栅栅渣,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泵站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为道路运输事故风险。对于环境风险最大的是油类物质进入地表水体,主要对附近饮用水源地及自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构成威胁,影响地表水水质及饮用水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①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应急预案;

②编制自然公园保护区专项应急预案;

③饮用水源地及湿地保护区等管理部门进行应急联动。

④跨越溢洪道处桥梁设置事故收集应急池,桥梁路段设置防撞护栏,提高防撞等级。桥梁两端设置警示牌,监控系统。

八、环评主要结论

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一期)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对沿线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因素,针对不利因素,设计中提出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本环评根据评价结果补充和完善了有针对性防治措施和建议。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同时加强监控管理,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缓解。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工程。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一期)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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