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红象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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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红象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安徽红象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红象人造板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纬四路与园二路交叉口西北角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纬四路与园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191300.47平方米(约286.95亩),总建筑面积75410.47平方米。新建主体工程包括主车间、制胶车间、锯屑处理车间、削片车间、刨片车间、筛选车间等;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棚、木片库、废料堆存库、甲醛罐区、胶水罐区、1#成品库、2#成品库等;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食堂、宿舍楼、中心变电所、门卫等;公用工程包括热能中心、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

项目产品为超强刨花板,采用先进的连续热压技术,增加刨花板强度的一种新型刨花板。项目自制的脲醛树脂胶只用于项本项目生产,不对外出售。

五、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刨花板的生产,属于木制品制造行业,是叶集经济开发区鼓励入园项目。本项目设计产能为30万立方米刨花板,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叶集区北部产业片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取得批复文号:叶政秘[2022]31号)范围内,属于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通过对照叶集区“三区三线”图可知,本项目位于叶集区城市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选址符合叶集区“三区三线”方案要求。

六、项目工程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刨花板整个生产过程共分为3个生产工段分别为:制胶工段、备料工段、铺装成型工段。

制胶工段:是尿素与甲醛在碱性环境和酸性环境下,发生加成和缩聚反应,制成脲醛树脂胶。

备料工段:外购的锯屑、枝丫材、下脚料通过锯屑筛分、削片、辊筛、刨片、干燥、打磨得到干燥的刨花,再通过筛分机筛分成大、中、细三种刨花料分别输送到表层刨花料仓、次表层刨花料仓、芯层刨花料仓中备用。

铺装成型工段:作业时,表层、次表层、芯层刨花经计量后分别连续均匀地进入表层拌胶机、次表层拌胶机、芯层拌胶机中进行施胶。施胶后的表层、次表层、芯层刨花物料在铺装计量仓中准确计量后,再送入高精度铺装机内进行铺装。再经预压-热压-锯切-翻板冷却-砂光后得到成品板。

(二)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湿式静电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废水,去离子水制备设备产生的浓水,制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淋废水,原料堆场产生的雨水。

2.废气:包括有甲醛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制胶废气、锯屑筛选粉尘、刨片粉尘、刨花干燥废气、刨花筛分粉尘、刨花打磨粉尘、铺装废气、预压-热压废气、规格锯切粉尘、砂光粉尘、定尺粉尘。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锯屑废料、辊筛废料、锯切边角料、定尺边角料、除尘粉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炉渣、烟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甲醛聚缩物质、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润滑油。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包括超声波脱脂-水洗废水W1、酸性脱脂-水本项目喷淋废水可全部回用于制胶(与片碱混合配置碱液),不外排。湿式静电除尘系统废水经除尘器自带的1套“气浮+絮凝沉淀+过滤”废水净化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时时补充新鲜水,无废水排放。去离子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纬四路市政污水管网管进入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堆场初期雨水:厂区内设置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t/d,设计处理工艺为“格栅+沉淀+A/O+过滤”。堆场初期雨水在厂内预处理后,接管排入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水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制胶废气:制胶挥发的气体先经1套“水冷+深冷”冷凝回收装置收集回用,不凝气经1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锯屑筛分粉尘:设备为封闭式结构,自带收尘装置,粉尘通过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刨片粉尘:设备为封闭式结构,自带收尘装置,粉尘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刨花筛分粉尘:设备为封闭式结构,自带收尘装置,粉尘通过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刨花打磨粉尘:设备为封闭式结构,自带收尘装置,粉尘通过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规格锯切粉尘:设备自带的跟随式收尘设施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砂光粉尘:砂光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高效收尘设施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定尺粉尘:设备自带的跟随式收尘设施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热压废气:拌胶机为封闭式结构,自带废气收集装置;连续热压机两端和两侧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热压废气;收集的预压-热压废气引入热能中心焚烧处理,最终于4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刨花干燥综合废气:经1套“旋风+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于4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铺装设备两侧封闭,在铺装挤压过程中两侧掉落的物料及材料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通过设备自带的抽吸装置带走。收集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甲醛储罐大小呼吸无组织废气:储罐设置呼吸阀,无组织甲醛废气产生量极少。

制胶-投料无组织废气:①降低物料落差。人工投料时尽量将袋口贴近进料口。②降低起尘量。投料时喷水,抑制起尘。③减少粉尘外逸量。生产时厂房关闭,通过自然沉降的方式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石蜡熔化无组织废气:项目固体石蜡在密闭的石蜡熔化罐中经热导热油加热融化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拌胶机中。石蜡分解温度为234.8℃,故在熔化(温度为100-110℃)过程中不会发生石蜡分解。且石蜡熔化在密闭罐体内进行,故熔化过程废气产生很小。

废气收集环节:①加强集气罩、管道等废气收集设施的维护,保证收集效率。②加强阀门、管线等部件的维护和检查,防止在运行中因跑、冒、滴、漏等,导致污染物逸散到大气中等。

项目制胶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锯屑筛分粉尘、刨片粉尘、刨花筛分粉尘、刨花打磨粉尘、铺装废气、规格锯切粉尘、砂光粉尘、定尺粉尘、刨花干燥综合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热能中心脱硝环节产生的氨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污染物厂界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无组织氨污染物厂界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甲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风机、水泵安装隔音罩,加装减振片;厂区周边种植绿化。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设置1处废料堆存库,建筑面积3409.5m2,用于收集储存锯屑废料、辊筛废料、锯切边角料、定尺边角料等木质废料,木质废料作为热能中心作为燃料使用。厂区内设置1套容积250m3粉料库及输料系统,用于收集储存除尘装置产生的粉尘料,并最终将其送往热能中心作为燃料燃烧。厂区内设置1处炉渣库(占地面积40m2,高5m),用于收集储存热能中心产生的炉渣、烟尘,做到日产日清,外售综合利用。厂区内设置20m2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项目运营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厂区内设置50m2的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中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救护车洗消点、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各类构筑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住院楼、医技楼、食堂、消毒供应中心、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液氧站等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对院区道路路面、门卫室等地面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八、环境风险防范

废气事故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应加强对废气的运行管理,消除运行隐患,加强设备的检修,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②为保证处理效率,应重视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其处理效率降低导致污染物异常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③对废气处理设备和排气管道应经常性检验其气密性,查看其是否堵塞或破损,必要时进行更换。

厂内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定期维护、检修污水处理站各作业设备,保证各设备的正常运行。②当厂内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停止使用厂内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储存于收集池内,待检修完善后,再进行废水处理,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③做好污水池处理站的台账记录和运行管理工作。

贮存系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制胶车间、罐区、油漆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渗、防腐措施,设置室内导流沟和收集槽,配置一定量的吸附物质,设置禁火标志及防静电措施等。②物料存放区域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厂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③罐区地面铺设水泥进行硬化,并铺设环氧树脂防渗,四周设置围堰和废液收集沟渠,并设置可视化连通管道和阀门,将围堰、沟渠和事故池互相连通。甲醛罐区设置围堰长×宽×高=20m×12m×0.5m,胶水罐区设置围堰长×宽×高=20m×8m×0.5m。④设置应急事故池:位于制胶车间西侧,设置256.32m3的应急事故池。

九、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向外设置144.3m环境防护距离。

十、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总量控制:颗粒物:11.023t/a、二氧化硫:22.02t/a、氮氧化物:73.61t/a、VOCs:4.616t/a。

十一、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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