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匠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万吨DMAC废液、0.5万吨NMP废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工匠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万吨DMAC废液、0.5万吨NMP废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回收处理1万吨DMAC废液、0.5万吨NMP废液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工匠超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德路和龙舒路交口现有厂区内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报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的1套DMF回收装置(25t/h)和储罐,在储罐区新增部分管道、输送泵等辅助设施,利用现有装置处置余量,新增DMAC、NMP废液的处置类别。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回收处理1万吨DMAC废液、0.5万吨NMP废液。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危险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和高效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利用处置中心建设和(或)运营”,本项目已取得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文件,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二)规划符合性
经对照《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六安市东片区(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总体规划、园区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要求。
工艺流程简述:
本次申报项目为含DMAC、NMP废液回收处置,依托建设单位生产厂区现有的1套DMF回收系统,主要工艺流程保持不变。仅针对本次新增的处置废液,在工艺温度、压力等参数上做调整。装置生产过程中为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设备为密闭式。回收装置选用集散控制系统,对系统的温度、流量、压力、液位、开关量、报警等实时参数进行监控,并可完成数据列表,实时曲线等统计以及数据传输。
本套装置通过浓缩、蒸发、精馏等操作,逐步将废液中的固份、水分和需要回收的有机溶剂进行分离,并通过多次回流再处理保证有机溶剂的回收利用率。本套装置的原理本质为利用废液中各种组分的沸点不同,通过控制各回收阶段的工艺温度和压力,将各组分进行分离。
主要工艺流程及涉及参数如下:
1)预热:进料泵将含溶剂废液送入进料预热器中预热至60℃左右。
2)一级减压浓缩脱水:预热后的含溶剂废液经一级浓缩塔塔釜液位调节仪调节后,送入一级浓缩塔中进行浓缩脱水。一级浓缩后的浓缩液送入二级浓缩塔。
一级浓缩塔塔顶排出的塔顶气经塔顶冷凝器由常温水冷凝后进入一塔塔顶中间罐,冷凝液部分由一塔回流泵回流一级浓缩塔顶部,部分送入塔顶水罐;少量不凝气由一塔真空泵从一塔塔顶中间罐抽至汽水分离器后二次处理。
3)二级减压浓缩脱水:进入二级浓缩塔中的浓缩液被二级浓缩塔再沸器中的来自精馏塔的塔顶气加热而气化进行二次脱水浓缩。经二次脱水浓缩后的浓缩液在二级浓缩塔再沸器底部被浓缩泵送入蒸发罐。
由塔顶排出的塔顶气经塔顶冷凝器由常温水冷凝后进入二塔塔顶中间罐,冷凝液部分由二塔回流泵打回二级浓缩塔顶部,部分送入塔顶水罐;少量不凝气由二塔真空泵从二塔塔顶中间罐抽至汽水分离器后二次处理。
4)蒸发:经过二级脱水后的浓缩液被泵入蒸发罐,由强制循环泵送入进料加热器通过蒸汽加热而气化,实现气、液分离。在蒸发期间需多次加水蒸发保证溶剂充分蒸出。溶剂浓缩液部分气化,其中含溶剂混合气经气液分离器处理,气相进入精馏塔,液相回流至蒸发罐再次气化。
蒸发残液由塔底液泵定时抽到残液蒸发罐进行蒸发,产生的气相进入一级浓缩塔,液相至稠状后降温排出装桶收集。
5)减压精馏:溶剂浓缩液经精馏后,纯净的溶剂通过精馏塔再沸器由蒸汽加热后由塔中部呈气相进入脱酸塔。
塔顶排出的塔顶气经塔顶冷凝器由常温水冷凝后进入精馏塔塔顶中间罐,产生的冷凝液部分由三塔回流泵回流到精馏塔顶,部分送入塔顶水罐;少量不凝气由二塔真空泵从精馏塔塔顶中间罐抽至到汽水分离器后二次处理,塔底液送入残液蒸发罐进行蒸发处理。
精馏工艺原理:采用减压精馏工艺进行脱水提纯。精馏是分离互溶液体混合物的典型单元操作,其实质是多级蒸馏,即在一定压力下,利用互溶液体混合物各组分的沸点或饱和蒸汽压不同,使轻组分(沸点较低或饱和蒸汽压较高的组分)汽化,经多次部分液相汽化和部分气相冷凝,使气相中的轻组分和液相中的重组分浓度逐渐升高,从而实现分离。精馏塔以进料板为界,上部为精馏段,下部为提留段。一定温度和压力的料液进入精馏塔后,轻组分在精馏段逐渐浓缩,离开塔顶后全部冷凝进入回流罐,一部分作为塔顶产品(也叫馏出液),另一部分被送入塔内作为回流液。回流液的目的是补充塔板上的轻组分,使塔板上的液体组成保持稳定,保证精馏操作连续稳定地进行。而重组分在提留段中浓缩后,一部分作为塔釜产品,一部分则经再沸器加热后送回塔中,为精馏操作提供一定量连续上升的蒸气气流。
6)减压脱酸(NMP为减压提纯)
DMAC在回收提纯过程中会分别产生乙酸、二甲胺,需要进行脱酸处理。NMP化学性质稳定,无酸性气体产生,无需脱酸,在减压脱酸塔内进行二次提纯。
含少量乙酸、二甲胺气体上升至脱酸塔塔顶,经进料预热器,与进料原液进行换热,进入二级冷凝器用循环水冷却后产生冷凝液;冷凝液进入上回流罐,由脱酸塔上回流泵100%送至脱酸塔塔顶,后经填料(316L材质)流向塔底。取样分析纯度达到精制要求后,由收集器收集进入下回流冷却器,到下回流罐,通过采出泵泵入成品罐。与此同时,回流的浓缩液把上升待采出气体中的乙酸气体冷凝,乙酸液体又流向脱酸塔釜。含有少量乙酸、二甲胺的溶剂液体通过返液泵送至精馏塔塔釜再次气化。乙酸在脱酸塔釜中逐步分解成CO、CO2和水,随着气相排放。
