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刘塘坊铁矿150万吨/年采选地表上矿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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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刘塘坊铁矿150万吨/年采选地表上矿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霍邱县刘塘坊铁矿150万吨/年采选地表上矿系统技改项目

二、建设单位: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有限公司选矿生产厂区内,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对现有选矿厂进行技术改造,利用选矿厂内现有闲置空地新建上矿系统,占地1600m2;新增1座约 1500 m2矿石周转库,1座2600 m2干选废石周转库和1座4700m2磨前湿式预选废石周转库,项目总占地面积10400m2。技改后总产能不突破现有150万t/a设计规模。

四、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为铁矿采选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于2024年10月30日取得霍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10-341522-07-02-403121),同意项目建设。

2、用地性质符合性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有限公司选矿生产厂区闲置空地。项目用地属于铁矿建设用地,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五、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有限公司现有矿区开采能力为150万t/a,但因为矿体原因,开采量只有100万t/a,拟增加外购原矿50万t/a,选矿能力保持原有设计规模150万t/a不变。本次技改新增1套上矿系统,新建1座矿石周转库、1座干选废石周转库和1座磨前湿式预选周转库,其余工程内容利用现有。

建设项目产污环节汇总表

污染源

编号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排放方式

废气

有组织

上矿系统破碎废气G1

外购矿石破碎过程

颗粒物

袋式除尘

15mDA005

无组织

矿石周转库粉尘G2

物料卸料、堆存装载等过程

颗粒物

整体三面封闭,采取水雾喷淋抑尘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无组织排放

干选废石周转库粉尘G3

上矿系统无组织粉尘G4

移动源

交通运输移动源G5

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

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

洒水抑尘

无组织排放

废水

选矿厂

车辆冲洗废水

车辆清洗

SS

收集后排入场地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

一般固废

粗粒废石

干选

/

外售作为建筑材料

细粒废石

湿选

/

外售作为建筑材料

尾矿

磁选

/

优先充填井下,部分粗尾砂经充填站振动筛过滤后外运综合利用,采充不平衡时,尾砂输送至尾矿库

除尘灰

除尘器除尘灰

/

返回磨选系统

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生活污水处理

/

用作厂区绿化和作为土壤改良材料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

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选厂主工业场地

设备运行

/

选用低噪设备,对工业场地内的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六、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实施后工程的排水系统同现有工程一致,实行雨污分流制。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上矿系统、矿石周转库、干选废石周转库等所需除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上矿系统、矿石周转库、干选废石周转库等抑尘用水由新水泵站供给,喷嘴雾化喷出后部分带入原矿石中进入后续选矿环节,部分用于车辆冲洗抑尘,最终被车辆带走并最终于空气中蒸发,此环节无废水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利用现有厂区现有设备,不新增冲洗设备,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刘塘坊铁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标准后进入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新增上矿系统破碎环节产生的粉尘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②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矿石周转库、废石周转库等均采用三面封闭,内部采用喷淋除尘设备,定期喷水控尘,并尽量降低汽车和皮带输送机卸料高度。

建设单位通过对上矿系统皮带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处理,并在物料转载点采取喷雾抑尘措施,降低物料输送过程无组织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内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的运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及加强绿化减轻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营运期四周厂界及敏感点昼、夜噪声排放贡献值及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2)道路运输噪声控制措施

优先选择低噪声的、先进的新能源或国VI排放标准汽车,同时应加强对运输汽车的维护;加强运输道路的维护与保养,确保路面的平整,以尽可能地避免因颠簸引起的噪声发生量;运输汽车在经过居民点时,限制车速在30km/h之内,同时禁止鸣笛;尽可能选择小负荷的运输汽车,同时禁止运输汽车超载运输;午间及夜间禁止运输作业。运输汽车经采取一定的噪声控制措施后,根据环评文件预测,其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其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矿物油、废油桶和实验室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选矿尾砂优先用于井下充填,部分粗尾砂经充填站振动筛过滤后外运综合利用,采充不平衡时,尾砂输送至尾矿库;选矿废石外售作为建筑用粗骨料;除尘器新增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返回磨选工序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收集至尾矿库内堆存;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环办土壤函〔2020〕72号)中分区防渗要求,对矿石周转库、废石周转库等区域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八、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风险源主要是废矿物油、运输车辆使用的柴油,由于本项目不储存柴油,因此本次不对柴油进行分析。根据风险分析可知,项目Q<1,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项目潜在环境风险极小。项目在采取本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可以认为项目风险值水平较低,风险后果是可以防控的。

九、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项目各污染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本项目无需单独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十、总量控制指标

技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烟尘):1.858t/a;现有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烟尘):53.93t/a、NOX:11.64t/a;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烟尘):53.368t/a、NOX:11.64t/a,技改项目实施后颗粒物排放总量减少,故技改项目不需申请总量指标。

十一、环评主要结论

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有限公司霍邱县刘塘坊铁矿150万吨/年采选地表上矿系统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气、噪声均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项目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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