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之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之光年产10000吨无溶剂新型高性能功能粉末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华之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之光年产10000吨无溶剂新型高性能功能粉末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华之光年产10000吨无溶剂新型高性能功能粉末涂料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华之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封山路338号(租赁六安尚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厂房)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租赁六安尚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厂房,共约2960平方米,建设“华之光年产10000吨无溶剂新型高性能功能粉末涂料项目”。新上10条塑料粉末生产线,配置混料机、挤出机、磨粉机等生产及研发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无溶剂新型高性能功能粉末涂料的生产规模。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粉末涂料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十一、石化化工中,涂料和染(颜)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生产中不使用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使用的其他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已取得裕安区发展改革委的备案,项目编码为2310-341503-04-01-69904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1、与六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封山路338号(租赁六安尚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厂房),该地块属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所租赁厂区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四线”管控,与《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体要求相符。
2、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开发区管委为响应油性涂料源头替代的环保政策,为尽快实现开发区内内油性涂料源头替代的目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该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项目从事粉末涂料生产,与开发区主导产业相符,且符合《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查意见》。
六、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厂房,施工期主要是对设备按照和调试,施工期影响有限。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1)投料工序废气:废气中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顶端集气罩加设软帘收集后,通过中央集气管道+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外排,排气筒编号DA001。
(2)挤出工段废气:废气中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在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加软帘方式收集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12)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磨粉、邦定及包装工序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磨粉线产生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经旋风+脉冲覆膜滤筒除尘器(TA002-TA011)处理,尾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外排,排气筒编号DA002;邦定混料机全封闭,该过程粉尘经设备配套的脉冲覆膜滤筒(TA013-TA016)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经DA002号排气筒外排。包装机出料管处设置集气管道,包装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包装机配套的脉冲覆膜滤筒除尘器(TA017-TA021)净化处理,尾气通过DA002号排气筒外排。
2、地表水环境:(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2)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保洁污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六安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并采取消声、基座减振等措施降噪;通过厂房隔声,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土壤和地下水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地面漫流、垂直入渗透类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径,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来自大气沉降,其污染源为投料工序废气排放口,磨粉工序废气排放口以及挤出工序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针对大气沉降类土壤污染途径主要采取下列防治措施:
科学设计废气末端治理设施确保末端治理设施装置的有效性。科学设计废气的收集设施,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废气末端治理设施保养,杜绝废气超标排放,一旦发生事故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做好相关区域的防渗,
5、固体废弃物:①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②一般固废暂存堆场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规范建设,另外,同时做好防渗、防雨和防风措施。并在暂存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标牌。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分类收集储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七、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在厂界外没有出现浓度超标点。因此,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八、环境风险
(1)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设置环境和安全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
(2)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规定,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杜绝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3)建立突发环境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突发环境演练。
(4)厂区内设置消防废水池,消防废水池与厂区内雨水管到相连接,同时要确保消防废水能通过雨水管道自流至消防废水池。另外,厂区雨水管道与市政管道连接处设置截断阀,火灾发生时,关闭截断阀,可防止消防废水汇入市政雨水管网。
九、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379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35t/a。废水中COD、NH3-N不需申请总量,根据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总量指标核定,项目实施后,所排颗粒物指标从裕安区石婆店镇刘家大冲建筑石料厂关停(2024年认定)替代解决;所排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油气回收项目关停(2023年认定)替代解决。详见附件。
十、环评总体结论
安徽华之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之光年产10000吨无溶剂新型高性能功能粉末涂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封山路338号,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及政策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为涂料制造类,工艺可靠、稳定,技术先进,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本项目在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