7)尾气处理系统:一级、二级浓缩塔、精馏塔中产生的不凝气由真空泵从塔顶中间罐抽出至汽水分离器后通过管道连接至尾气冷凝器由常温水再次冷却,冷凝液回流至汽水分离罐由真空循环水泵泵至精馏塔中间罐后,再泵送入塔顶水罐。
8)蒸汽余热利用系统:残液蒸发罐,进料加热器,精馏塔再沸器的蒸汽水进入热水罐,低压蒸汽闪蒸到二塔余热加热器,热水再加热一塔余热加热器,后由常温水冷凝器冷却后补入循环水池。
9)回收系统冷却系统:循环水由循环水泵经管道泵至塔顶冷凝器、成品冷凝器、成品冷却器、尾气冷凝器、换热后回流至冷却塔,通过冷却塔分布器分流至冷却塔填料层,由冷却风机进行风冷。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声。施工期避开夜间和午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隔油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可以接受。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液回收装置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DMAC、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项目废液回收装置工艺过程密闭,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储罐呼吸口设置密闭管道;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负压收集。危险废物贮存间密闭建设,废气负压收集。以上废气汇总收集后经1套“三级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DA001)。
2、地表水环境:(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厂区建设有1个1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2)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废液回收装置塔顶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更换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上述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规模700t/d,主体工艺采用“调节+初沉+水解酸化+A2/O+终沉”,污水处理站尾水进入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由苏大堰最终排入淠河。
3、声环境:通过设备减振基座、加强维护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项目废液回收装置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间等区域重点防渗,防渗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的相关要求,其中危险废物贮存间防渗性能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其他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5、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处置。高沸点釜底残渣、废活性炭和氢氧化钠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八、环境防护距离
结合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生产厂区一期、二期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情况,最终全厂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以项目厂界为边界,向外延伸200米的范围。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九、环境风险
项目罐区设置有1.4米高的围堰,建设有1座1500m3的应急事故池,配套建设有切换阀、切断阀等必要设施,可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厂区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配备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
十、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68t/a。废水中COD、NH3-N不需申请总量。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从2022年安徽鹏盛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DMF精馏回收装置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20.16t/a)中替代解决。
十一、环评总体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等的准入要求。在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土壤及地下水精准防控。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在采取了一定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从环境影响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